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得意洋洋的策略:工商業改造
1949之後:背信棄義的工商業改造(上)
1949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中國共產黨邀集一些資產階級盟友在北京召開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責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相當於臨時憲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明確規定「保護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及其私有財產」。這是中共對自己政策的一種宣示,也是對民族資產階級的一種承諾。
立足未穩時 欲行新民主
在建政前夕,為了使自己剛剛建立的政權站穩腳跟,也為了遵循馬克思的無產階級革命階段論的理論,中共決定中國要先經過15年到20年的資本主義過渡期,再進入社會主義。這個過渡期被中共稱為「新民主主義」時期。
1949年3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報告中指出: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允許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存在和發展。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單少傑博士說:「七屆二中全會提出了要建立新民主主義新秩序,不準備很快就要對資本家下手的。就是要鞏固一段時間,要利用資本主義,要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要借用資本家的力量。」
1949年7月,毛澤東向中央團校畢業生講話時說,20年後我們工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況即轉入社會主義。
安撫資本家 穩住其資產
單少傑說:「以前有過承諾的。淮海戰役以後,長江以北都在解放軍控制之下。這時候天津一些資本家就想轉移資產。當時對於中共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資產要流失了。中央就派了劉少奇到天津安撫資本家。當時劉少奇講了很多話,比如說資本家剝削有功啊;中國的資本主義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就是毛澤東這個特點吧,實用主義。當他需要的時候,什麼話都許諾了。實際上就穩定了一些天津的資本家。」
好話說盡
毛澤東還不斷給民族資本家們吃寬心丸。在1949年9月中國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期間,黨外人士向毛澤東詢問什麼時候向社會主義過渡。毛澤東回答說:「大概二、三十年吧。」
1950年6月23日,還是在政協會議上,毛澤東說,實行私營工業國有化「還在很遠的將來」。
1951年5月,劉少奇在一次會議上說:「現在就有人講社會主義,我說這是講早了,至少是早講了10年。」他表示,10年以後才可以「提一提」「社會主義什麼時候搞呀?」
至於說私有財產國有化的方法,1949年中國政協通過的《共同綱領》規定:「國家資本與私人合作的經濟為國家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在必要和可能的條件下,應鼓勵私人資本向國家資本主義方向發展。」注意,這裡說的是「鼓勵」,沒有強迫的成分。
在1950年6月的政協會議上,毛澤東對「民主黨派」表示:「將來,在國家經濟事業和文化事業大為興盛了以後,在各種條件具備了以後,在全國人民考慮成熟並在大家同意了以後,就可以從容地和妥善地走進社會主義的新時期。」
中共當時在經濟建設上還需要民族資產階級的協助。毛澤東曾經在1950年3月在談到農村土改時就說過:「我們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統一戰線現在已經在政治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資產階級是與土地問題密切聯繫的,為了穩定民族資產階級起見,暫時不動半封建富農似較妥當。」
1950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說:「民族資產階級將來是要消滅的,但是現在要把他們團結在我們身邊,共同發展國民經濟......。對民族資產階級的政策仍然是又團結又鬥爭,以團結為主......。」
私有企業蓬勃 推動經濟復甦
在這一時期,由於中共放手讓私人企業發展,中國的私有經濟發展迅速。根據中國的統計,在1949年,中國共有資本主義工業企業12萬3000個,生產總值佔全國工業總產值的63%。到了1952年,私有經濟成分在國民收入中所佔的比重大約是80%,處於絕對優勢,為中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毛澤東「一闊臉就變」
中共建政將近三年以後,「官僚資本」被收為國有了;農村的土改完成了;「鎮壓反革命運動」消滅了大量潛在的敵人;「五反」運動(即「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使至少三分之一的私人企業主受到整治或者警告;在朝鮮戰場上,中國軍隊與世界頭號強國美國的軍隊打成平手,國際國內形勢對中國共產黨頗為有利。
這時,毛澤東覺得該是實行社會主義計畫的時候了,也就是先把私人工商業變成公私合營企業,然後再把公私合營企業變成國營企業。於是,毛澤東的口氣開始變了。
1952年6月6日,毛澤東在中共統戰部一個文件上批示說:「在打倒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後,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故不應再將民族資產階級稱為中間階級。」
