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廣州番禺一對富商找代孕誕下8胞胎。廣東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就此專程帶隊到報社向記者詳細瞭解8胞胎的生育過程,並表示早在2003年衛生部就明令禁止「代孕」。他說,省衛生廳將追究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務的醫療機構的責任,並按相關法規給予處罰。
昨日,本報《試管嬰+代孕 富商生下「8胞胎」》報導了番禺一對L姓富商誕下8胞胎的故事,引起有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關注。廣州市計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市、區兩級計生部門正在緊急核實「8胞胎」父母的基本情況,「除了這8胞胎外還有沒有其他孩子,夫婦的戶籍等情況」,再根據這些情況作出最終決定。這位負責人直言,代孕是個新現象,目前國家只有衛生部門條令,「相對於社會現實,國家的法規確實是滯後了」。
昨天,廣東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專程帶隊來到廣州日報社向記者詳細瞭解8胞胎的生育過程,明確表示,早在2003年衛生部就已明令禁止「代孕」。他表示,省衛生廳將追究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務的醫療機構的責任,並按相關法規給予處罰。他說,省衛生廳將盡快查實「8胞胎」事件代孕的細節,再根據具體情節作出處罰,有關醫療機構涉及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省衛生廳這名負責人介紹,去年廣東省衛生部門曾對「代孕」行業進行過一次拉網檢查,「我們打擊風聲一緊,地下代孕機構就跑到外地去了」,「風聲一過他們就跑回來重操舊業」。據瞭解,去年對全省有資質的輔助生殖醫療機構進行全面檢查,沒有發現過一例違規開展代孕業務,「這個資質證明獲得並不容易,而且據我所知合法業務都忙不過來,正常情況下,估計這些機構違規開展代孕業務的可能性不大」。他表示,去那些無資質的醫療機構做輔助生殖手術風險較大,一個風險是這些機構大多會給女患者服用助排卵藥物,「藥物劑量控制有嚴格要求,一旦用藥不當就會有生命危險」。其次,採用輔助生殖技術的孕婦必須減胎,多胎妊娠對孕婦和胎兒的健康、安全都會造成很大危害。
暗訪代孕中介
胎兒性別和數量明碼標價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僅廣州地區活躍的代孕中介就有四五十個,有些甚至已經發展成集團化運作。本報記者假稱代孕需求方,與多個代孕中介聯繫,但是發現多數中介警惕性很高,最後位於白雲區梅花園的一家名為「金童玉女代孕網」的中介願意在辦公室接待「准客戶」。
選生男胎只要加3萬元
這家中介派出一個年輕男子來到地鐵站口接客戶去辦公室,這位男子口風極緊,甚至要查看本報記者的身份證後才最終引至廣州大道北梅園北街一個小區的3 樓,一位自稱秋蓮的女士向記者介紹代孕的大致流程:先是將代孕者和妻子的生理週期調到一致;在來例假的第二天,妻子作為供卵方到醫院體檢,體檢合格,開始打促排卵針,然後取卵,取卵當天取丈夫精子;精子與卵子在試管內共同孵育;胚胎移植到代孕者子宮。秋蓮女士還表示,為保障客戶利益,「繳費是按流程分步進行」。
在她提供的繳費流程中,記者發現生男生女及生多生少完全是明碼標價,「選生男胎只要加3萬元,取精後進行一個手術,男胎概率可大幅提高,在胚胎成活後再進行檢測確認」;而想要雙胞胎或者三胞胎都沒問題,每加一個胎兒只要兩三萬元而已。
為了提高技術可靠性及降低風險,秋蓮直言做手術的醫院也可選擇,「老牌三甲醫院要貴一點,普通的民辦醫院要便宜一點」,「醫院做這個實際上是違法的,所以需要額外打點費,其他醫藥手術費都是按醫院打單繳納即可」,而這筆打點費在3~5萬元不等,與醫院的等級直接掛鉤。
對代孕者要求細到眼皮是否單雙
本報記者以代孕媽媽的身份致電多家代孕機構後發現,這些代孕網站公布的辦公地址多數並不存在,工作人員常以不方便在辦公室約談,與代孕者約見於快餐店等地。而在這些網站內的鏈接中,均有現成的代孕報名表格可供下載。
對代孕媽媽的要求,「身高在160以上、皮膚好、無婦科疾病」等為基本要求,一些較為大型的網站為了迎合客戶的個性化需要,要求應聘代孕者填寫的報名表格甚至將選項細化至眼皮單雙、髮質等項目。在這些項目之下,還密密麻麻地列出了若干子選項。例如,「自然髮質」這一項目下,開列出了「茂密直發且無白髮」、 「茂密直發且幾根白髮」、「茂密捲髮且無白髮」、「稀鬆捲髮且幾根白髮」等9個子選項;而「眼皮狀況」一項,則有「雙眼皮大眼睛」、「雙眼皮一般大小眼睛」等6個子選項。
代孕媽媽報酬最高過20萬
