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促修改勞教制度引網民熱議

來自北京、廣東、河南、湖南、山東等10個省市的10名律師最近致信司法部與公安部,要求修改勞教制度,引起網民熱議。

10名律師在聯名信中指出,目前的勞教制度所存在的規章內容空泛以及決定和審批秘密化等五大弊病應當修改。
聯名信發起人李方平律師說,單就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勞教案件規定》的規章來看,聆訊制度整體設計過於空泛,在聆訊的證據種類、舉證責任等方面存在立法空白。

他建議勞教聆訊制度有必要比照行政聽證制度,確立其作為勞教必經程序的地位,保障律師參與,彌補其本身固有的法制機制不健全的弊端。

在新浪微博平台上,網民對中國勞教制度的弊端提出批評。

人性的反思:這一努力一直在進行。十一屆、十二屆兩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列入年度立法計畫,該法也一度被推崇為勞教制度「終結者」。但這部法律一直沒有「露面」。

於建嶸:近日,一婦女因上訪被勞教,引起了關注。事實上,我在2009年出版的「中國勞動教養制度批判」一書中就公布過100例上訪勞教案。我認為,勞教制度作為一種違背法治理念、缺乏法理基礎、損害公平正義的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已淪為了地方黨政假維穩為名、行打擊報復之實的工具,必須盡快廢除!

siva老潘:從小就常聽說村裡誰誰被「勞教」去了。今天才知道,「勞教」是不需要起訴,審判,而由公安局直接抓緊進去就可以的。靠!看來隨時都能享受「勞教」的待遇。大家都安分點吧!

戀曲LA:對普通民眾使用閃光蛋,催淚瓦斯,動用警力強拆,濫用公權力,對你不滿強制勞教,不通過司法程序讓你人間蒸發,還要多狠?你現在馬q拍得響,說不定哪天我上面說得六輪到你了。

心情小屋---的微博:惡法勞教:唐慧出來了,大學生村官任建宇還在裡面。

陳長靠自己:國內的勞教應該起到教育的效果,而不是對人身體人性的摧殘。周克華是被勞教過多次,之後作案的手法明顯有一種報復社會的感覺。最近安吉的一起殺人案件,犯罪份子也是剛勞教結束,復仇殺人。

鐘紅明:在中國法律上,被「勞教」與被判刑,同樣剝奪了人身自由,卻美其名曰「人民內部矛盾」。我知道以前上海被判處勞教的人,往往可以繳納金錢「請假」,若是沒有錢,就需要一直勞動。勞教在法理上一直被質疑,卻一直延續,因為在政府的眼裡,人,還是被分為人民和敵人,而不是公民。

筆名宕子的李琿:勞教制度是專橫殘暴的政府權力對公民基本人權的肆意侵犯。

十年砍柴: 至少不會不經司法程序而被勞教,進了日人拘留所也很難"躲貓貓",主要風險不在日本而在此地,所以只有港人才過去了。

鄧飛:一張圖表的力量勝過千軍萬馬,暴風驟雨擴! 這個必須得轉!罪惡的勞教制度一日不廢除,人民的自由權就得不到保障!

傅志彬: 大概他們不知道中國還有勞教制度吧,領導一句話,你就得做幾年牢。

戴納休特11: 中國的司法,僅為黨組織的目的服務!

安育善明:從法理層面來看,勞教制度違反憲法和《立法法》,違反人權基本準則,構成行政機關對公民人身自由的濫施處罰,是典型的惡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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