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校車制度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更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校車作為孩子每天上下學都要乘坐的交通工具,其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可以肯定地說,校車,為孩子們上學放學提供了便利。但遺憾的是,一些校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安全隱患,讓人擔憂:有的用報廢車,有的租黑車,有的校車司機責任意識不強,還有的校車嚴重超載……據調查,我國每年有超過1.8萬名14歲以下兒童死於道路交通事故,兒童因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歐洲的2.5倍、美國的2.6倍。本文通過介紹美國的校車制度,以期對完善我國校車制度有所幫助。
一、美國的校車歷史簡介
在美國,人們經常都會見到一些橙黃色的大型巴士出入於街頭巷尾,早上將孩子接到學校,下午再送回家。這些獨具一格的大型巴士就是美國中小學校用來接送學生的校車,但校車並不是學校配備的,而是由校車公司按學區統一調度和管理,承擔各個學校學生的接送任務。校車的利用率很高,按照學生在校時間分批次接送,一般是先接中學生,後接小學生,先送小學生,後送中學生。
校車在美國歷史十分悠久。早在汽車發明之前,美國就有了專門接送學生的校車,不過那時候的校車是馬車。第一個生產校車的公司叫做WayneWorks,至少在1837年就開始生產一種可以乘坐25個小孩子的馬車,專門用來接送學生。不過,那時候的校車大多是用於農村,而不是城鎮。這是因為農民住的分散,小孩子上學不方便,沒有校車接送就很難上學。而當時的城鎮都很小,小孩子走幾個街區就能走到學校,家長接送也方便,所以用不著校車。大概在1886年前後,人們就稱這種馬車為「Schoolcars」或「Schooltrucks」了。
在汽車發明後,WayneWorks在1914年將這種馬車的車廂裝到汽車底盤之上,於是就發明瞭動力驅動校車。不過,那時的校車座位不是像現在這樣一排一排對著前面,而是在車廂周圍裝一排板凳,小孩子團團坐下,上下車則由後門進入。這個後門直到今天的校車上還保留著,作為有緊急事故時出入之用的安全門,正常上下車時只是用側門了。
在1927年前後,WayneWorks和另外一家校車廠商——BlueBirdBodyCompany開始生產全金屬車體的校車,這種動力卡車大概就與今日的校車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了。後來其他的廠家也紛紛效仿生產校車,其中福特汽車公司生產的校車還十分暢銷。
二、美國校車制度
1.美國校車的法律制度基礎
美國校車作為一種制度的源起有兩個重要的法律制度基礎。第一是12年基礎義務教育法案:首先,所有美國兒童必須接受12年的基礎教育,否則違法;其次,兒童所在的社區必須提供完全免費的教育,而完全免費的義務教育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免費乘坐校車。
另外一個法律制度的基礎就是:乘坐校車是強制性的。其來源是60年代,美國各地出現了以消除種族隔離為目的的公政府動。因此,政府又制定了《公民權法》和《經濟機會法》,平等價值開始影響教育政策。為了改善貧困階層和少數民族(黑人、墨西哥移民、亞洲人等)的教育環境,實施了啟蒙計畫,對那些不具備教育條件的孩子進行補償教育。為保障少數民族的入學機會,擴大了獎學金範圍,並制定了少數民族學生的入學名額比例制度。另外從60年代中期開始,為了促進校內的種族融合,實施了強制性的乘校車上學制度。
2.美國校車的資金來源
美國中小學校車的資金,主要通過發行市政債券籌集。同時各級政府財政對校車產業給予補貼,每年每個學生的校車補助為400多美元。
3.美國校車的管理機構
在美國,國家、州以及當地政府共同管理著校車服務。因為這個涉及到學生交通安全的行業,是為數不多的幾個要求國家更多規範和介入的行業。
聯邦政府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並不如州政府那樣巨大,但是如果沒有聯邦政府制定的標準,也許整個產業都會不復存在。簡言之,聯邦政府負責發布規範以及校車安全各方面的底線。偶爾,國會也會出臺新的法律如《校車安全修正案》來影響整個產業。與大眾交通不同,聯邦政府並不負責為學校的交通撥款。目前聯邦政府的校車管理機構主要有:NHTSA(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聯邦領導機構,確保校車安全,它管理著60多個美國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其中包括若干專門適用於校車的標準;NTSB(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負責處理校車特大事故調查報告及各種問題;FMCSA(聯邦車輛安全管理局)主要任務為降低與車輛相關的傷亡。校車服務也在其管理範圍內,它是聯邦中負責學校相關運輸的最重要機構。它通過嚴格執行司機駕照管理、商業運行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商用汽車技術、強化商用汽車設備、操作標準、提高安全意識等等來保證安全;FTA(聯邦運輸管理局)負責公共運輸系統中學生交通的問題。
更為日常的控制來自於州政府層面。目前,有超過500部法律以及眾多的要求被各州記錄在冊來管理校車產業的方方面面。通過聯邦車輛安全標準,聯邦政府控制著校車的製造,保證它們能夠達到安全標準。而校車一旦上路,則由州的法律、規範來管理了。
4.美國校車的標準
