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社會與公民社會
【看中國2013年08月18日訊】在近期出版的《人民論壇》上,清華大學教授胡鞍鋼提出了「人民社會」這一新概念,並論證,人民社會優於公民社會。人民社會準確地講,應該加上前置詞:黨領導下的人民社會,或黨主導下的人民社會,而公民社會是民主憲政社會,胡鞍鋼的文章實質是在論證:黨主社會優於民主社會。
共產黨的革命與奮鬥,最終目標是建立一個理想的「人民社會」,最終國家與政黨都要消失,人類社會高度自由民主,全人類共產共享,勞動成為人民的第一需要。在共產黨的辭典裡,人民就是上帝,因為人民是創造歷史的力量,共產黨人是為人民服務,是人民的公僕。
毛建立起一個概念化的人民社會:名義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但領導權卻在黨與領袖。在虛擬的人民社會裏,一切官方機構都貼上「人民」的標籤:人民領袖、人民政府、人民軍隊、人民警察、人民民主專政、人民路、人民公園、人民法院、人民幣……,但能行使權力意志的,是領袖而不是人民。十年浩劫,是由人民領袖與人民群眾共同演繹的人類悲劇。人民社會毛澤東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就不惜一切代價建設,它的社會基礎就是人民公社。激進的人民公社,對農村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產生巨大破壞,私營工商業也被以各種方式公有化,一大二公的人民社會,最終導致了三年大災難,導致非正常死亡人類三千多萬。
公民和市民人民社會隨著文革的結束而結束,中國社會開始艱難地向公民社會或市民社會轉型。
小崗村農民把土地分包到戶,意味著人民公社的人民,主動回歸自己的真實身份:村民,在人民公社裡,每一個人都沒有勞動自由與收穫自由,某種意義上是人民公社的奴隸。而後來深圳經濟特區的設立,則意味著中國城市經濟自由化進程開始,有一定自由度的市民社會也相應開始形成。
公民社會或市民社會源於古希臘,市民即在城市裡擁有政治權力的自由人,也是納稅人,這些人通過公開的自由選舉,而政府與公民之間的關係是基於法律的關係,也是一種契約關係。如果沒有政治權利,人就是一般動物或被奴役的工具。所以,公民社會不是民生問題,而是要解決民主問題,公民的政治意志如何實現?通過選票選舉自己的政治代理人或公職人員,如果這些人失職,公民大會有權罷免或治罪公職人員。
1824年英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在美國印第安納州買下1214公頃土地,進行人民社會實驗,以失敗告終,歐文因此破產。而在20世紀,人民社會的實驗則在蘇聯、東歐大範圍進行,1989年蘇東巨變,人民社會宣告大破產。原教旨社會主義者們,他們用美好的夢想激勵著無數人用生命去追求,但是,一旦政權掌握在這些極端社會主義者手中之時,國家財富、國家暴力工具、國家宣傳機器都集於領袖之手,人民成為實現權力集團的工具。
當小崗村的農民們要進城的時候,他們不能轉換身份成為市民,他們被人民公社時代戶籍制度定性為農村戶口,不能享有城市人口平等的待遇。胡鞍鋼所言的:與西方的公民社會相比,人民社會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則所組成,與現實形成巨大的反諷。
胡鞍鋼對社會主義人民社會的描述完全是基於概念化演繹,把紙上描繪的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搬進現實中加以讚美。事實上,不僅農村人不能享有城市人的市民待遇,城市人也享受不到應有的公民待遇。什麼是公民待遇?就是公民的政治權利,既不能自由結社,也不能自由出版,更不能自由地示威遊行,而憲法規定的自由選舉,也成為非法行為,被人民警察嚴加打壓。
群眾路線人民社會的本質是黨的社會,中國革命推翻了君主制度,卻進入到黨主專政社會,而沒有進入民主憲政社會。人民民主專政,本質上是以人民的名義,實行黨主導的專政。任何對黨的批評、對黨的否定、對一黨專制制度的否定,都被視為顛覆國家行為。黨即人民,黨即國家,黨代表即人民代表,人民社會只是概念化存在。
共產黨與人民的關係,已變化成黨與群眾的關係,或幹部與群眾的關係,因為幹部均由黨員擔任,所以黨群關係已成為干群關係。現在的整風運動中,要求幹部走群眾路線。公民社會中,執政黨是由公民選票決定的,既有獨立的司法可以監督,又有獨立的人民代表可以監督,所以在公民社會形態中,我們看不到執政黨所謂的整風,或放下手頭工作,去走群眾路線,與群眾三貼近。人民社會,割裂了正常的人際社會關係,當問題與麻煩積累到一定程度,又不願意改變制度,只有採用消極被動的整風運動,一陣風地做個姿態去親近人民群眾。
人民、群眾、群眾路線等等,都是政治概念,是自上而下的單向度的概念。而公民社會則是人民社會的進化,是自下而上自由平等地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必然產生市民社會,市民交了物業費,必然要物業公司提供相應的服務;公民向政府交了稅,必然要求政府提供各種保障。而現在的中國當政黨與政府只是用口號為人民服務。
人民社會某種意義上是傳統君主社會仁政的翻版,君主要實現仁政,那麼就得心裏裝著天下萬民,自己是民的父母。當政者通過仁政愛民獲得執政的合法性。民主不是君主,也不是黨主,人民通過選票來委託人民代表行使公民權利,決定執政黨,也不是民主之上,還有一個至高無上的黨組織,來將民主集中到自己的權力意志下,然後將自己的權力意志貼上人民的標籤,通過群眾路線讓群眾被迫接受。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