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和學界關注官員兼職博士生導師現象
25號新浪網的一篇報導說,在中國,「只要是設立了博士點的大學,大多數都有官員博導的身影」。有教育學家表示,博士生導師不應當成為一個榮譽銜。
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政府官員卸任之後才可以在學術部門任職。沒有聽說有現職政府官員在學術單位兼任負有實際業務責任的職務並在那裡領一份工資。
然而,這個現像在中國並不罕見。中國媒體很不客氣地將政府官員兼任博導稱之為「通吃」 、「權力和學術的交換」。
所謂「權力和學術的交換」,是指官員通過兼任博導可以得到一份榮譽—甚至一份工資,而大學也可以從這位官員那裡得到好處,包括在資源爭奪中獲得先機。
中國的大學如果真要實現「去行政化」,為什麼還要作讓官員兼博導這種南轅北轍的事呢?
美國得克薩斯理工大學教育心理與行政管理系主任藍雲教授從三個方面對官員兼任博導提出質疑。
藍教授首先指出,博士生導師必須具備一定的學術資格。
「這個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談。一個是資歷問題;一個是時間和精力問題;一個是制度問題。資歷問題就像你剛才所說的,他究竟有沒有做博士指導生的資格?他在學術上有沒有那樣的建樹可以來指導博士生的論文?在美國如果你自己沒有博士學位的話,肯定是做不成博導的。博導也是中國一個名詞。我們美國你只要是研究生院的教授,你都可以來指導博士生的論文。如果你自己本身沒有博士學位的話,應該是沒有資格做博導的。現在這個官員這麼做了,是不是因為他在學術上曾經有過那樣的建樹?」
藍教授說,一個負責的政府官員不可能有時間和精力來輔導博士生的論文。
「第二個問題就是他時間和精力允不允許他給學生實質性的幫助?因為學生讀博士學位分兩步,第一部分是課程部分;第二部分是論文部分。課程部分老實說你作為指導老師任務不是非常大,因為要學哪些課?哪些課什麼時候開?這些都有學校的規定。只要不讓學生耽誤了就行。真正學生需要幫助的時候是在他開始寫畢業論文的時候。這個時候你作為政府的官員是不是還有那樣的精力給學生實質性的幫助?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沒有時間和精力的話,那就有點兒誤人子弟,哪怕你是有資格的,你也誤人子弟。」
這位教育學家說,大學向有特殊貢獻的官員授予榮譽博士頭銜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將博士生導師當作一個榮譽銜。
「這個人他說他既有這樣的資歷,又有這樣的時間和精力,那他可不可以做博導呢?我覺得教育有個制度的問題。這就牽扯到第三個方面。就是說大學不應該把博導的責任作為一個榮譽銜。某些人他可能就一個本科學位,可是他在社會上有傑出的貢獻,授他榮譽博士銜這是可以的。這是一個榮譽銜。但是這不是一個學術的責任問題。大學不應該把博導作為一個榮譽銜授給那些其實不合格或者來指導的人。那就需要大學要有一個制度。怎麼樣個制度呢?就是所有能夠指導大學論文、教研究生課程的必須是研究生院的教授。那如果你要成為研究生院的教授,你就要遞交申請,那個申請裡面就要有你的研究成果、教育背景。研究生院它有一個審批准委員會,它來審查你的資格,審查合格以後,你才能可以教研究生的課程,從可以參加博士指導論文的工作。」
美國羅徹斯特理工大學榮譽退休教授朱永德也說,做博士生導師要有一定的學術地位。他舉臺灣為例說,官員到大學兼點課的情況是有的,但是大學請某人兼課決不能因為他是官員。
「他除了從政這種經驗以外,你還要有學術地位,尤其你帶博士生,這不是什麼官都可以帶的。我想臺灣沒有,有的話也是鳳毛麟角特別的例外。他恐怕是反過來,並不是說因為你做了官員才去帶博士生。在臺灣做官員的博士很多,他自己本身是博士,他也在某方面有專業研究,有專長,像這樣的人,他回到母校,回到單位的所在地的大學兼課,這個現象我想是會有的。但是絕不是因為我做了官,我去兼課。絕對不是這樣。我想絕對要有我自己教書的資格,假如是兼課的話,也不可能得一份工資了。」
朱教授說,政府官員如果在高校任職,會加大行政干預學術的風險。
- 關鍵字搜索:
-
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