國際上校車標準最完善的當屬美國。美國境內不同管理機構自1966年至2000年,一共頒布了37項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 (FMVSS)),各個標準涵蓋了諸如:剎車、轉向、燈光照明、燃油系統整體安全、視鏡、加熱除霜設備和壓縮天然氣壓力容器等等各個部件標準。在美國,有4個聯邦標準是專門針對校車的。
FMVSS131《學童客車行人安全裝置》要求,在校車停止、學生上下時,校車左側要求伸出停止手臂的裝置,以警示校車前後的其他車輛,提高校車附近學生的安全性;
FMVSS220《學童客車翻滾保護》要求,校車頂部有足夠的強度,目的是減少校車在翻滾事故中由於頂部塌陷而導致的學生傷亡; FMVSS221《學童客車的車身連接板強度》針對的是校車車身連接件強度性能,目的是減少碰撞事故中由於車身板件撕裂而導致的學生傷亡;
FMVSS222《學童客車乘員座椅和碰撞保護》提出了對校車乘員座椅系統、約束柵欄和碰撞區域的要求,目的是減少在事故和突然加速中乘員撞擊到車內結構上而產生的傷亡。
除了專門針對校車的聯邦標準之外,美國還有6個聯邦標準中對校車有相應規定。
FMVSS105《液壓制動系統》對校車的制動距離做了特殊規定;
FMVSS108《燈具、反射裝置和相關的裝置》要求校車停止、打算停止或是上下乘客時,能夠發出紅色和琥珀色的警示光;
FMVSS111《後視鏡》要求校車後視鏡能夠提供給司機前方和車輛兩側的清晰視野;
FMVSS217《客車緊急出口及車窗》規定了緊急出口的數量和位置,提出車窗保持力和開啟力的最低要求,並要求每個校車應有一個在緊急出口開啟情況下防止發動機啟動的鎖止系統,當發動機運轉而有一個緊急出口沒有關閉的情況下,報警裝置應能發出報警聲;
FMVSS301《燃油系統的完整性》和FMVSS303《壓縮天然氣燃油系統的完整性》,要求在障礙物碰撞時要保證燃油系統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美國其他一些涉及校車的規定還包括:車輛內飾材料的燃燒性能、外表顏色;車內外無其他易導致乘員傷害的突出物;不允許有站立乘客等。
5.美國校車的特權
在全美國所有校車是實行統一的標誌,即黃色車身加黑色大塊條紋,並噴以SchoolBus的醒目字樣。校車的「待遇」與警車、救護車、消防車是一樣的,甚至優於救護車和消防車。以田納西州為例,按照田納西州的交通規則,因為對後者,交通規則上只是一般性的規定,即遇有救護車、消防車鳴笛通行時,其他車輛應當盡量、盡快避讓,僅此而已。但對於校車則有專門的、詳細的「校車避讓規則」一節。其規則遠比後者複雜和嚴格,包括:其一,當校車準備停車時,司機會在駕駛室外預先伸出一個紅底白字的「Stop」牌,並閃爍停車信號燈,此時無論從校車前方與校車相向而行還是從校車後方與校車同向而行的所有接近校車的車輛都必須立即減速並完全停車;其二,在校車停車、上下學生的時候,任何車輛包括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必須處於完全停車狀態,且必須停在離校車不少於20英尺的距離之外,在全美國50個州,都有同樣的一條交通規則:超越正在停靠和上下學生的校車是最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之一;其三,所有車輛在經過有 SchoolZone的標誌區域時,必須減速,當SchoolZone標誌上的黃燈開始閃爍時,所有車輛的時速不得超過15英里。田納西州《駕駛員手冊》上在介紹了有關校車避讓規則後,有一段用紅色大號字體標示的警示語:「在田納西州,孩子的生命安全超過一切最有價值的財富!」
三、對我國的啟示
1.校車管理立法先行
鑒於如今越來越多的孩子需要校車接送的現實情況,政府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出臺相關規定,規範地方和全國校車的運營。我們可以參照美國法律來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校車必須由專業廠商製造,載客量、安全係數都有嚴格要求;校車司機必須由特別專業的司機擔任;校車行駛過程中享有某些特權,比如只要校車停靠在路邊上下乘客,它旁邊的車輛都要停駛且保持車距等。
2.制定校車生產的安全標準
校車不同於普通的客車。由於兒童(尤其是幼兒和小學生)的身材與成年人差異很大,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也比較差,乘坐按照成年人標準設計的客車,很容易因為座椅尺寸和座椅間距不合理、缺乏特殊的安全設施等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美國陸續出臺了很多單獨針對校車安全的標準。迄今為止,美國針對校車的標準已達37項。我國應該結合國情加緊制定《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
3.賦予校車特權
在美國,所有駕車人都要對校車抱有一份「敬畏」:只要校車停在路邊上下乘客,它身後、身邊、以至對面車道上的車輛就一定停駛,而且保持距離;校車不動,其他所有車輛就不會移動。這份「敬畏」來源於法律。翻開美國50個州中任何一個州所制定的交通法規文本,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美國人把兒童的安全置於更高位置,所以,校車必須由專業廠商製造,由特別挑選的專業司機駕駛。在我國,政府應該賦予校車同樣的特權來保護我們孩子的安全。
4.發行市政債券,破解校車資金難題
離開市政債券,美國的地方政府和我國的各級地方政府一樣,也不可能有給中小學開校車的資金。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結合我國目前情況,通過發行市政債券,完全能夠解決中小學校車的資金來源問題。進一步說,要普遍解決中小學校車的資金來源問題,最有效的途徑就是發行市政債券。同時政府要給予校車一定的補助。這樣才能夠破解校車資金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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