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龍頭黨媒亞洲週刊放風:
王立軍案在成都開審,新華社庭審報導證實亞洲週刊今年四月時的獨家新聞:王立軍與薄熙來決裂,乃因薄熙來打了他一個耳光,起因是王立軍掌握了薄谷開來殺人案,也證實了王立軍非法監聽行為。
重慶市原副市長王立軍今年二月叛逃至美國駐成都總領館一案在成都開審,法庭上由於王立軍被指有「重大立功表現」,律師分析罪不至死。對王立軍的正面定性,等於對薄熙來案作出負面的暗示,也等於否定了海外傳言薄熙來會軟著陸、甚至會復出的傳聞。
九月十七、十八日兩天,王立軍被控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在中國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成都中院稱,因叛逃、濫用職權兩項罪名「涉及國家秘密」,故未公開庭審。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立軍身為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明知薄谷開來有殺害的重大嫌疑,卻違背職責、徇私枉法,以使薄谷開來不受刑事追究,已構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已構成叛逃罪;未經批准或者偽造批准手續,先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查措施,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構成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起訴書指,被告人王立軍的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王立軍在庭上作最後陳述時表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我知罪、認罪、悔罪。」他說,他的行為是犯罪行為,希望通過審判挽回和消除在國際國內所造成的嚴重影響,同時希望通過審判警示社會,讓更多人從他身上吸取教訓。面對培養關心我的組織、社會各界和親人,他要在這裡真誠地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
官方新華社就王立軍案一審發表長篇報導,證實亞洲週刊於今年四月的獨家新聞:王立軍與前重慶領導人薄熙來的關係,由親密合作到反目成仇,轉捩點就是薄谷開來毒殺英國商人尼爾·伍德(NeilHeywood,又譯海伍德)事件,包庇親屬的薄熙來在聽取下屬王立軍關於殺人案匯報時,盛怒之下打了王的耳光。殊不知這記掌臉,竟然就是引發薄熙來唱紅打黑耀眼「偉業」轟然崩塌的頭一塊骨牌。
其實,王立軍對薄谷開來毒殺英國商人尼爾·伍德一事完全知情,並親自把酒店監控錄影的硬碟交給薄谷開來。薄谷開來殺人後心情抑鬱,王立軍安慰她稱,一兩星期後,就會好;不要再想這事,今後這事就與她無關了。尼爾.伍德遺體火化後,王立軍又及時通報作案人,稱死者已「化作青煙,駕鶴西去」。與此同時,王立軍卻暗中錄下薄谷開來的談話。可以想見,這是薄谷開來在合肥受審時痛罵王立軍「陰險」的理由﹐或許也是薄熙來打王立軍耳光的原因。王立軍絕不是執法如山的法界英雄,而是對重慶唱紅打黑的莫大諷刺。
新華社還報導王立軍「違法使用技術偵察措施」的罪名,證實亞洲週刊四月獨家報導王立軍對中紀委派至重慶調查的官員乃至視察重慶的中央高層進行監聽。據專家分析,此指控倘若成立,視情節而定,王立軍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或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王立軍的辯護律師王蘊彩對媒體表示,目前無法判斷王立軍的情緒狀況。但據成都方面負責看守王立軍的警方人員表示,王立軍在押期間精神狀況良好,還曾向看守人員要求吃哈根達斯牌冰激凌。王蘊彩與王立軍是相識多年的朋友,早在一九九九年,王立軍被鐵嶺一位三輪車伕起訴時,王蘊彩就以辯護律師的身份幫助王立軍打贏了官司。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在四項指控中,徇私枉法「情節特別嚴重」;叛逃外國駐華領館,「情節嚴重」;此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三百零五萬餘元(約四十二萬美元)。
從輕處罰理由何在
但法院同時指出,王立軍後來要求重慶市公安局有關人員對薄谷開來涉嫌殺人案重建檔案、調查補證、保留物證;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的問題,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積極協助覆查,為公安機關偵破該案起了重要作用,可以對徇私枉法罪酌情從輕處罰;叛逃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叛逃的主要事實,屬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揭發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輕處罰。