記者登錄一家名為「91寶貝代孕機構」的網站,只見該網站在醒目位置寫著「高薪8~15萬,招聘健康代孕媽媽,以及捐卵者」。記者以代孕媽媽應聘者的身份,致電該網站負責人林先生。
在收到記者填妥的代孕表格後,林先生很快再次簡訊聯繫記者:「你是碩士?」在獲得記者的肯定答覆之後,他表示出了熱情:「客戶比較喜歡高學歷的代媽。」
據林先生介紹,業內的代孕媽媽代孕形式共分三種:第一種是將受精卵植入代孕媽媽體內,報酬最低,不超過12萬元,第二種是通過將精子注射進代孕媽媽體內的形式使其受孕,報酬不超過15萬元,第三種則是客戶與代孕媽媽直接發生性關係,報酬最高,一般為20來萬元。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種代孕形式在該網站主頁上並無介紹。不僅如此,記者還在該網站的醒目位置看到,其所標明的「代孕八不原則」中有一條即是「不發生性關係」。
讀者:
祝福8胞胎健康成長
昨天,「8胞胎」事件在讀者中引起巨大反響,在廣州媽媽網更是針對此新聞有300餘條回帖。讀者尤其是女性讀者多是祝福8胞胎健康成長,不少網友表示此前在攝影機構、早教中心或者8胞胎所在小區曾見過8胞胎,「當時還不敢相信是真的」。
代孕流程
客戶選中代孕者後,先將代孕者和妻子的生理週期調到一致;
在來例假的第二天,妻子作為供卵方到醫院體檢,體檢合格,開始打促排卵針,然後取卵,取卵當天取丈夫精子;
精子與卵子在試管內進行受精;
試管胚胎存活後,移植到代孕者的子宮;代孕方式不同,價格也不同。
選生男胎加3萬元
每加多一胎加2萬~3萬元
3種代孕形式
第一種是將受精卵植入代孕者體內,報酬最低,不超過12萬元;
第二種是通過將精子注射進代孕媽媽體內的形式使其受孕,報酬不超過15萬元;
第三種則是客戶與代孕媽媽直接發生性關係,報酬最高,一般為20來萬元。
醫學專家:
歐洲多數國家禁止代孕
醫學倫理專家、省計生協會秘書長、廣州醫學院衛生管理學院兼職教授董玉整認為,污染等問題越來越嚴重,患不孕不育症的人越來越多。因此,代孕市場利潤空間巨大,代孕中介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代孕需要相當數量的經濟投入,容易引發其他問題和風險。通過代孕實現繁殖後代的願望,往往只有那些具有一定社會地位和經濟能力的人才能實現,這就加劇了社會生活中人們生育權的不平等,帶來新的不平等問題。
據董玉整介紹,大部分歐洲國家立法禁止代孕行為。法國在1991年根據「人體不能隨意支配」的原則,頒布了禁止代孕母親的條例,並在1994年通過生命倫理法律,全面禁止代孕,組織、策劃代孕的協會或醫生,將面臨3年監禁和4.5萬歐元的罰款。此外,即使那些不育夫婦到允許代孕的國家尋找代孕母親,並順利得到與之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出生在國外的孩子也無法獲得法國國籍。
瑞士、德國、西班牙、義大利等國也對代孕行為明令禁止。在澳大利亞,代孕母親在法律上被視為孩子的合法母親,任何將孩子的監護權轉給他人的代孕合同都屬無效。
法律專家:
亟須對代孕行為立法
暨南大學法學院劉文靜教授表示,「8胞胎」事件暴露了立法的滯後。現行法規對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操作規程、特別是與計畫生育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尚無明確規定。
就公開報導的情形來看,當事人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多胎妊娠,違反了《人口和計畫生育法》(2001年生效)第十八條以及《廣東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1980年制定,2008年第7次修訂)第十八條的規定。對此類違法行為,除應當依照《人口和計畫生育法》第四十一條和《廣東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繳納社會撫養費外,還應當根據《人口和計畫生育法》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劉文靜認為,繳納社會撫養費和接受處罰的,應當是超生嬰兒的遺傳學意義上的父母。考慮到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特殊性(為保證成功率,一般會一次植入多個受精卵),超生數目應當以胎數計算。本案中孩子們遺傳學意義上的父母一共實施了三胎妊娠,其中一胎為合法生育,另外兩胎均屬超生。
她認為,對代孕母親一般不應予以處罰,因為法律法規未規定代孕母親違反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應受處罰(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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