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警方通緝潢川縣人大代表被否決(圖)
人大代表為民工討薪遭警方通緝(中國網路照片)
昨日(5月23日),河南省潢川縣人大常委會經表決,否決了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提請拘留該縣人大代表李萬均的報告。商丘警方以李萬均涉嫌合同詐騙,此前曾將仍是人大代表的李上網追逃,試圖賴掉李的公司的數百萬工程勞務費。從5月15日李萬鈞在網路發帖,這條消息以「人大代表為民工討薪遭警方通緝」的引爆點的引起網路廣泛關注。
據《南方都市報》今天的報導,李萬均的代理律師常伯陽稱,上午,潢川縣人大負責人電話通知了他表決結果:潢川縣人大常委會成員18人表決,以0票贊成、17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否決了商丘市公安局提請刑拘李萬均的報告。
潢川人大常委會在表決前,經過了長時間的討論。此前,5月18日,潢川縣人大常委會曾召開專題擴大會議,聽取了商丘市公安局和常伯陽的情況說明。
這可能是中國法律中關於人大代表未經人大同意,不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的人身保護首次獲得人大實踐激活。此前,一般而言,人大都會屈從公安機關的要求,通過決議,同意罷免人大代表。
而中共黨內對官員的「雙規」,雖然事實上已經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在司法實踐中,並未受到人大代表人身保護特權的限制。此前,仍是全國人大代表的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就受到審查限制人身自由,而北京高校教師王錚則對此多次發出「非法拘禁」的抗議。
此前的4月30日,人大代表李萬均去潢川縣臨近的商城縣出差,當晚入住賓館時被警方控制,關進了商城看守所。他被告知,因涉嫌合同詐騙,他已被商丘警方網上追逃。
商城警方控制他後,很快便獲知他是人大代表,曾打電話詢問商丘警方怎麼辦,據說,商丘市公安局回覆說,人大代表「無所謂,你們先關著吧」。潢川縣人大得知後,於5月2日發函至商丘市人大和商丘市公安局。5月3日,商丘市公安局派員提請潢川縣人大,要求刑拘李萬均,被拒絕。當晚,李萬均獲釋。
李萬鈞說,「我一個人大代表,被關進看守所3天3夜,受盡了屈辱。」據《時代週報》的報導,在4月30日夜間,李萬均一進入看守所監室,裡面就有人要求李萬鈞下跪。從來未經受這種屈辱的李萬均當即拒絕,遭來一頓暴打,手臂、腰部、臀部都有淤青。事隔十幾天後,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當他撩起衣袖,淤痕仍歷歷在目。
據《時代週報》此前的調查報導, 2009年,在商丘,李萬鈞代表河南聚龍勞務有限公司承包河南廣宇公司發包項目,對方後來拖欠工程款。他訴至法院,2011年6月,河南省高院終審判決李萬鈞勝訴。
去年9月27日,就在案件執行當中,廣宇公司向商丘市公安局報案稱李涉嫌合同詐騙。從2011年9月被立案偵查,直到今年4月24日,商丘警方在網上對其進行通緝之前,李萬鈞的個人自由一直未受限制,商丘警方並未對他採取實際的強制措施。2012年4月30日,他被抓捕。
據《時代週報》的調查,商丘警方協助廣宇公司,將為其勞作的包工頭實施通緝,賴掉工程款的相似案例已有多起。
5月15日,李萬鈞在網路發帖,這條消息以「人大代表為民工討薪遭警方通緝」的引爆點的引起網路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