庭審結束後,有關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儘管民間猜測王立軍的「重大立功表現」可能是揭發了薄熙來的違法行為,但從薄谷開來案到王立軍案,目前公開的全部官方材料顯示,兩案與薄熙來並無直接關係,王立軍揭發的「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很可能是指薄谷開來謀害海伍德。
據薄谷開來案庭審時披露出的消息,在海伍德被害後次日,王立軍即與薄谷開來見面,並私下留取了薄谷開來承認謀殺海伍德的錄音。但王立軍並沒有立即將此事公布,這成為他被指控「徇私枉法」的理由之一。
王立軍為何要隱匿薄谷開來殺人一案?當中有何「私」可徇?此前坊間傳聞王立軍、薄谷開來二人有曖昧關係,因此出於保護薄谷開來的目的,王立軍未即時向高層匯報,也未立即立案,但此桃色傳聞並未得到重慶警界熟悉王立軍的消息源證實。
一位曾在王立軍調任重慶後為他做宣傳工作的重慶警方人士認為,儘管王立軍被視為「有性格缺陷」,但在刑偵手段上素來專業,且追隨薄熙來夫婦十餘年,是薄在遼寧與重慶施政的股肱之臣,自然成為薄谷開來作案後首先尋求保護的對象。王立軍留取錄音證據,既出於多年刑偵的「職業慣性」,也是對薄熙來留有一手,以防被薄出賣。
據重慶消息人士介紹,為壓下海伍德死亡案,王立軍指示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負責掩蓋殺人罪行。在王立軍擔任遼寧省錦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郭維國曾任錦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王立軍調任重慶後將郭維國一併提拔至重慶。郭維國與同涉此案的重慶市公安局原領導李陽、王鵬飛、王智等人,今年八月被判刑。
儘管檢方起訴書將王立軍的「徇私枉法罪」的焦點指向海伍德死亡案,但重慶警界多位人士均表示,在此案之外,王立軍在重慶任職近四年內,徇私枉法行為數不勝數。
零九年,重慶「三一九」哨兵被槍擊案次日,一位重慶基層警察就接到了上級指示:命令他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交代問題,即為「雙指」。這名警察一頭霧水地從上級處得知,自己竟於二零零五年為一宗案件當事人辦理了派出所外執行處理的手續,並且「受賄八千元」。「當時我只是一名普通警察,就算想受賄,也沒有這個權力啊」。
當時,這名警察拒不承認自己有受賄行為,但他的案子是由王立軍親筆簽字批示,「王局長不能錯啊」,負責辦理此案的警察對他進行了三天三夜的刑訊逼供,「讓我站著、跪著、蹲著,就是不讓睡覺」,還用鞋子抽他耳光,並對零五年時任此基層民警的上級領導進行「親情攻勢」,最後終於定案,這位民警被判八個月有期徒刑。
於是,「三一九」哨兵槍擊案成為王立軍進入重慶警界後進行「大換血」的轉折點。
據上述民警表示,與他有類似被判刑經歷的重慶警察約一千七百多名,被撤職三千多人,另有五千多人受到處分,由此,王立軍在調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九個月後,完成了在重慶警界的「立威」過程。
有律師分析認為,對王立軍的審判,本質上仍是「王室的遊戲」——案件只涉及薄熙來及其夫人等高層政治人物,卻沒有為重慶受打壓的基層警察彰顯正義,更沒有處理重慶「打黑」期間的違法行為。儘管官方一再強調法治的重要性,但從此案看來,仍只代表少數人的正義。
王立軍面臨的四項指控中,按中國刑法,只有「受賄罪」一項可被判處最高刑罰——死刑。據重慶消息人士介紹,王立軍任重慶公安局局長時,曾在公開場合向下屬表示,在中國做官一定要有錢,並做出數錢的手勢。消息人士稱,王立軍上任後,僅重慶市公安系統換發服裝的「置裝費」,每套新裝的價格就高達七千多元人民幣,遠超市場價,訂單超過四萬套警服,負責向重慶市公安局提供這批服裝訂貨的廠家來自遼寧,是王立軍在遼寧時的老關係,從中提供高額回扣。
最終量刑取決受賄數
庭審結束後,上海市翟建律師事務所專職刑事辯護律師張培鴻對亞洲週刊表示,王立軍最終量刑將取決於受賄一項罪名。
張培鴻表示,「因為三百零五萬的數字不大不小,鑒於認定他有重大立功,因此應該會對受賄罪減輕處罰,估計十年左右。其他罪名的刑期加加減減,總和應該不會超過三十五年,這樣,數罪並罰的上限就是二十年。所以我估計最終會判他十八至二十年」。
中國不乏公安系統高官受賄的先例。二零零一年,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以受賄、玩忽職守數罪並罰,被判死緩,查明的受賄金額約為五百多萬元人民幣;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犯受賄罪被判死緩,涉案金額為八百二十六萬元人民幣。
(關於《亞洲週刊》的背景,角色和作用,請參考趙紫陽智囊吳國光教授的媒體控制分析文章吳國光: 《吳國光: 多重的真相還原 - 何清漣著《霧鎖中國》與中國媒體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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