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織經》的神秘傳說(圖)
據《新唐書》和《資治通鑒》記載,唐朝曾有一本專門講述怎樣羅織罪名迫人認罪的奇書———《羅織經》。連武則天讀後都拍案驚奇道:「如此心機,朕未必過也。」後這書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至今不見廬山真面目。大概,皇家也不好意思珍藏,以至成了一個神秘的傳說。
沒有官方欽定的典籍可查,只好憑藉野史披露的片言只語,概說此書內容:一是先瞄準對象;二是發告密信造輿論;三是等有關部門將信件轉交下來;四是調查期間將對象逮捕;五是動刑審訊;六是鼓勵互相揭發;七是將呈堂口供形成文字材料辦成鐵案。
傳說畢竟是傳說,從編撰者之一來俊臣的行為來看,應更貼近事實。他因告密得到武則天的信任,成為當時炙手可熱的人物。可撰寫一本玩弄技巧整人有術的專著,難以登上大雅之堂,因為「刑不上大夫」的律法在唐朝依然奉行。於是乎,來俊臣與同夥,便以貫徹武則天「整肅官氣」「整頓朝綱」的指示精神為名義,完成此書。高舉聖上的理論大旗忽悠,自然名正言順。
但實際貫穿全書的關鍵詞,可用「刑訊逼供」四字個概括。從殘存的文字描述看具體操作:如用椽子串連人手腳,再朝一個方向旋轉,叫做「鳳凰晒翅」;如讓人跪在地上,在枷上壘瓦,叫做「仙人獻果」;如讓人立在高木檯子上,從後面拉住脖子上的枷,叫做「玉女登梯」。動用手段花樣翻新,起的名稱雅緻悅耳。但這般折騰,縱是清白之人,也要精神崩潰乖乖認罪。史載,官員入朝即與家人告別:「不知復相見否?」結果,懲治了一些貪官,也冤枉了不少清官。
深諳內情的同事周興被密告,來俊臣明白,靠一封信不易定案,書中的手段也難以奏效。逐備一桌豐盛的酒席,邀請周興來家裡赴宴,酒過三巡,嘆道:「兄弟我平日辦案,常遇到個別犯人死不認罪,不知老兄有何辦法?」周興得意地說:「這還不好辦!找一個大瓮,四周炭火烤熱,再讓犯人進瓮裡,你想想,還有什麼犯人不招供呢?」來俊臣哈哈大笑,命人按周興說的那樣去做,抬來一大瓮,四周燒炭火,然後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上邊命我嚴查。實在對不起,就請老兄自己鑽進瓮裡吧。」周興一聽,撲通一聲,跪倒在地,連連磕頭說:「我有罪,我招供。」來俊臣作為《羅織經》的執筆者少人知道,倒是這段「請君入瓮」的典故,使其成為唐代酷吏的代表人物。
此書的宗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由於頻頻製造白色恐怖,連武則天也看不下去了,遂尋了個理由,借來俊臣的腦袋一用而化解眾憤。讓人震驚不是《羅織經》的神秘傳說,而是被認罪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