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的《這事兒不賴我》

今年春晚有一檔相聲《這事兒不賴我》,恰好我聽過(每年春晚都是看前半部分,因為那時是吃飯的時間,之後就不看了),當時的感覺很不以為然。今天聽說它獲得了好評,於是搜索了一下相關評論,似乎沒看到什麼評論,好評、惡評都沒看到,所以無從知道所謂的好評具體是什麼。

對官方的灌輸式的宣傳一向來不怎麼在意,因為總覺得那些東西越來越難忽悠人,但對能得到好評的節目總有些挑剔。那年趙本山的《不差錢》被熱捧時,我寫過《媚俗、媚權貴和拜金主義》予以批駁。許多人認為,小品的就是要你笑,你笑了它就成功了;還有人認為,春節就是圖個樂,沒必要上綱上線;……但我不這樣想,因為專制統治需要宣傳,宣傳需要文藝作品,文藝作品要想取得宣傳的成功就一方面要迎合大眾的口味,即毛所強調的文藝要「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另一方面要能激發人們的共鳴,因為謊言只能欺騙原本就有些相信它的人(不記得是誰說的了,也記不得原話,大致如此)。

的確,當你笑了它就成功了。只不過,成功的可能不僅僅是小品本身,還有小品所表達的思想,即它想讓你接受的東西。具體到《這事兒不賴我》,就是:你找不到工作或者合適的工作,是你不努力;你買不起房子或者離單位近的房子,是你不努力;你不能批評拜金社會對人們價值觀的扭曲,因為你是在為你不努力找藉口;你不能不容忍用人單位的百般挑剔,因為那是你為自己不努力找的藉口;……

相聲一開始,給人以抨擊社會種種問題的錯覺,到結尾,話鋒一轉就把拜金、就業、高房價、擁堵等社會問題給抹掉而變成了「你不努力」。

記得當年劉歡為失業人員創作的勵志歌曲《從頭再來》就令了許多下崗、失業人員反感。而社會上也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失業人員是自身努力不夠,或者懶,或者笨;而另一種則認為是社會不公。

關於如何看待社會不公和個人努力之間的關係,我想每一個人都有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言。但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我們肯定要從社會公平方面尋找答案。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比如說社會失業率為20%,那麼說明無論如何都有20%的人沒有工作,再努力也不能解決問題;再比如說,房價問題,如果房價高到它成為全社會都關注、大家怨聲載道的時候,那麼說明它一定脫離了正常軌道,或者社會的貧困問題嚴重。即使社會公平性比較好,人們靠自身努力成功的可能性較高的國家,也不敢公然把社會問題歸結為弱勢者不努力。

因而,雖然說,確實有人不夠努力,但作為政府或者社會上的成功(包括,自認為成功)人士,都不能簡單的把問題歸結到個人不努力,我們必須明白這是社會不公的表現。更何況,中國社會存在嚴重的逆淘汰問題,那還不能排除失業者、買不起房者,及其他社會底層人士中有很多是良心放不下的。即使我們不從道德上去評估,僅從比例上考慮,指責那些弱勢者不努力都是不正確的。

所以,我認為與《從頭再來》一樣,《這事兒不賴我》是一個邪惡的作品。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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