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犯人的同情看法輪功學員的獄中遭遇
應該說犯人是最底層的人了。在有些人的印象裡,犯人連最底層的人都說不上,因為他們不但失去了自由,還失去了人應有的尊嚴和最起碼的尊重。他們遠比乞丐、流浪者的境況還要悲慘。說這些人去同情他人,難道還有比犯人遭受更大的痛苦的人嗎?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有篇報導,是哈爾濱市依蘭縣三道崗鎮中學教師左先鳳寫的。她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受到了極為殘酷的刑罰。她曾遭受罰坐、罰蹲、罰站、電棍電、毆打、上大挂、野蠻灌食等迫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她被罰站達十天,從早上六點半左右一直站到晚上八點來鐘。有時在零下三十度的惡劣天氣裡,她也被罰到外邊站兩個小時。她的胳膊被踢的紫黑,腿腫得像兩個棒子。後來她竟被禁止洗漱,連水都不能沾。一隊隊長王敏說:大法弟子就是用來迫害的。
一個有同情心的普教(普通勞教人員)賀清傑很心疼她,幫她從樓上拿手紙,趁人不注意時往她嘴裡塞了一個山丁果,被副隊長劉暢知道,把普教的臉踢腫了,眼睛打得紫黑,而且那個月的接見日沒讓她接見。二隊的一個普教王玉華知道了她的遭遇後,頂著巨大的壓力給了她一包濕巾,讓她擦擦下身。劉暢在監控室看見了,搶走了濕巾,罵負責監管左先鳳的其他普教,並在走廊瘋狂的罵王玉華:脦瑟什麼,顯你好呢,她是你媽呀?你心疼她,……辱罵的話讓人聽了噁心。王玉華四十七歲,而劉暢才三十四歲,她經常這樣破口大罵那些五六十歲的老人。
明慧網六月十六日的文章《北京海淀區法輪功學員賈曉玲再次被綁架》有這樣的記載,說賈曉玲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曾因複印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拘留。在海淀分局拘留所被管教打得無法走路,有犯人哭著跪在於管教面前求其不要再打了。
同一天還有一篇文章《遼陽市鏵子監獄操縱惡犯施暴 教師幾經生死》,記錄的是遼寧省開原市上肥地鄉東升村小學民辦教師、小兒麻痺症患者譚世秋遭到的迫害。有一次,刑事犯李宏哲拿起濕漉漉的囚服甩開膀子照著譚世秋的臉上啪啪左右抽打,譚世秋高喊「救命啊」。李宏哲邊打,邊命另一個刑事犯劉文新「把他扛到房後去,往死裡打,打死他」。就在這關鍵時刻,一個與譚世秋同住一個監室的犯人實在看不下去了,挺身而出,要和李宏哲交手,這才使譚世秋得到暫時的解救。
這兩天的三篇文章都涉及到了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時引起了犯人的同情。而且這三篇文章還分別涉及到拘留所、勞教所、監獄等主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可見法輪功學員受到的迫害是何等的普遍。我們不講犯人的同情中所包含的道義與人性因素,我們就從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監牢中的遭遇說起。
無需過多的介紹,誰都能看明白,法輪功學員在監牢中所受到的迫害是極為慘重的。迫害他們的人不只是來自於警察,還來自於犯人。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一隊隊長王敏說得最直接:大法弟子就是用來迫害的。這句話不僅暴露了警察的殘忍,還將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的遭遇抖落了出來。那些犯人為何會同情法輪功學員?就是因為酷刑折磨太殘酷了,警察們太不把法輪功學員當人對待了。
開頭我們提到,中共監獄中的犯人是沒有任何尊嚴可言的,這從哈爾濱前進勞教所一隊副隊長劉暢辱罵的話語中可以看出。其實何止是他們沒有尊嚴,他們的同情心也在相當的程度上被獄卒們限制了。從一般常理來看,犯人這個群體比起一般社會上其他的人來說,同情心要弱一些,因為他們同情心要強的話,就不會去犯罪了。可是他們在監獄那樣險惡的環境中竟然同情起法輪功學員來,從這個角度可以看出法輪功學員受到的酷刑之悲慘,同時也可以看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喪失良知,連犯人都不如。
筆者從中共的監牢中出來時,很多朋友都說:好人到哪都是好人,誰不知道法輪功是被冤枉的?是啊,好人到哪都是好人。可是世人不太清楚的是,法輪功學員就是因為做好人才被綁架的。因為做好人中共才綁架你,那麼它會允許你在監獄中還堅持法輪功的做人理念嗎?而且中共邪黨早已制定了政策,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可以不擇手段地使用酷刑,並且把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迫害成果當成了提升警察官職的標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了,警察可以得到重獎,否則則是重罰。在這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監牢中的遭遇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