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少女被殺」皖警「調離」了之?(圖)


兩名警察未能阻止凶殺案的發生被指責「不作為」

【看中國2013年09月11日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蚌埠兩警察目睹少女被殺」,卻未挺身而出的兩名當事警察被追責受罰。

安徽省蚌埠市警方說,已免去宋某某派出所指導員職務,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調離公安機關。

與此同時,蚌埠警方給予民警崔某某行政記過處分,調離公安機關。

蚌埠警方還表示,將總結汲取兩民警在這起暴力犯罪案件現場緊急處置中,未能有效制止犯罪的教訓,全面整頓工作作風。

網戀釀凶案

今年8月18日,17歲的少女小胡被其網戀男友瀋某殺害,遇害地點位於小胡工作的超市。

據超市視頻顯示,當歹徒勒住小胡並不停往旁邊扯的時候,小胡拚命掙扎,而兩位身穿警服的民警距歹徒只有兩三米,卻沒有採取行動。

後來,歹徒持刀向小胡多次捅去,民警仍未行動。直到歹徒持刀自殘時,其中一位民警才向歹徒噴射辣椒水,並上去摁住歹徒。

超市的工作人員將小胡緊急送往醫院,但為時已晚。

評論

蚌埠警方公布處理決定後,不少網民在消息後跟貼發表自己的看法。

針對蚌埠警方的處分決定,有網民質問調離是什麼意思。網民「軒轅無歌」說,「請注意是調離,不是開除;一日公務員,終身吃皇糧。」

網民「原味麥」指出:事發當時民警身穿制服,應該屬於不作為,應負刑事責任。

但也有網民為當事民警辯護說,「當民警挺可憐的,微薄的工資還要去賣命,連槍都不讓拿」。

有網易網民說,新聞標題是「未有效制止」,暗示有制止,但未取得成功;而新聞內容卻是「不敢上前制止」,暗示沒有制止。那麼事實到底是什麼?

(原標題:皖警「目睹少女被殺」未挺身而出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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