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縮水,胡錦濤的盤算和失算(組圖)
2012年7月26日,中共官方媒體以「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提起公訴」為題,宣布薄熙來妻子谷開來罪案將進入庭審。這則官方消息,僅短短250字,卻泄露大量玄機。筆者以縮小、切割、妥協三個關鍵詞予以概括。
縮小。谷開來罪名被縮小,僅刑事罪,而無經濟罪,儘管,刑事罪(殺人)的起因是經濟糾紛(向外轉移巨額資金);僅一樁刑事罪(謀殺英國商人),其餘不問,如大連主播失蹤案。提谷案不提薄熙來,表明,薄熙來的罪名也將被縮小:「沒有捲入」謀殺案,「沒有」經濟犯罪,僅剩「嚴重違紀」。
切割。谷開來的經濟罪被切割出去;薄熙來與谷開來被切割開來。早先,還有更多切割:與薄熙來同謀「篡黨奪權」的軍頭如劉源(總後勤部政委)、張海陽(二炮部隊政委)、朱和平(重慶警備區司令)、周小周(第十四集團軍軍長)等,均平安無事,繼續擔任軍中要職;薄熙來的重慶親信徐鳴(重慶市兩江區委書記)、何事忠(重慶市宣傳部長)等人,仍然出席黨代會,儘管未再進入市常委。
妥協。薄案全面縮水,反映中共黨內倒薄派與挺薄派經激烈鬥爭,最終達成妥協。雙方勢均力敵,挺薄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佔上風,令主導倒薄的胡錦濤不得不退讓,尋求妥協。筆者先前曾論斷:倒薄,支持力在民間,甚至包括自由派、民運、法輪功等中共眼中的「敵對勢力」;反彈力卻在中共黨內,因為,薄熙來的唱紅、走左、「均富」那一套,恰恰是中共的正宗、正統,深受原教旨主義的共產黨人青睞。
按理說,胡錦濤的妥協,幾乎衝犯了所有政治鬥爭忌諱:不是斬草除根,而是養虎遺患;不是除惡務盡,而是縱虎歸山;不是一網打盡,而是挂一漏萬。胡的妥協,既有被動成份,也有主動成份。被動,即因權威不夠、能力不及、無法擺平黨內反對勢力而被迫讓步;主動,則是借薄案為籌碼,與黨內政敵(江澤民及新「四人幫」等)討價還價,在答應縮小薄案後,胡錦濤的收穫,極可能是:獲准屆滿後留任軍委主席兩年,並得以在「十八大」安插更多自己的人馬。而在薄案爆發之前,胡一度在黨內跛腳,幾乎喪失人事主導權。
從溫家寶突然失聲、連首都暴雨成災都罕見地未曾露面探民這類情節,可以推測,最近幾個月,中共高層究竟發生了什麼?不甘心薄熙來挨整,以新「四人幫」(吳邦國、賈慶林、李長春和周永康)為代表的極左派全力反撲,首先拿溫家寶開刀、解恨,扣以鼓吹「資產階級自由化」和「西化」、「分裂黨」的大帽子,在黨內刮起一股批溫潮。眼看左派來勢洶洶,習近平、李克強沉默以對,胡錦濤左顧右盼,見風使舵,以妥協自保。
胡錦濤當政十年,早先,曾有部分淳樸的藏人對胡抱幻想,以為他曾主政西藏、瞭解藏人,掌權後,或轉惡為善,善待藏人,但隨後,胡對藏人一次又一次血腥鎮壓,證明,胡絲毫不減其1989年的殘忍;中間,又有部分天真的民運人士對胡抱幻想,以為胡較年輕,可能對民主化有認識;十年將盡,又有部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對胡抱幻想,以為胡與江鬥,可能清算江家幫、平反法輪功。
事實上,對胡錦濤而言,權力鬥爭就是權力鬥爭,只為私利,無關公益,更無關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胡錦濤的私心私慾,一如江澤民,反映自胡耀邦、趙紫陽等懷抱理想主義的改革派出局後,中共黨內的基本政治生態:徹底的世俗化、實用主義和功利主義。江、胡等人的自私自利、毫無道德底線,遠超外界想像。
再說薄熙來。薄文革中進過「學習班」(變相關押),深知中共「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所謂政策,不過是誘供招術,實際情形,如資深犯人的總結:「坦白從寬
,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依據薄熙來的經歷和性格,這回遭「雙規」後,絕不會輕易就範。首先,他會對抗審訊,一概不承認任何罪名,不論謀殺、參與謀殺、貪污、受賄、洗錢、轉移不法所得,等等,樣樣有,樣樣否認,避免落下「供認不諱」的口實。
其次,會反咬一口,揭發中共高層幾乎人人難免的腐敗,包括江澤民家族(其子壟斷國家電訊行業、買賣批文、行賄受賄、捲入多宗經濟大案)、胡錦濤家族(其子巧取全國機場掃瞄器合同、利用涉外項目收取回扣)等。薄熙來心機至深,慣用竊聽手段,獵取高層隱秘隱私,或有高層人物,早已在他那裡落下把柄,啞巴吃黃蓮,有苦難言。
預測薄、谷命運。針對谷案,官方喉舌《環球時報》稱「任何人走上被告席就是普通人」,其實,紅色顯貴走上被告席仍然是紅色顯貴。谷開來,出身高幹家庭,身為高官妻室,斷不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至多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實際就是不執行;當局指定律師為其辯護,法庭更可能以「精神病」為由,從輕判決,或無期,或有期,最後「保外就醫」,不了了之。
異地審判,美其名曰「排除干擾、國家安全需要」,實際是防範被告在犯案當地,還有支持者、死忠者,唯恐他們起而鬧事,危及「社會穩定」。其實,有關異地審判的所謂「法規」,從未用於平民,專為高幹或高幹家屬量身定做,又是一種特權。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前些年,谷開來曾出書《勝訴在美國》,吹噓自己如何在美國打贏官司,如何風光了得;書中,谷大貶美國法制:重視法庭爭辯,判決更多地取決於爭辯結果;大讚中國法制:重視事實和證據,「比如殺人案,只要有事實有證據,立即就可以判處死刑。」如今輪到你谷開來自己,將如何?
至於薄熙來,案情既然已經被縮小、切割,就是死裡逃生。6月間,有「王立軍辭去人大代表」的官方報導,而無關薄熙來,就已見個中端倪。重慶警備區司令朱和平消失三個月之後最終露面,在一定程度上,是薄熙來「敗部復活」的象徵。接下來,薄「雙開」(開除職務、開除黨籍)難免,卻未必判刑。軟禁,或者相當於軟禁的某種關押,極可能持續。
胡錦濤辦薄熙來,雷聲大雨點小,虎頭蛇尾,沒有把薄「辦死」,反倒把薄「辦活」完全辜負了民間期待。如此結果,不僅為習近平當政留下隱患,而且為胡錦濤本人也留下後患--在現行制度不變的情況下,極左派、毛左派自有其滋長、壯大的黨內土壤和氣候,一旦再度得勢,薄熙來鹹魚翻身、胡錦濤慘遭報復的後果,並非不可能出現。更何況,對胡而言,薄是如此凶殘的政敵:為人之冷酷,翻臉無情;奪權之大膽,不擇手段;殺人之麻利,如掐死螞蟻;貪腐之驚人,如海盜掠財。無一處不達中共高官之至境。
(2012年7月31日)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