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華早報》引述香港警方報導,沒有證據顯示成龍曾經在香港使用「槍和手榴彈」對抗黑幫。
報導說,警方曾經向成龍問話,但是至今未發現成龍在香港犯法的證據。
2012年12月,香港武打巨星成龍在接受《南方人物週刊》訪問時說,他曾經被20多人拿著西瓜刀包圍,要私下動用3把手槍及6個手榴彈面對。
在香港,沒有許可持有槍支彈藥屬於違法行為。
成龍「持槍防身」說惹出爭議,香港警方表示,將對此展開調查。
1月3日的《南華早報》引述香港警署消息人士說,警方曾在上個星期問話成龍。
"10個小時"
據報導,成龍告訴警官,他和黑幫成員的對抗事件發生在「香港以外」。
報導還說,香港警方一位女發言人昨日也證實,曾經就「槍與手榴彈」言論聯絡成龍,「迄今未有證據顯示,在香港發生過犯法行為」。
報導說,香港警方對此事件的調查仍在繼續。
成龍在《南方人物週刊》的訪問中還批評香港已變成遊行之都,他認為應該對遊行有所規管。
《南方週刊》的報導說,昨天面對記者提問時,成龍「不情願」澄清自己的說法,說要解釋清楚需要「10個小時」。
(原題目:持槍防身說惹火 成龍「暫且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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