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勵之:美國大使館避難經歷(C)(組圖)
《看中國》編輯按:1989年方勵之因六.四事件避難於美國駐北京大使館。20多年後,方勵之將他避難於美國駐北京大使館至1990年6月搭乘美國軍機離開中國的這段經歷,回憶書成《我經歷的1989-1990中美互動 》。方勵之將此文分成(A)(B)(C)三個部分。《看中國》逐日完整刊載。
流亡美國的中國著名民運人士、天體物理學家方勵之。(1936年2月12日-2012年4月6日)
反制裁
1990年的春季,一到四月,「方勵之問題」沒有進展。雙方都已知道底線,雖無不可解的利益衝突,但一時難於找到出路。一方面,布希當局迫於輿論壓力,不可能宣布解除經濟制裁;另一方面,北京當局也不可能在得到明確承諾之前放人。
4月,中國當局曾準備派員訪美,被美方拒絕,因制裁情況未變,不能互訪。
我們則靜觀雙方的角力。美國NBC 電視臺主播Tom Brokaw 不能來interview,只好寫信問我們的狀況。我回信中說「我現在是夾在兩個超級政府之間了」。
靜觀到的一個角力場是中美軍事合作。
二戰期間,美國和ROC聯盟,在重慶建有中美合作所,收集日本及其他軸心國的軍事情報。美國和PRC建交後,合作的主題之一仍是軍事情報。兩國合作,在中國西北地區建立情報站,監聽收集蘇聯及東歐陣營的情報。情報站的技術裝備由美方提供。獲得的情報則由兩國共享。美國駐華大使和武官定期去情報站檢查工作。李潔明不止一次談起西北情報站。
美國對中國實施經濟制裁後。中國的一個反制措施是,停止西北情報站合作。1989年夏秋時,我們注意到,李潔明談到情報站時,顯得焦慮。但是,到1990年初,大使的焦慮消失。很明顯,蘇聯東歐陣營的政權變化,使中美情報站不再重要,失去價值。斯考克羅夫特12月在北京訪問時,大講東歐事件,就是向北京表示,從尼克松訪華時代開始的外交政策,要調整了。中共的反制裁失去了力度。
李潔明在他的經CIA審查過的回憶錄中,也提到該項軍事情報合作[1]。所以,該項合作已不是機密,已經終止。李潔明的回憶錄中提到很多小事。有一樁小事沒提,不知道有沒有機密。
春天有一陣,夜靜的時候,會聽到悶悶的‘咚、咚’異聲,來自地下。我有挖地道的經驗。1971年,文化大革命時,我曾經跟著一位工宣隊老礦工在科大的合肥校園裡挖地道。從共鳴方式,容易判斷,‘咚、咚’聲說明我們住室下面有地道。我們告訴大使及Bill聽到的地下異聲。大使證實,使館地界中確有地道,是7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時挖的,那還是在美使官邸建立之前。地道深度兩三公尺,有許多出入口,大使官邸裡就有被堵死的地道口。
李潔明解釋說,‘咚、咚’聲是大使館人員下去「檢查」地道。按國際約定,大使館內算是美國地界,看來,地下三公尺也算。下去「檢查」什麽?大使沒說。‘咚、咚’聲很容易被察覺,是不是有意讓別人聽到?又在施計?地道戰?不會。是不是裝什什麼設備?難說。到美國後,也沒有問李潔明,當時「檢查」地道是搞什麽名堂?
