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廁臭味分級為何淪為笑柄

衛生部21日發布了一個強制性國家標準《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徵求意見稿)》。這個意見稿,將公共廁所臭味強度分為4個等級,要求附屬式公共廁所每平方米蒼蠅小於等於1只,獨立式公共廁所小於等於3只。

公廁臭味嚴格分級,蒼蠅數字明確規定,卻旋即惹得網上吐槽一片。網友或直言衛生部「無聊之極」;或指斥衛生部「抓小放大」,只設公廁「數蒼蠅」時間表,不見看病難、看病貴「搬山之期」;或提醒衛生部,解決如廁難比給公廁分級更迫切……

針對公廁衛生標準,意見稿可謂十分具體:「蒼蠅小於等於1只」。而恰恰是這個「具體」讓人生出一連串疑慮:蒼蠅的個數標準,是根據什麼確定的,又該如何判定?是否需要派專人數數?再如,「臭味分為4個等級」,如何來區分?僅憑評臭人員的嗅覺?評臭人員是否需要專業機構培訓?

中國南北方,氣候差異大;各個城市,財力狀況不盡相同;即便同一城市,不同季節,情況也不同,而這樣「一刀切」的衛生標準,算得上科學,還是合理?公眾深感懷疑的,是這種「公廁衛生標準」的可行性——畢竟,不切合實際,無操作可行性,哪怕條例定得再多、標準定得再細,也不過一紙空文而已。

「公廁臭味分級」笑話的背後,更多的是中國百姓訴求被忽視的苦澀,同時也顯露出中國公眾對「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焦慮。有人直言,公廁的那點污濁,是暫時可以容忍的,而公共醫療、官員腐敗、環境污染等問題已是刻不容緩——這樣的社會背景之下,出臺「公廁臭味分級」的標準,自然沒有貼得上群眾的心窩,卻是撞到了群眾的痛點,其結果,只能落得一番譏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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