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最」女貪官如何玩「色」?

11月11日,《法制日報》刊發《「最」女貪官另麵人生》,展示了遼寧省撫順市女貪官羅亞平這個「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土地奶奶」的另麵人生。讀後印象最深的是,「羅三最」不僅斂財厲害,其玩「色」的功夫也何其了得。  

湖南第一女貪官蔣艷萍有句經典名言:「在男人當權的社會,只有懂得充分開發利用男人價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為此,蔣艷萍充分利用色相優勢,「開發」出許多資源供自己使用,先後與40多名廳級領導幹部發生性關係,以此換得官職、權利和錢財,從一個倉庫保管員搖身一變成為副廳級領導幹部。蔣艷萍玩男人是「玩上」。  

原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局長安惠君玩男人很有一套,其特點是「玩下」。她靠權力誘惑、權利擠壓,暗示勾引年輕力壯、英俊漂亮的年輕警察為自己效勞,然後給以職務上的回報,並且賞罰嚴明:為自己提供優質服務的下屬,迅速提拔和重用;那些「過分老實」、不給自己提供服務的下屬,則以「有待磨練」為理由打入另冊、調離崗位,讓他升職無望。  

與蔣艷萍、安惠君不同,「羅三最」玩男人是「上下平級通吃」,堪稱前無古人,玩到了極致。

1990年,30歲的「羅三最」瘋狂地愛上了時年38歲、自己的頂頭上司、時任順城區國土局的局長。然而,國土局長當時有一個美滿的家庭,妻子是順城區某局的一名幹部。儘管這樣,「羅三最」還是毫無顧忌、又哭又鬧地發起了「奪夫大戰」。兩年後,已遷任人事局長的這位國土局長夫婦雙雙投降,離婚了事。「羅三最」則如願以償,搬進了人事局長的家。此其一。其二,水性楊花的「羅三最」並不安守婦道,時常紅杏出牆,花錢向男人賣春。有一次,她「相中」了一位上級領導是個「帥男」,於是突發奇想,將這位上級領導騙到賓館,把裝有5萬元的信封往領導手裡一放,恬不知恥地說:「我看中你了,你得陪我一夜。」上級領導樂呵呵地寬衣解帶,陪她上了床。「羅三最」就是這樣「玩上」的。 

「羅三最」有一個心結,總覺得自己相貌不佳,從來沒有一個男人真正愛過自己。當了局長的「羅三最」便把目光瞄向了小自己12歲的下屬。她首先提拔下屬成為副手,然後將他發展成情人,隨即拿出100萬元讓「情人」擺平妻子,以免後院起火……「玩下」,「羅三最」實在不簡單!  

說到玩「平級」,那就是她的第一任老公和鬧來的第二人局長老公吧。「羅三最」1979年高中畢業後沒有考上大學,很快結婚又很快離婚,短暫的婚姻只留給她一個女兒。這在當時,草率結婚和草率離婚無疑是對婚姻的不負責,用「玩」來形容並不過分。好不容易把第二任老公「鬧」到手後本該珍惜,但當上國土局長後不久又嫌老公老態龍鐘,加上家庭人員複雜、關係難處,這段婚姻僅維持了兩年。「羅三最」用這種態度對待「二婚」,不是「玩」還會是什麼?  

「羅三最」已死,留給世人的印象,除了「三最」就是玩男人。俗話說,玩物喪失、玩火自焚,「羅三最」「玩男人」,「玩」掉幸福、「玩」掉生命、「玩」來一世臭名。大凡貪官,不分男女,都有強烈的「佔有慾」,在貪錢上、貪色上「玩」得花樣百出。一個「貪」字,涵蓋了貪官的一切:權、錢、色。「羅三最」如此,貪官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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