朱健國:靠騙奪權靠權奪產
中國現代史學者朱健國說:「實際上毛澤東在(19)45年的‘新民主主義’,一直到後來的49年的《共同綱領》,開始都是一套欺騙的騙術。那一套都是很好,都是基本上吸收了西方的、民主的、包括毛澤東親自讚揚過的羅斯福的‘四大自由’。他在早期的共同綱領裡面也攙和了那麼一些,這樣才取得了建國初期各階層的支援和擁護。
「但是他把這個國家政權的架子一搭起來,一旦穩定之後,他馬上就真相畢露了。他的骨子裡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強行沒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切財產都歸於一黨專政所得。」
1952年9月24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我們現在就要開始用10到15年的時間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的過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後才開始過渡。」
毛不認舊帳 批劉周右傾
1953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了中共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否定了10年以後再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既定決策,表示「要在10年到15年甚至更多一些時間內,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他沒有點名地批評劉少奇和周恩來「確立新民主主義秩序」的觀點。他說:在人民民主革命成功後,仍然停留在原來的地方;他們沒有懂得革命性質的轉變,還在繼續搞他們的「新民主主義」,不去搞社會主義改造;這就要犯右傾的錯誤。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單少傑博士:「毛實際上對劉少奇不滿,可能嫌劉少奇在這個問題上有點‘右’了。所以在建國初期一段時間,毛對劉少奇很不滿。劉少奇到天津講的那些話是按照中央的指示。換句話說,也得到毛認可的。但過了一段時間,毛澤東就不認賬了,就要提前了。」
這一年,毛澤東明確提出了對民族資產階級「利用、限制、改造」的六字政策。他正式提出「變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私有制為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資本主義剝削和消滅資產階級,這就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實質。」
當時中宣部的《宣傳提綱》指出:「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實質,就是要使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製成為我國國家和社會的唯一的經濟基礎」,「非社會主義因素將不斷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滅」。
三面架機槍 只准走一方
儘管毛澤東在1953年9月還對民主黨派和工商界信誓旦旦地說「實行國家資本主義,......要出於資本家自願,因為這是合作的事業,既是合作就不能強迫,這和對地主不同」,然而中共對私人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從一開始就是強令執行,私人企業主沒有任何發言權。中共當時得意洋洋地說:「三面架機槍,只准走一方。」
從蠶食到鯨吞
對於私人企業家,中共開始時實行的策略是「步步為營」。
1950年,中國的《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私方股東的酬勞不少於60%的盈利餘額。
到1953年,就是在毛澤東表示「要出於資本家自願」的那次座談會上,毛澤東提出了一個私人企業的利潤分配表,就是國家所得稅、企業公積金、職工福利和獎金、私營股東的所謂」四馬分肥」,企業主的紅利被降低為盈利的20.5%。
1954年9月,中共頒布《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規定資方的紅利和酬勞可佔全年盈餘總額的25%左右。也就是說,企業主對自己企業的利潤只能支配四分之一。
從1953年開始,中共開始在一些私人企業強行入股,就是加入「公共股份」,並且派出幹部以公方代表的身份經營和管理企業。私人企業家儘管仍然持有多數股份,但是卻要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權交給公方代表。
即使是這樣,毛澤東仍然覺得進展太慢。1955年,毛澤東再次改變政策。這一年11月,毛澤東批評了在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工作中的「右傾保守」思想。12月下旬,毛澤東提出:「中國的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應當爭取提早一些去完成。」
於是,中國掀起一場大規模的「公私合營」運動。私人企業主的利潤分紅被取消,改為根據企業主的股份每年發放相當於股價5%的「定息」。而企業股價的評估,中共規定要「在工人群眾監督下,由資方自估、自報、同行評議,再由行業合營委員會(由公方、工人、資方三方面代表組成)最後核定」。
兵臨城下 豈敢爭價
中國人大的單少傑教授說:「大的環境、大的局面還是政府控制的,所以這個股價本身,資本家敢報高嗎?」
記者:「那以你的看法,這個贖買不是按質論價的公平交易了?」
單少傑說:「那不可能的。因為它就像談判一樣的,首先要在對等的情況才能談判的。資本家實際上處在一個弱勢的地方,他根本不具有談判的地位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