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區法院本週一,一審宣判上月喀什暴力衝突事件案主犯死刑。海外維吾爾組織稱,當局為被告指定律師並誘導被告認罪,否則對其家屬不利。有律師認為,案件因由國內外媒體參與庭審,從案發到判刑不到一個月,顯示當局對死刑判決不慎重,體現了政治需要。
2月28日,新疆喀什葉城縣幸福路步行街發生持刀襲擊事件,造成20人死亡。不足一個月3月26日,當地中級法院對案中主犯判處死刑。據天山網星期一晚間報導,當天喀什地區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阿布都克熱木馬木提暴力恐怖案並當庭宣判,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報導稱,上述犯罪事實,被告人也供認不諱。法庭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出庭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親屬、部分被害人、親屬以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庭審。
不過,總部在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裡夏提星期二接受本臺採訪時,批評當局剝奪了被告人選擇律師的權利:「我們從當地人獲得的信息當中,被告人是政府指定的律師,甚至出現律師誘導被告接受指控,否則家屬受到牽連。另一方面,我認為中國在判決中迴避了關鍵的問題,他們(被告)本身反抗的是中國政府在當地的統治,而把問題說成是單一的‘恐怖問題’」。
迪裡夏提表示,新疆當局在不到一個月內迅速宣判此案,是出於政治考慮,達到所謂「嚴打」的目的,進而在少數民族地區推行當局既定的政治及殖民政策。他呼籲當局尊重維吾爾民族的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權利。
新疆居民張先生表示,從案發到一審宣判死刑,法院如此迅速辦案,創下記錄,認為與三年前的七五事件有關:「時間上創記錄了,從案發到一審只有二十多天,我覺得他和新疆當地的情況有關,‘七五’發生後,隨後發生‘七七’(漢人襲擊維人),到八,九月份,這些漢族人不斷地起來,走向街頭,這個案件發生後,在當地(葉城)也是一個大案件,這麼多的受害者家屬,他(當局)為了平息他們的情緒,汲取‘七五’教訓,趕快把案子了結,給當事人一個說法。」
北京律師江天勇對此表示,反對死刑:「第一,反對死刑是世界的潮流,儘管中國現在還沒有廢除死刑,但是我還是反對基於任何原因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第二,在新疆有這樣的民族矛盾,對這樣的案件審理,我覺得應該特別慎重,尤其是對相關的問題處理,應該透明、公開,應該允許國內外的媒體參與到對這類案件的報導,現在無論是新疆還是西藏的問題,他都沒有媒體的客觀公正的報導,所有的信息都來自於當局宣布式的公布,我認為這裡面沒有真相」。
至於第三點,從法律角度而言,他表示:「對於涉及死刑案件的審理,從案發到最後宣判,時間如此之短,說明當局對這樣的問題的處理,從法律來說是非常不慎重,或者說體現了當局的政治意志,而沒有基於法律的考慮,否則,就是一個普通的刑事或者民事案件,也不至於如此之快,因此我們認為,有違中國宣稱的依法治國精神」。
在「2.28」襲擊事件後,當局一度封鎖相關消息,而這次高調宣判,令網民愕然。烏魯木齊網民張先生說:「昨天在網上,幾家媒體、微博發表以後,好多人都根本不知道(此案),說‘唉,什麼時候發生這麼大一個案子?’當時案發後,包括官網的消息都在微博被刪掉,所以有好多網友都不知道(2.28事件)」。
有網友在天山論壇留言寫道,同樣事情,發生在內地叫抗暴,發生在新疆是恐怖。發生在民國叫革命,發生在天朝叫暴亂。
張先生說,全國兩會雖已結束,烏市各個社區仍然草木皆兵,聯防隊員巡邏次數,未見減少,進出社區的路口均有崗哨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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