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章若琳綜合報導】日前,廣州市副市長貢兒珍透露,3月1日起,廣州市將恢復強制婚檢。強制婚檢死灰復燃,引來各界的爭論。法律界認為法律法規不協調。
羊城晚報報導,2月22日,在2012年廣州市衛生工作會議上,廣州市副市長貢兒珍出席會議並透露,今年3月1日起廣州市還將恢復婚檢,這一服務不僅針對戶籍人群,還有常住人口,從而更加重視優生優育工作。
恢復強制婚檢引來各界爭論
對廣州3月1日恢復強制婚檢制度,引來各界的爭論。支持恢復強制婚檢的最有力的理由是,新生兒缺陷率的上升。反對的意見是,強制婚檢是對公民私人權利的侵犯。在網路上,少數人認為婚檢是好事,不婚檢萬一生的小孩有先天缺陷,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是一種負擔,同意恢復;但大多數人持不同觀點。
消息在網易新聞上,一天內引起1萬7千多網友跟帖參與討論。網友「漢三講故事」表示,強制婚檢是對公民私人權利的公然踐踏!即使是免費的,也堅決反對!強制婚檢意味著,你不參加婚檢將不能領取結婚證!是一種公權介入私權的情況!大家都知道婚檢的好處,但是可以免費婚檢,但不能強制!要知道,當年多少人奮力爭取才得到取消強制婚檢這個結果啊!
「awantar」則認為:即使免費也不行,免費婚檢是利益輸送,是把納稅人的錢通過強制手段輸送給婚檢利益集團。
「河南網友」說:婚檢是好事但不能強制,如果政府真的有心可以每年免費一次體檢總比強制婚檢強萬倍。
法律法規不協調
對恢復強制婚檢制度,一直都是爭論不休的話題。目前中國在婚檢這一問題上沒有形成統一的法律制度,多部法律法規之間有不協調、不一致之處。在法律界,律師也各持己見,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梁傑及上海廣庭律師事務所潘軼都在早前發表過自己的不同觀點。
梁傑:《母嬰保健法》明確規定要進行婚檢,但《婚姻登記條例》沒有提及婚檢的要求。《母嬰保健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頒布的法律,而《婚姻登記條例》不過是國務院的一個行政法規,其法律的層次、級別都低於《母嬰保健法》。因此從法理上講,廣東省人大有權依據《母嬰保健法》的規定來制定有關「強制婚檢」的規定。
潘軼:我認為,是否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是個人自由。《母嬰保健法》實施近十年後,「強制婚檢」制度被《婚姻登記條例》所廢除,體現的即是一種立法理念的發展。無論實施強制婚檢的出發點如何好,但是否進行應由本人決定,不應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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