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共貪拆遷款難怪拆遷像打仗!

據報導:半月談記者調研中從南京市紀委獨家獲悉:2007年南京拆遷領域違法違紀案件涉案總金額461.9萬元,2008年是818萬元,2009年是1033萬元,到2010年已經高達3509萬元。(來源:新華網)

他們騙取巨額房屋拆遷補償款,他們上下勾結、環環造假,團夥作案、集體分贓,從村組社區幹部到國土局副局長,這些貪得無厭的官員們上下一齊貪,據悉,僅村組社區幹部都能貪污受賄上千萬元。真是一群狼!一群貪得無厭的狼!錢都被這些人撈去了,因此,老百姓的拆遷款當然也只能使勁地往下壓,壓著壓著,社會矛盾就開始了。所以,每每地方上出現強征強拆的背後都有這些原因在其中。

錢都被貪走了,還有多少錢能補償給老百姓?抓住機遇搞開發,這是大多數地方政府的宣傳語,努力提高財政收入,確保完成「政治性」任務,完不成的挨批評受罰,這是地方政府慣用的套路。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實背後黑幕重重。從小官到大官,一根繩上的螞蚱,上下一齊貪,錢還沒到老百姓手中,這幫人首先貪掉點再說。其次,剩下的錢再去打發老百姓們,價格壓低,而且還拖來拖去不給錢,老百姓們的家就被這幫人扒掉了,有的無家可歸,有的恨不得拿炸藥去炸死這些人。社會矛盾的突顯不是老百姓們無理取鬧,而是這些人在激怒老百姓們,讓老百姓們的容忍度爆發了。錢少的可憐,家沒著落,還要舉債買房,地方政府這是在幹嘛?是為老百姓的幸福著想嗎?沒有!而是其中貪官太多了,有貪者必然就有違法違規的事出現,看看近年的社會矛盾事件就知道了。

懲治貪官,應決不手軟。據悉,到2010年南京拆遷領域違法違紀案件涉案總金額已經高達3509萬元。這還僅僅是被查出來的數據,沒被查出來的呢?有可能金額總數還更大,更讓人吃驚。懲治貪官,應決不手軟,從村幹部到局長,這中間只要有一個人出現貪腐,那麼,其背後必然有一群人在合夥謀財,否則處境就危險。紀委要查不是發現問題後或等到他們都貪足了才去查,而是要開始或接到舉報就去查,事後諸葛亮,猶如塞翁失馬。想想一個地方拆遷工程,動輒數額巨大,沒有監管,他們自說自話,誰知道錢用哪去了?誰知道真正老百姓拿到多少拆遷款呢?拆遷工程是個肥工程,也是個讓人容易致富的工程,不過受益的人往往還是一些虎視眈眈的官員們。不監管,不懲治,只會讓他們野心更大,因此,希望在拆遷工程開始就應該派紀委駐守。

拆遷像打仗!社會矛盾發生的背後是政府的不作為居多。提起拆遷,人們立刻想到了強拆,不是群眾的想像力太豐富,而是地方矛盾實在多。官員可以隱退緩解民憤,但是老百姓呢,誰為他們做主?事後安撫下,那麼事前呢,明知有錯為何還要強行霸道,這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不作為,根本沒有將老百姓放在眼裡。上面本來撥給10萬,地方官員們首先貪掉8萬,剩下2萬讓一群老百姓分,夠嗎?不夠來暴力,不行就用法鎮壓。這是什麼世道,是狼吃人的世界嗎?是社會主義社會嗎?因此,每個地方因拆遷而產生的社會矛盾事件背後都應該好好查查,看看問題出現在哪裡?究竟是誰違法了,究竟是誰做得不對。然而,令人惋惜!老百姓根本無法享受法律帶來的保障。抗爭就犯法,上訪就進監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據悉,到2010年南京拆遷領域違法違紀案件涉案總金額已經高達3509萬元。那麼,全國呢?究竟有多少數字?真希望將貪官們一網打盡,還天下一個太平。和諧社會,必須保障群眾幸福才能和諧,要想社會矛盾逐漸減少,就必須將貪官們個個抓進大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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