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袁同異
同樣以殺人定罪判刑,現在人們還記得谷開來,但對袁寶璟卻印象淡薄了,時間久遠可能是一個原因,而更多的緣由是袁寶璟出身於草根,沒有太深的官場背景,不過,由於薄熙來的垮臺,他苦心經營多年的遼寧官場裂開縫隙,過去塵封已久的故事開始翻新,有些內幕顯現出來,於是,有必要把谷開來與袁寶璟做一個比較,或許有新的結論,俗話講,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谷袁同異折射出人生百態和社會官場黑暗以及司法傾斜,遼寧省新聞界的朋友說,也許薄熙來的餘黨李峰的末日終於到了。
谷開來跟隨薄熙來,從北京到大連多年,成了半個遼寧人,而袁寶璟是地地道道的遼陽人,我對那個人傑地靈的古城瞭如指掌,原因是我太太也生長在太子河畔,遼陽人愛吹王爾烈,也常議論袁寶璟,無疑地,他在小城是市民津津樂道的成功人士,這一點有如大連人談及谷開來;此外,谷和袁都是法律系科班出身的高材生,既懂法律,又多才多藝,而且,他們同樣都把公司註冊在北京,也都是大亨,家產數以億計,在一個「人人向錢看」的浮躁社會裏,他們都曾被共認為風雲人物,還有一點類似,但程度略有不同,他們在官場,商場都有過呼風喚雨的黃金時代,但是,最後卻擁有了一個令人驚嘆的共同點:殺人犯。
然而,谷開來與袁寶璟卻又有天壤之別,他們都是預謀殺人,谷殺了兒子的保姆和英教,袁殺了他的家丁和馬仔,按照官媒的報導,法庭的判決都是情節惡劣的預謀殺人罪,都震動一時,但袁本人和兩個兄弟都在2006年初同赴黃泉,而谷開來則判個死緩,同案張曉軍只判了九年徒刑;袁寶璟在法庭上戴哈達以言清白,谷開來卻以「三個尊重」的最後陳述盡顯無恥,面對同樣的法律條文,同級的法官,卻結果如此不同,原因何在呢?
疑點重重
從媒體已經披露的信息看,袁寶璟殺人案留下重重疑點,被控雇凶殺人,袁寶璟於2005年1月13日被遼寧省遼陽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10月14日,袁案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變化,按照遼寧省高級法院的終審判決和執行命令,袁寶璟本應於這一天被執行死刑,卻在當天早上,袁寶璟被通知「暫緩執行死刑」。
這時,薄熙來已離開遼寧省,但他的死黨,政法委書記李峰還大權在握,而他以前又與袁關係密切。對於袁寶璟逃過一「劫」的解釋,有媒體此前稱,是因為袁決定向國家捐贈價值495億元的石油資產而換取一命。不過,卓瑪和袁寶璟的辯護人劉家眾律師在11月1日接受《公益時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那是外界的誤會。他說,袁案的峰迴路轉,源於他舉報了一起涉及1,2億港幣的高官經濟犯罪大案,是遼陽市檢察院而非法院的決定,讓袁寶璟暫免一死。不過,最終的結局如何,也許有待於對這起案件線索的查證結果。
但是,如同谷開來有重大立功表現一樣,袁寶璟也提供了有價值的高官犯罪線索,但上述這一查證結果不透明,也沒公布,遼寧消息人士說,由於當時在位的李峰的干預,此事不了了之,而剛進京城仕途正順的薄熙來也出面保了李,李過去一直緊跟薄熙來,官運亨通,現在,如同王立軍的部下把海伍德的血樣存留一樣,那些讀過袁寶璟審訊筆錄的警察還在,對當年的秘密記憶猶新。隨著薄熙來案件的深入,有關方面也開始關注李峰的命運,雖然他已退休了,但他太太的公司還在,而袁寶璟所舉報的人事正與其有關,也許這是一個死結,很難打開,但一旦打開了,人們就會明白,為什麼袁和三個兄弟都被判處死刑。
殺人滅口?
我在看守所呆了兩年多,據我接觸的一些殺人犯表現看,他們在一審判死之後,往往為了活命而舉報一些人的犯罪線索,有的涉及到高官,有的是大案,由媒體得知,袁寶璟也是類似情況,在被法庭判死之後,他檢舉揭發了一位以前與其過從甚密的高官,也許他原以為李峰可能保他,但最終很失望,這是他拋出高官的動力,報導說,劉家眾律師於10月12日和13日連續兩次會見了袁寶璟,這期間,袁寶璟下定決心舉報一起重大犯罪線索。他告訴《公益時報》記者,他舉報的這起犯罪事實,涉及某省的一位現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袁寶璟出事前,這位書記授意袁寶璟花1,2億港元購買了香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權,而股東登記的姓名,則是這位書記的夫人。
顯然,基於當時李峰還在位,袁寶璟心有餘悸,但還是供出了遼寧省政法委書記,劉律師想必知道此人,但不敢直呼其名,連「遼寧省」都不敢提,一邊舉報自救,一邊隱姓埋名,這是律師的悲哀,也是媒體的脆弱,假如通過某種方式,公開講出李峰的大名,可能袁不會判得那麼重,假如沒有周永康和薄熙來的支持,李峰的勢力沒有那麼大,也許會出現奇蹟,但袁和律師所面對的媒體,是被政府控制的喉舌,舉報的東西只是驚擾了李峰,並沒有把他合盤托出。消息人士說,如果袁不提李峰,他的幾個兄弟不會全軍覆滅。
這正是遼寧官場司法黑暗被風撩起的一角:據報導,舉報的內容還不止這些,袁寶璟告訴有關司法工作人員,這位書記還掌控該省境內的毒品犯罪以及假鈔買賣活動。劉律師說,實際上,袁寶璟此前在多次會見他時提到了這一犯罪線索,只是在筆錄簽字時,看守所的人一看內容,覺得事情重大,力阻袁寶璟簽名,這種沒有簽名的談話筆錄有厚厚一沓。後來,卓瑪在北京請了公證員專程前往瀋陽,將這些文書公證後寄給了高層領導。
但筆者認為,律師和平民,總以為只要有重大立功表現,查證屬實,就可以立功受獎,但實際上,辦案人員的命運操控在官員手裡,李峰當時正好主管政法,也就是說,遼寧省公檢法系統的人和事,他都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假如他是一個正直的人,就會依法辦事,反之,就能徇私枉法,我目前還沒有證據證明李峰涉案,但有理由懷疑,為什麼袁寶璟的舉報結果石沉大海,到底是不是袁預謀和指使兩兄弟殺了被害人,究竟李峰太太是否捲入了袁的生意?
據劉家眾透露,10月13日夜間,即袁寶璟按預定計畫被處決的前夜,遼陽市檢察院負責人在該院駐遼陽看守所檢察室負責人的陪同下,連夜訊問袁寶璟,他表示,估計就是為舉報這事,而在次日早上,遼陽市檢察院決定暫緩執行對袁寶璟的死刑。但後來,為何還是判了極刑?既然未收回成命,有兩種可能,一是舉報不實,二是上邊有強人干預,前者後來沒了音信,後者至今存疑,因此,如今事過境遷,官場裂變,薄李已成昨日黃花,正隨波流去,雖然袁的太太卓瑪已保持沉默,但遼寧的消息人士說,已經到了揭開謎底的時候了。既便退一步說,也可以質疑,谷袁同樣殺人獲罪,並有立功表現,為什麼結局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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