「請求博大全能仁慈的……寬恕」
4月間,中共最高層領導在回答外國客人和傳媒問「方勵之問題」時,總是說,方只要認罪,就可以讓他出國了,絕口不提恢復貸款等條件。後來還更具體地說,認罪書的英文文本中要含有leniency(寬恕)一字。好像「方勵之問題」的解決,只要有confession和leniency 就可以了。這當然是敷衍話。
凡是親歷過中共政治運動的人大都知道,中共的「認罪」文化是:「解決問題」同認罪,即confession和leniency,基本無關。當運動走向高潮時,任憑你寫多少「認罪書」都無用。等到運動要結束了,不寫「認罪書」,照樣過關。文化大革命我們被專政時,每天要上交一份「認罪書」。而且每天都要有新的更深刻的confession。我和其他不少被專政者的應對方法是,每天用半小時抄一遍昨天或前天的「認罪書」。抄的時候, 改變一下前一天「認罪書」的段落的順序,a,b,c,d, 變成 b,c,d,a 等等。用段落和語句的不同排列組合,不難每天都能製造出「新」的認罪書。後來知道,交上去的「認罪書」,專政者根本就不看。排列組合法都是不必要的。
以此「認罪」文化可以推定,當經濟制裁未解決時,任憑你寫多少confession和leniency都是無用的。若經濟制裁有解,confession和leniency 皆不重要。後來的發展,果然證明了這個推定。
羅馬大學物理系的朋友來信說,confession和leniency是他們熟悉的文化。
Leniency一詞曾是羅馬教會懺悔(confession)的常用語,諸如「請求博大全能仁慈的……寬恕」云云。他們告訴我,在強權威脅之下寫一句 「我認罪」 (I confess) 沒有關係。上帝會原諒這時說的假話。伽利略寫過認罪書:「我的最顯赫輝煌,最令人敬畏,最高貴無比的樞機主教……」[2]。性急的朋友乾脆寄來他們代我起草的「認罪陳述」。我一共收到過三份代寫的認罪草稿。我想他們不是自己寫的,而是從懺悔手冊(manuals of confession)中抄來的,也許只是段落的排列組合略有不同而已。
共產黨世界流行一本小說,名為「牛虻」。它描寫一位義大利燒炭黨革命者「牛虻」的一生經歷。其中一個主要情節是,「牛虻」在年輕時曾向一位神父 confession,「牛虻」 信任該神父,他認為該神父也一樣關心和信任他。結果,「牛虻」的confession 內容被透露給了奧地利統治者,導致「牛虻」和他夥伴的活動被探知,被鎮壓,革命失敗。1957年反右派運動時,不少年輕人遇到過相似的接受 confession的偽善。有價值的教訓是,在共產黨「革命」世界裡,切勿真confession,特別是對你表示出極大「關心」和「信任」的組織或個人。將來,也許有意義編一本中共治下的懺悔手冊,也是一種史料。鄧小平的「向毛主席保證」「永不翻案」應收為首篇。
總之,我還沒有來得及寫confession,無論真的還是假的。
這時期,我倒是寫了一篇「半宗教」的文章,題為 「Note on the interface between science and religion」。該文被收在梵蒂岡教廷出版的有關教皇保羅二世的一個文集中,書名是「John Paul II on Science and Religion: Reflection on the New View from Rome」 [3]。其中保羅二世的羅馬新觀點之一,就是否定了1616和1630年教廷對伽利略的判決。
經濟制裁的鬆動
對中國的經濟制裁,北美,西歐,日本等發達國家都一致介入。那時極少有外資進入中國。只有來自臺灣的中小規模資本,還沒有終止。臺灣中小企業大舉進入大陸,就是從6.4之後開始的。
1990年春季,聽到大使等透露,日本希望盡早對華解除經濟制裁,推動力來自日本財團。日本的政治由財團左右。
1991年6月,我訪問日本,參加在京都召開廣義相對會議,那時「方勵之問題」已解決一年。仍會「感到」日本在「方勵之問題」上的介入。那次在京都的5 天,自始至終都有四位日本警察「陪伴」,寸步不離,前後左右各一。我在旅店的房間保密。我去洗手間時,四位警察一排站在後面。四位警察態度相當和藹。臨別,他們掏出紙墨筆硯,一定要我留下「墨寶」,不得已,草草寫了幾個字。
2007年,日本產經新聞的一則報導,披露了1990年春的幕後活動的細節,同我知道的片斷吻合。記錄如下:
「李潔明在一九八九年秋天起,便和當時日本駐中國大使橋本恕頻頻接觸。……在美國總統助理(即斯考克羅夫特)兩次來中國的談判破裂後,橋本與李鵬的會談,正式開始。談判的主要問題是,要求日本履行第三次日圓貸款的承諾。1988年,日本前首相竹下登訪中時,允諾從一九九○年起的五年內提供中國八千一百億日圓(相當五十六億美元)的貸款,此金額相當於當時中國的外匯存底。
「但是七大工業國高峰會通過對中國制裁決議案,日貸款亦被凍結。
「因來自日本財界的壓力,海部俊樹前首相於1990年初設法著手解除對中制裁。為此,當時的外務省中國課課長的宮本雄二(現任日本駐中國大使)曾赴美探詢美方意向,結果發現「方勵之問題」在美國引起很大的反彈,不解決方勵之問題,難以解除對中制裁。
「橋本大使得知後,便與中共對外聯絡部長朱良多次密談,表示日本在休士頓峰會將努力促成解除對中制裁,但希望中國也作出適切的回應。
「在橋本與中方接觸一週後,中國於一九九○年六月中旬同意方以治病為由出國,
「方勵之出國兩週後,美日在休士頓工業國峰會採取同一步調,分別解除凍結世界銀行的二十三億美元和日本的五十六億美元對中貸款。」
