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購物看到的退貨自由
來到美國之後,和女兒去了幾次商場。我發現在這裡購物,無論是到超市還是到百貨商場都很方便,不但不用講價,退貨也很自由。
一般說來,來到超市或商場,想買什麼你儘管可以放心大膽地買,買錯了後悔了(女人最常犯的毛病)也沒關係,只要你保管好收據,拿回去退掉就完了。手續簡單,負責退換的人很少刨根問底,大不了都是例行公事地問一下,而且「不喜歡」或「買錯了」都可以堂而皇之地成為退貨的理由。現在發展到好多商店不需要你有原始收據,如果你是用信用卡付賬的話,因為只要一過條形碼,商店就能知道你是什麼時候買的這件商品,付了多少錢等等信息。看來,計算機又幫了一次大忙。即使是在網上購物,退貨也很方便。尤其是兒童用品,你如果買多了,或者買錯了,盡可退掉,甚至一點費用都不收,還免費到你家取退貨。如果你在退貨時,真能提出一些讓商家或廠家改進的合理化建議,還會得到獎勵!
雖說退貨自由在美國是司空見慣,但也確實是有例外。比如「Burlington Coat Factory 」就是不接受退貨的商店。店家在收款結帳處懸掛了一個巨大的公示牌,上面明確地寫著:凡在本店購買的商品,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退換,但退貨人一律憑本店的信用卡。這就意味著,你一旦在此店花了錢,就甭想再收回去了,甭管你買什麼,這錢你得花定了。真弄不明白這家商店為何做出如此規定,雖然顧客買東西的目的並不是退東西,但是,這樣的退貨規定無疑會給顧客購物心理造成很大壓力。
好在美國的其他連鎖店都沒有類似的遊戲規則,使得大家是買得放心,退得自由,這「上帝」當得悠哉悠哉。可凡事總不好過了頭,做上帝也該講究點起碼的道德。有些顧客甚至把玩舊的玩具,穿過(甚至洗過的)的衣服,用過的家電等等,拿回商店退掉。當然退貨總有一定的理由,但是,作為消費者濫用權力總不是件堂而皇之的事情。而且,個別人的自由,可能會換來多數人的不自由。
現在,愈來愈多的商店更改了退貨條款,尤其是許多經營電器的商店。比如電腦,相機,攝像機等等貴重一些的商品,如果退貨,顧客都要付一筆開箱費(一般是10-15%)。當然,這是商家為了保護自身利益所作的無奈的選擇,應該也是無可厚非的。
然而,有些商家不願意吞下因顧客退貨造成的損失,就將其變相地再轉嫁於顧客。美國媒體曾經不止一次地報導過這樣的事件,某些商家把退過的物品未經適當的處理就重新上架,繼續銷售。甚至像泳衣內衣這樣一些有著嚴格衛生要求的商品,有些經銷商店也是稀裡糊塗地沒經過有效的衛生消毒,就匆匆地擺上貨架接著賣錢。這就是典型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上帝」之間互相傷害的例證。當然,這類事件的最終責任仍然在於商家經商不軌,理當受到譴責和懲罰。
可是,作為那些退貨的消費者,是不是也應該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否合適得當,有沒有逾越基本的道德尺度呢?比如有些商品就不宜於退換,或者說不好用過了再退貨。在美國作「上帝」的滋味確實很爽,但是,在這「爽」的背後,是不是也有一些值得我們思考和警覺的東西呢?
美國購物退貨自由的一些做法,對我們的商家和廠家不知有沒有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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