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大學規定大二學生須到富士康實習
據華商報報導,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以下簡稱「北方信息工程學院」)要求該校2000餘名大二學生,在6月底將前往煙臺富士康,進行兩個月的實習。如果不去實習,按照學校的規定,這些學生兩年後很難拿到學位證。
報導引述該校一位輔導員老師說法,到煙臺富士康參加社會實踐共為6個學分,因故不能如期完成實習任務的學生,須重修。學校代收學生每人去程火車票購票款205元,同時學生自帶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也可以到富士康公司後自己購買,費用大概200元。」此外,學生在企業期間,每月基礎工資1550元/月,但住宿扣除110元/月;伙食根據消費情況,從工資扣除(公司標準餐11元/天)。
有學生分析,「一個月工資1550元,減去火車票、床上用品、住宿、伙食費,你算算,只剩705元,如果再買日用品、交電話費,幾乎是白干一個月啊。」
一些專業「不對口」的學生則表示,「像人文社會科學系、藝術設計系、建築工程系的學生,和富士康公司的實習崗位壓根就不沾邊,為什麼還要去實習呢?」
學生們說,「學校說是教學計畫,我們認為這其實就是暑假工。」
看完報導網友阿Q「低級的東西學得再多有什麼用,出了社會還是低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