這就接上了我知道的最後的故事。
最後的談判
「中國當局於一九九○年六月中旬同意方以治病為由出國」。確切時間是6月16日,星期六,中美再次談判時表示的。中國外交部說,可以准予方勵之和李淑嫻出國。條件不再是寫認罪書(confession),而是寫一份請求政府寬恕出國治病書,行文中應含有lenient一字。並要保證不參與反對中國政府的活動。
大使說,可以感到中方很著急,想盡快讓方李離境。
對方著急,我方就不必過急。那天沒寫申請出國治病書。
6月17日,星期日,大使再告,中方不再堅持「請求寬恕」字樣,也不再提「保證不反對中國政府」條件。改用「人道」出國。此外,要求第一站不去美國,最好去一個孤立的小島。
果然,美元比lenient一字更有價值。
「人道」一詞我們接受。至於第一站去小島,我們也接受,我們選定的小島是英格蘭。那時我有英皇家學會的邀請,支持我在劍橋大學天文研究所任客座教授半年。1979 – 1980 年時,我曾在該研究所工作過半年。
6月18日,星期一,大體抄了一遍我以前寫的陳述[原文在(B)中],8點陳述,簡化成了三條。全文如下:
1. 我反對中國憲法序言中含有的四項基本原則,因為它的作用是維持‘階級鬥爭’的政治體制。我注意到了,中國當局堅持上述的政治主張是違反憲法的。
2. 為了探視海外親友以及得到必要的醫務治療,特此申請出國旅行。望中國政府予以人道的考慮。
3. 出國的目的將集中於學術交流和合作研究。我們將欣賞和歡迎一切符合於中國社會進步利益的活動,並拒絕參與一切相反的,即旨在反對中國的活動。
6月19日,星期二,中美再談。李潔明將這份「陳述」交給中國外交部。中國外交部說,「我注意到了……」 一句應加上「認錯」字樣。
那天我沒改陳述。
6月20日,星期三,中美再談。中國當局不再要求「認錯」字樣。中方接受上述陳述。談判至此達到成功。果然是,「等到運動要結束了,寫不寫認罪書,不是關鍵」。
雙方準備在國賓館祝酒致意,達成協議。
祝酒之前。中國當局突然又提了一個新要求:李淑嫻也要在陳述上簽字。
敢在祝酒之前臨時加新要求,大概只有鄧小平了。大使判斷,鄧小平就在國賓館二樓。
李淑嫻答,只簽第2,3條,不簽第1條。即不承諾「我注意到了……」。對方也接受了。
李淑嫻還提出,必須保證我們的次子方哲出境,否則她不走。中方也接受了。看來,中共是希望我們走得愈快愈好。
6月21日,星期四,敲定最終文本。中文本如上,英文本如下。
1. I oppose the Four Cardinal Principles contained in the Preamble to the Chinese Constitution, because their purpose is to uphold a political system of 「class struggle.」 I take note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olds that the above political stand is opposed to the Constitution.
2. In order to conduct scientific exchange with some 20 universities in North America and Western Europe, and also to visit relatives and friends abroad and to obtain necessary medical treatment, I apply to leave the country and travel abroad. I hope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ill give this humanitarian consideration.
3. The purpose in abroad in focused on scholarly exchange and research. I will appreciate and welcome all activities which accord with the progressive interests of Chinese society, and I will not participate in any activities having the motive of opposing China’s progressive interests.
1990 June Beijing
注意,中文本中第一條中用單數的「我」,第二條無人稱,第三條中用多數的「我們」,即表示李淑嫻只簽了第二、三條。英文本都是第一人稱。原因就是由於李淑嫻不簽字。
離境過程
6月22日,星期五,中美再談。主題是我們離境的技術安排。雖然仍是被通緝的在逃犯,但出國要有正規完備的手續。
6月23日,星期六,早上,大使來,給我們照像,辦中國新護照用。
同時,也在辦理英國簽證。因是星期六,英國駐北京使館不辦公。無法找他們簽證。另外,中美雙方都不想讓英國駐北京使館知道,那會在北京走漏消息。正好,英首相撒徹爾夫人在華盛頓訪問。美國務院直接找撒徹爾夫人辦了到英國的落地簽證。
