無人性鐵證-羅榮桓《關於圍困長春的報告》(圖)
本文是羅榮桓起草並以林彪、羅榮桓、譚政的名義給毛澤東的報告。
一、長春守敵兩個軍及地方游雜部隊共約十萬之眾,憑堅固工事及建築物實行困守。我以十二縱三個師及六個獨立師,採取圍困方針,以軍事包圍、經濟封鎖、政治攻勢,發動對該敵作戰。從五月末開始長春外圍戰,奪取機場後,逼近市郊,六月二十五日起,正式對長春進行封鎖圍困。
二、兩月來圍困已收顯著效果,造成市內嚴重糧荒,高粱每斤三千萬元(敵東北流通券),且有價無市,居民多賴樹葉青草充飢,餓斃甚多。敵軍除新第三十八師、第一八二師等外,均以酒面〔1〕作主食,每日才四兩大豆,游雜部隊更壞,因營養不良,大豆難消化,患痢疾者不少(敵雖尚存一部糧食,空投還可接濟,但不敢食用,以準備作戰)。故市內秩序日形紊混,軍心民心均感恐慌。向市外投奔者日多,加以我之瓦解爭取工作,其兩個保安旅及保安團等日呈瓦解狀態,正規部隊亦發生極大動搖。自六月二十五日起至八月二十五日止,兩個整月被我瓦解收容之敵方逃兵及投誠人員已達一萬零四百七十一人(戰鬥俘獲不在內),其中正規軍佔百分之六十八,雜牌軍佔百分之三十二,軍官佔百分之二點三,帶武器者佔百分之十。敵人情緒普遍低落,由個別投誠已轉向整班投誠。鄭洞國〔2〕在其高級軍官會上說:「鞠躬盡瘁吧!」其士兵則反映:「八路這方法真絕,還不如快打。」
三、圍困情況的初步經驗:
(一)敵對我之圍困,採取強制疏散市民以減輕負擔,並便於掠奪其餘糧。其辦法為瘋狂提高糧價,搶購市內存糧,逼人民出市。實行糧食管制,檢查發現每人存糧不足三個月者(每人每月應有四十五斤),即強制趕出。在街上捉捆乞丐飢民及開釋監獄犯人將其押送出來,並對市民進行欺騙說:「七一毛澤東過生日,八路軍放卡子。」或誘以發糧名義,集體趕出,或組織工人學生向我請願,或發動大群難民,向我步哨衝來,使我無法抵制。
我之對策主要是禁止通行,第一線上五十米設一哨兵,並有鐵絲網、壕溝,嚴密接合部,消滅間隙,不讓難民出來,出來者勸阻回去。此法初期有效,後來飢餓情況愈來愈嚴重,飢民便乘夜或於白晝大批蜂湧而出,經我趕回後,群集於敵我警戒線之中間地帶,由此餓斃者甚多。八月初經我部分放出,三天內共收兩萬餘,城內難民立即又被疏散出數萬,這一真空地帶又被塞滿。此時市內高粱價由七百萬跌為五百萬,經再度封鎖又回漲,很快升至一千萬。故在封鎖鬥爭中,必須採取基本禁止出入,已經出來者可酌量分批陸續放出,但不可作一次與大量放出,使敵不能於短期內達成迅速疏散。如全不放出,則餓死者太多,影響亦不好。
(二)不讓飢民出城,已經出來者要堵回去,這對飢民對部隊戰士,都是很費解釋的。飢民們對我會不滿,怨言特多:「八路見死不救。」他們成群跪在我哨兵面前央求放行,有的將嬰兒小孩丟了就跑,也有持繩在我崗哨前上吊的。戰士見此慘狀心腸頓軟有陪同飢民跪下一道哭的,說是「上級命令我也無法」。更有將難民偷放過來的。經糾正後,又發生了另一偏向,即打罵捆綁難民,甚至開槍射擊(打死打傷者尚無統計)。圍困時間延長,部隊普遍發生急性病,有懷疑我之圍困系力量不足,有認為長圍無用,敵有空運接濟要求快打。對此主要說明久困長圍意義,並以逃兵講述敵之困難情形,逐漸提高對圍城認識。敵現進行惡毒宣傳,說我欲困死長春人民。我則以放出難民實行救濟之事實,揭穿敵搶糧製造飢餓,以達到趕出市民之陰謀。放出之難民雖對我不滿,但經救濟後,影響較前稍好。
