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兩會,公款吃喝問題都會引起熱議。今年也不例外。
應該說,這是一個很老很老的問題了。早在漢代的時候,領導幹部吃喝問題就曾引起公憤。愈演愈烈的吃喝風有兩大顯而易見的危害:一是浪費納稅人的錢財,蠶食民生方面的投入,影響朝廷的形象。二是公款吃喝的時候,往往還伴隨著歌妓演出,耗費大量時間,如果官員醉酒,則可能一整天不能幹正事,嚴重影響工作效率。據史書記載,有的時候老百姓到衙門辦事,竟然找不到一個接待的人,大小官員全都忙著吃喝去了。
這還了得。於是,漢景帝嚴厲懲處官場吃喝風氣,他的辦法很簡單,吃喝就罷免官職。如果是新官上任、離職,或者到基層檢查工作,免不了基本的往來怎麼辦呢?漢景帝的辦法也很簡單,足額繳納伙食費,相當於你拿食物別人代為加工一下,一句話,吃自己的。如果做不到,結果還是免職。
漢景帝的做法有點像我們今天懲治醉駕,不在於規定有多嚴格,關鍵在於執行得有多嚴厲。漢景帝的嚴厲規定很快得到貫徹執行,吃喝風立即被剎住了。官場風氣煥然一新,成就了著名的「文景之治」。
2000多年過去了,幹部吃喝問題依然是個大問題。我在做記者的時候,聽好幾位官員說過,一天要串好幾場,光接待就忙不過來,有的時候一天喝醉幾次。被如此高難度的接待工作困擾著,哪裡還有時間處理正事兒?
當然,現在的吃喝與2000多年前相比,已經進化不知多少級了。有的官員指定到某某飯店吃飯,外面千把塊錢的菜價,指定的飯店則需要一萬甚至幾萬元。其中的貓膩不說大家也都明白;有的請吃喝的時候,還與官員一起打麻將,不管牌技如何,贏的總是領導,輸的總是找上門來辦事的。吃喝本身是一種腐敗,嫁接在其上的腐敗升級版,更加觸目驚心。
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認為,貪污在我國刑法中已經明確屬於犯罪行為,而公款吃喝等浪費問題沒有列入,這是公款吃喝等不能得到遏制的重要原因。趙林中建議修改刑法設立「揮霍浪費罪」,通過立法來遏制揮霍浪費。
其實,要剎住公款吃喝並不難。一是預算公開、財政透明,讓每一筆錢都接受民眾的監督。二是借鑒印度的做法,公款吃喝不准報賬,都自掏腰包。三是從高級幹部開始,禁止迎來送往,拒絕公款吃喝。四是按照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的建議,公款吃喝定罪,對公款吃喝者嚴加懲處。
公款吃喝就好比醉駕,只要嚴厲懲處,不留餘地,這種為公眾深惡痛絕的不正之風,很快就會淡出人們的視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