6月24日,星期日,整理行裝。所有書籍都送給北京天文臺。同使館結賬,買走他們的一臺收音機,一臺四通中文文字處理器(當時美國還少有中文的文字處理器)。也留下給方哲買赴美機票錢。
6月24日晚,在大使的房間開告別會(圖1)。仍然保密。除我和李之外,只有6個人參加。告別酒會上,大使告訴最後一個秘密:封從德和柴玲夫婦逃出中國,從頭到尾他都知道,作得意狀。不過,我們沒有問封柴出逃細節。出逃細節應是個人隱私。
圖1:在美北京大使館最後一晚,6月24日,在大使的房間開告別會。
也是6月24日,星期天,下午,全國各地黨委向黨員傳達中共中央下發的緊急文件,「方勵之夫婦將於日內出國治病」。要有思想準備。直到當天,喉舌袁木等還在賣力說,「我們決不容許反革命分子方……李……」。
6月25日
6月25日,星期一,夏至剛過,天早就亮了。上午8時,成百警察和便衣開始在大使館周圍集結,戒備森嚴。
10:30,我們走出官邸大樓。大使陪同,我們乘那輛一年前送我們進來的防彈玻璃車,從正門駛出官邸,去南苑機場。
我們所經的路上,一律半戒嚴,即一切車輛不准與我們在同道行駛。我們的車前,有一輛公安警車開路車,車號是GA11-0001,即公安第一號警車,車後也尾隨兩輛保護。一路戒嚴的警察一看到0001車開路,就以為後面一定有VIP。於是,他們不自覺地就敬起軍禮來(圖2)。
圖2:車在建國門外大街上。從我們的車向前看去,車前有一輛公安警車開路,車號是GA11-0001。一律半戒嚴,一切其它車輛只准在外道行駛。在第二車道,每100-200米有一警察。照片上可以看到一個。戒嚴的警察,習慣性地舉手敬禮。
11:05,到達南苑軍用機場。美軍專機已經到了。美軍專機是從關島飛來。機組人員事前不知道什麽任務,居然能在南苑機場降落。據說這是1949年之後, 第一次美軍軍機被准予使用中國軍用機場,基辛格1971年到北京時,飛機也降落在南苑機場,他乘的是巴基斯坦的軍機。
11:30,李和我被公安人員引領到侯機大廳另一邊的辦公室,大使等美國人員不得隨我們過去。辦公室裡有三位中國公安官員,一位為主,另兩位公安官員一左一右保護。為主者把兩本新的中國護照交給我們。
接著,公安官員接通了方哲的電話(當時他被拘於公安部的一賓館)。按協議(李淑嫻的要求),中方應讓方哲離境。但沒想到方哲不願意走,故意製造麻煩,還對公安人員說:「我不走,我還想入黨吶」。無奈,公安要我們打電話,說服方哲。此事耗費了近半個小時。
李潔明在回憶錄中說,那半個小時他極度緊張[1]。按美國務院指示,在方李二人離境過程中,大使必須全程陪同,而且務將方李二人一直安排在他的視線之內。 但是,中方發護照給方李時,不讓美方官員在場。方李二人已在他的視線之外。一耽擱就是半小時。不讓美方官員在發放護照現場,可能是顯示PRC主權。中方這一安排,並沒有事前告訴美方。李潔明遇此非預計狀況,極緊張,擔心是不是中方會突然變了卦,把我們抓走?如若抓走,如何應對,沒有預案。
那半個小時裡,我注意到,中方人員也極度緊張,為主的那一位公安官員臉上直冒汗,說話僵硬。他們可能也沒有預案,如果因方哲或其他原因,不能按協議辦,如何處置?
所以那半個小時裡,中方人員呆視著李淑嫻打電話。她在電話裡不慌不忙,不緊不慢,最終說服了方哲。沒出意外。
整個過程中,中方全程錄像。後來使館人轉告,那是要給鄧小平看的。
方哲於一星期後,到達倫敦。如前所述,「方勵之出國兩週後」(即方哲到倫敦後一週),日本解除經濟制裁。
12:20,中國海關人員在飛機舷梯旁設立臨時海關,在我們的PRC護照上加蓋出境章。我們同大使握手告別,登機(圖3)。
圖3:李淑嫻和我在登機的舷梯上。舷梯最下端戴墨鏡者是William Stanton,他正和大使李潔明握別。大使之左為美使館武官。右邊三位著警服立正者,分別是海關和公安干警。攝影者,兩位中方,一位美方。攝此影者,當然也是美方人員。一邊兩個攝影師,均非記者,對等。
12:40 飛機一切就緒,滑行,起飛。
飛機起飛後,雙方似乎仍未停止較勁。原來商定,雙方在飛機起飛後六小時,同時發布方李離境消息。但是,起飛後不到一小時,那時飛機剛離開PRC領空。中方就廣播了消息。另一方,美國飛機也沒有首停第三國,而是降落在安卡雷奇(阿拉斯加),讓美國電視臺進機場,陽光正好,新聞鏡頭是我們從軍機換乘副總統Dan Quayle 的Air Force No. II。繼續飛到Upper Heyford,那裡雖是英國皇家空軍基地,但是美國營區,法理上也不是第三國。
無論如何,事件落幕了。中國政府讓一架美國軍用專機接走了兩個中國人,兩名被全國通緝的要犯。
有一點荒誕?世界真還不能沒有一點荒誕。
參考文獻
[1] James Lilly,China Hands (PublicAffairs 2004)
[2] M.A. Finocchiaro, The Galileo Affair: A Documentary Histor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3] John Paul II on Science and Religion: Reflection on the New View of Rome,(Vatican Observatory Publications,1990)
(原表題:方勵之:我經歷的1989-1990中美互動(C))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