(三)斷敵糧源,必須髮動群眾,軍民一致參加封鎖。初合圍時,敵每日尚能由市外吸收糧食約五、六十石。據傳當時敵軍糧徵收機關每日能購二、三十噸,主要因長春市外圍均系新區,群眾尚未發動,地方工作只注意後方生產,忽視對敵鬥爭,且軍事封鎖不嚴,封鎖線又距城太遠。後來確定不按原縣區界,而根據圍城各師防區劃界,成立軍隊地方統一的對敵鬥爭委員會,以師政委任主任,統一領導封鎖工作,發動群眾配合軍隊站崗,設立盤查站,堵截出入,防止走私,並規定以沒收走私糧百分之三十(後為五十)作為獎勵。經嚴密封鎖後,入市糧食大減,但還不能根絕。因市內糧價奇高,布及工業品則較賤,運糧入市,獲利十倍,故有商民專以走私為業者(出來時偷領難民,乘機勒索)。他們在沿途各村設有秘密據點,逐村轉糧,數人數處分帶,如一部被查獲,其餘亦足獲利,並有武裝擊傷群眾崗哨者。我地方機關及圍城部隊人員,亦有不少違犯禁令,藉口打入關係而托買筆買表及日用品者,有乘機發難民財、收購販賣者,也有亂沒收難民金銀白鈔以至我鈔者,以致封鎖不嚴。經檢查教育後始予克服。斷敵糧源另一辦法為統制封鎖區糧食,劃長春市外五十里為封鎖區,禁止糧食交易,此地區早為蔣軍搶劫一空,糧食缺乏,故糧價高於後方集市數倍,如不統制,自然大批流入市郊而轉入市內。在封鎖區成立生產救災合作社,組織群眾集體到後方買糧。政府所發種子及救濟糧,亦通過合作社,計地計口貸出,糧食以每三、五天發一次,以免走私。長春西地區因救濟糧較少,不能停止後方糧食交易,採取帶領群眾集體購糧,或限制每人購糧不得超過十斤,並保證不准走私。六、七月間瓜菜未熟執行中尚無問題,八月間即發現有以瓜菜果腹,留下救濟糧以走私營利者。敵人方面則鼓動運糧進市,敵曾槍斃敲詐運糧商人之士兵,併發採購通行證予以便利。現仍繼續高價搶購。除新三十八師外其他部隊八月初即發糧代金,金額雖逐增,但均不足一斤高粱之價,此即鼓勵部隊自行夜掠人民存糧及從市外購糧。以致市民飢餓日趨嚴重,有冒險搶敵糧車,不顧死刑危險分搶空投糧食者。市面統治秩序已日漸混亂。
(四)在圍困中,我發動部隊進行對敵攻勢並派出幾個敵工站,在城垣附近積極發展內線工作,有很多便利條件,利於開展政治攻勢,這是兩個月來瓦解敵軍收效較大的原因。敵士兵生活很苦,近來情形更壞,且封鎖日久不見援兵,感覺前途暗淡。新七軍與滇軍第六十軍有矛盾。東北暫編師與蔣系矛盾更大,故滇軍及東北籍之軍官,有不少與我接近拉關係,送情報掩護我方人員入城,故內線關係較易建立,情報亦較靈通。但發動反正仍不容易,至今除了幾股土匪武裝及暫第五十六師一部九十餘人有組織的投誠反正外,其餘均繫個別人或小股逃來(八月起,整班投誠者增多)。因市內缺乏黨的組織,且敵人管制甚嚴。自王家善師〔3〕反正後,幾個東北師的師團幹部多被撤換,改以蔣系軍官充任。但其所屬兩個保安旅已呈瓦解狀態,最近有兩大股突圍企圖逃竄,轉至我後方擾亂,已被我大部殲滅。我對敵宣傳,是以陣地喊話(尤以用敵逃兵喊話收效大),通過群眾傳話,散發宣傳品,送回敵傷兵及以宣傳彈(製造與炮彈相彷,如同飛機散發傳單一樣)發射宣傳品,沿伊通河水流入宣傳木船,通過內線關係在市內設秘密宣傳站翻印宣傳品等。