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房產稅是用來打壓高房價,保證地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最重要,最可靠的政策工具。可是,為什麼房產稅在中國沒有作用?更有甚者,為什麼所有人都害怕房產稅呢?
政府怕房產稅,是因為怕得罪既得利益階層,加上政府的許多官員都屬於既得利益者。另外,出賣土地得了大便宜,還再收房產稅,政府怕老百姓不滿而鬧事。最後,政府就算想搞房產稅,從上到下,沒有信心能夠把房產稅公平,有效的執行下去,而達到既定的政策性目標。
富人怕房產稅,是因為他們怕坐擁大量的房子成本太高,其利益受損。
當官的怕房產稅,除了富人所擔心的以外,還害怕資產被曝光,人頭落地。
普通人,也就是只有一套,或兩套房子的人,他們怕房產稅,不是怕這種稅會降低房價,而是怕政府趁機從他們身上拔毛。
重慶和上海都實行了房產稅,可是兩個城市只對增量,而沒有對存量徵稅。同時,徵稅的起點過高。所以,兩個城市的房產稅,形同虛設,對打壓房價,疏通房地產交易,毫無意義。
現在,許多城市都想搞房產稅。而且,目標和口號都一樣的:提高空置房產的擁有成本,從而達到降低房價的目的。
這些都是見鬼的把戲。政策還沒有出來,大家都知道結果了,那就是坑人。為什麼呢?
首先,政府目前的稅已經很重,如果繼續加稅,老百姓總是不高興。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房產稅的徵收辦法和目的不清楚。
漫無目的,無效的稅法,還不如不徵稅,免的大家都害怕。
那麼,到底要不要收房產稅呢?還有,到底收稅對抑制房價有沒有作用?
我認為,如果不改變目前的混亂思維,不加強政府對房地產的調控能力和公平性,收稅反而不利於房地產的發展,反而會加劇目前正在形成的房地產泡沫。
但是,我本人還是主張徵收房產稅的,只不過,在制定和實施房產稅的時候,必須先滿足下面的幾個條件。
首先,明確對每個家庭的前兩套房子不收稅,而兩套房子的總面積不能大於150平方米。
其次,對每個家庭大於150平方米的面積開始收稅,或者對3套或3套以上的房子開始收稅,而且是累進稅。例如,對第三套收2%,第四套收5%,第五套收10%,等等。這個百分比,是指納稅量與房子的市場價值的比例。
再次,對新建的房子,嚴格控製麵積,對大於100平方米的房子徵收‘大房稅’。同時,規定開發商,每建100套房子,小於50平方米的必須佔50%以上。
最後,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必須大力建設。這樣的房子,在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最大不能超過50平方米,在人口100萬-500萬之間的城市,最大不能超過70平方米。所有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對所有的居民開放,包括外來民工。
當以上的政策都能夠得到有效貫徹執行的時候,大家就都不用害怕房產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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