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行為準則 東協10國原則達協議
在金邊開會的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十國外長9日已團結一致,原則達成「南海行為準則」協議,正交給中國,在今年9月與中國展開協商,希望中國也能同意這項準則。
日本共同社9日自金邊報導指出,雖然東協十國同意採取聯合方式與中國協商在南海的「行為準則」(code of behavior),但對如何表達對中國在南海地域活動的關切,東協無法達成文字上同意。但目前文字細節都沒有公布。
共同社報導,外交消息來源稱,菲律賓與越南在會中鼓吹要使用強烈文字表達中國在南海活動的嚴重關切,但中國的盟友、也是本屆東協東主國的柬埔寨反對。東協秘書素林(Surin Pitsuwan)在會後對媒體表示,「扯上最近南海發生的一些事,非常複雜,目前還沒有辦法完成磋商,完成準則草案」。
柬埔寨外交部副部長高金歡(Kao Kim Hourn)在總結9日的第一天會談時告訴媒體,各國外長就南海爭議各國需遵守的行為準則,已經通過「要點」。
他說:「各國外交部長同意,現在起讓東協與中國高層官員會面討論(行為準則)。」
柬埔寨總理洪森(Hun Sen)9日稍早在金邊的年度會談開幕時說,與中國敲定一項行為準則是東南亞國協十國主要目標之一。此次外長會議的主題是「同一個區域、同一個命運」。
針對此一新發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9日在外交例行記者會上說,在「條件成熟時」,中方願意同東南亞國家協會國家探討制訂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COC),他說,「不過,我想強調,COC並不是旨在解決南海爭議,而是為了增進各方互信、深化各方合作。」
劉為民表示,中方與東盟國家,已就制定「南海行為準則」在8日舉行非正式討論。各方一致表示,願全面按照十年前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及框架,展開務實合作。
共同社報導,東協外長在9日的會議中明確規定東協高級官員一定要和中國對等官員討論「行為準則」實質內容。而在8日的東協與中國的非正式會談中,各方都同意今年9月起在柬甫寨展開定期磋商會議。
中國在2002年同意與參與了宣言,但一直沒有在落實準則內容上有明顯進展。中國傾向與各國一對一談判,而非和整個東協集體談判。
北京當局9日表明的態度可能導致它與部分東協國家牴觸,卻符合它希望與各國進行雙邊交涉的一貫立場。
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政治學教授泰爾(Carl Thyaer)表示,預料中國將與東協合作,「這是它擺脫美國牽制的唯一可行之道…然而,我們不知道這套準則是否將附帶爭端解決機制。」
本週稍後,美國國務卿喜萊莉和中國外交部長楊潔篪將加入著重安全議題的東協區域論壇(ARF),屆時南海爭議將會是激烈爭辯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