但以宣傳彈效力大、射得遠、散得寬,使敵來不及防,兵民均可拾到,敵兵對我傳單尤其通行證極重視,有出高價託人來買,逃來者有帶我方傳單以表示接受我宣傳,並作為出城之護照,居民藏我傳單謂打開城可持此領糧。敵對逃兵則施行鎮壓,實行士兵三至五人連坐,一人逃亡全部挨打,帶槍者捉回槍殺活埋,政治上進行欺騙宣傳,謂臺灣新兵中秋節時增來東北,九月瀋北會戰,長春即將解圍等等。但此項仍不能挽回其日趨渙散之軍心。我收容逃兵工作曾一度發生偏向。有的自行規定,不帶槍不收,土匪不收,因家屬不好處理,故將家屬拒回。又因清查難民之假裝逃兵致堵回真逃兵者,甚至有不帶符號不會唱蔣黨歌,不會走正步,不知其官長姓名者都不收。這使敵兵發生顧慮,發現後已予糾正。收容的逃兵現已集中解放團訓練,準備經過訓練清洗後,爭取補入部隊。投誠的幾股土匪武裝,因成分很壞已一律繳槍,準備大部遣送回原籍生產,少數罪大惡極的頭目,送地方政府依法處理,因長春這類武裝尚多,為了不影響爭取,故對他們暫時仍予優待。
(五)發動生產,救濟封鎖區群眾,是發動群眾圍城熱情的重要工作。因市郊糧食去冬即為蔣軍搶光,屋上的草又被扒去餵馬,今春市東一個區餓死四十人,圍城開始時土地大部荒蕪,有種後又荒蕪者。為了避免荒蕪,長春東南地區由吉林貸糧一千噸,錢五萬萬元,一千噸養麥種,由部隊抽人力牲口,併發動後方一些人馬助耕搶種搶鋤,業已大部種上。現外圍五萬垧地將開始秋收,收成甚好(八、九成),每垧約可收四石,現正佈置搶收。對哨卡外難民之救濟,分別由吉遼兩省在長春市東西地區組織處理委員會,下設辦事處、事務所、檢查站。派人將飢餓嚴重者介紹出來,盡量資助回原籍或投親友,無家可歸者送附近各縣安置,發動社會救濟組織生產,並在難民中吸收一部工人、學生入伍。
(六)圍城部隊在長期間內,已逐漸形成規律化之陣地生活。初圍時做工事很多,因有交通壕地堡掩體等需要構筑和加固,崗哨亦多,每日每人五、六小時日夜不休,非常疲勞,加以天雨運不到糧食,有的吃三天稀飯,又發生傳染病(痢疾),某些新組成的獨立師在初圍城時怕敵炮火、飛機,發生逃亡、自傷或亂打槍者,數次發生誤會,造成恐慌情緒,後經動員並研究改善生活,利用陣地守備發動養豬種菜(每師已種百畝以上)、割草(解決燒柴餵馬),現生活已獲得改善,並節約了大批糧食救濟災民,目前情緒很高,不願換防,但亦不願守陣地,要求快打,同時也發生麻痺現象,在陣地上主要進行軍事練兵,政治教育不夠,違犯政策紀律現象時有發生,其事實已如上述。
(七)圍城鬥爭極為複雜,絕非僅為軍事鬥爭,必須黨政軍民一致動員,故要強調一元化領導。長春敵亦宣傳所謂「總體戰」,我之圍城中曾發生配合不好,政策貫徹以及組織不一致。如長西地區未按軍隊防區成立對敵鬥爭委員會,在長南地區長農縣曾一度發生疆界爭執,對收逃兵、放難民、處理走私、處理難民財貨、禁止貿易、停止後方糧市等政策發生不一致現象,使工作受到損失,這是圍城鬥爭中必須注意的一條經驗。
注 釋:
〔1〕酒面,用糧食做酒剩下的渣子製作的面。這種渣子叫糟粕,通常作為牲口的飼料。
〔2〕鄭洞國,時任國民黨軍東北「剿總」副總司令兼第一兵團司令官。
原題 珍貴檔案:羅榮桓1948年《關於圍困長春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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