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於其一案是假審 涉紀委黑幕(圖)
浦志強:於其一案是假審 涉紀委黑幕(圖:AFP/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18日訊】浙江衢州市中院今天開庭審理於其一被酷刑致死案件,路透社評論說,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地方政府都沒有透露於其一是由於何種原因而被雙規,中國媒體對此事件也反應冷淡。而按照於其一家屬代理人之一,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的分析,中國司法部門接管辦理中紀委受害者的案件,這在中國司法史實屬罕見。同樣罕見的是,在今天的庭審過程中,受害者家屬代理律師居然因為堅持捍衛話語權,試圖瞭解真相而被驅逐出法庭,浦志強律師向本臺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
浦志強:今天庭審八點半開庭,六名被告被送上法庭,最後留下第一被告人程文傑,他是溫州市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有公訴人,辯護律師對他發問,按照法律的規定,公訴人,被告的辯護律師以及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經法庭的允許可以對被告提問。這是法庭出示證據之前的一個法定的程序。再說,本來我們對案件的情況一點都不瞭解,所以,我們就要求對被告提問。但是,審判長金朝文卻說,抗辯雙方對被告人的提問很詳盡,所以,法庭就不安排訴訟代理人向被告發問。而事實上法庭上各自的角色都各不相同。公訴人是指控犯罪,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尋找他的委託人罪輕或者無罪的證據。我們作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尋求的是事件的真相。我們要知道誰把於其一打死的?誰應該對於其一的死亡負責?除了遭指控這六人之外,還沒有其他人也應該承擔責任。庭審過程中我們發現一些問題,我們當然要從我們的角度提出一些問題。但是,法庭禁止我們提問,並且禁止我們發聲。在這一過程中我們發生衝突,審判長金朝聞就叫法警把我們帶走。於是我們兩位律師就被帶走了,下午也不允許我們出庭。
法廣:審判長的做法符合中國的法律嗎?
浦志強:我認為這當然是不合法的。這是因為浙江省溫州市紀委在於其一死亡事件上有許多不可告人的事情,這樣的一個異地指定管轄的偵查,審判行為都是在幫助他們掩蓋真相,掩蓋真凶。這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們作為年紀已大的律師為什麼要同法庭對抗呢?我們認為法庭應該是居中裁判,檢察官與法官都應該是為於其一伸冤的,而我們發現並非如此。因為我們發現於其一死後七八天了,溫州市公安以及紀委全力以赴所作的是維穩的工作,而根本就無意去立案。經過我們的交涉以及各方的影響,壓力之下,他們才決定立案,並且把這六位被告人在4月20日左右由衢州市公安局抓走。然後,偵查過程一直到現在。整個過程之間,我們只能是等待,等待進入檢察院階段之後,我們要求閱卷。檢察院領導經過研究決定不允許於其一的家屬閱卷。等到了法院之後,我們原以為法院應該公開了,我們要求閱卷,法院經過研究也不允許我們閱卷。
法廣:他們這樣幾次三番不允許你們閱卷的做法合法嗎?
浦志強:這當然不合法,這是枉法。我們就特別想知道這個卷宗裡面到底有什麼。等到法院開庭前會議時,又禁止我們作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入場。只是據說徵求了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反正沒有問到我。再回到今天的庭審為什麼發生衝突,法庭要求所有的人圍繞公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訪問。於其一是3月1日被信訪談話,3月5日被雙規談話,4月8日被搞死,在此之前,他受到虐待,在4月8日被水嗆逼供,但是,此前也有燜水逼供的現象,為什麼起訴書只說4月8日這一天,這難道不是掩蓋事實嗎?被告人說,這事不是他定的,是領導定的。這領導指的是紀委紀檢監察一室主任劉先鋒,於其一專案組的副組長是檢察院反貪局的林建忠,他們作為正負組長參加了專案組,但是,法庭不允許提到他們兩個人的名字,他們也沒有被稱為被告。4月8日決定對於其一進行燜水逼供時就有他們兩人,而且劉先鋒房間裡有所有審訊時的錄像。但是,他們不是被告人,所以,我們覺得這裡面有隱情,所以我們要問。
法廣:這些審訊錄像你們可以看嗎?
浦志強:我們連一張紙都不能看。到目前為止,我們除了檢察院的五頁指控書以及法庭的開庭通知書之外什麼也看到。還有一個問題是,在事件發生後,程文傑說要叫救護車,但是,劉先鋒決定用單位的商務車,把於其一送到一個中西醫結合的醫療質量差並且比較遠的地方。人死以後,程文傑要去報案,而劉先鋒則要他呆在那兒,安排他們向市裡交代。並且要求程文傑,李翔和南宇三個人把事件的責任擔當起來。林建忠,劉先鋒以至於市紀委書記陳曉明,以及省紀委副書記馬光明他們親自蹲班蹲點處理這一案件。他們有沒有組織竄供的問題?有沒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問題?這些都是我們要過問的問題。
法廣:但是他們不讓你們向被告提問,你們還有什麼別的途徑?
浦志強:我們會把今天上午的庭審記錄整理一下對外公布。
法廣:您對今天的庭審有什麼總體的感受?
浦志強:我覺得首先這一案件顯示紀委的力量依然十分強大。紀委的黑幕依然是各個機關都不敢碰的。其次,是紀委的成員們確實是很壞,而且,他們所作的壞事是他們天天上班的工作。作為紀委的幹部,他們都是上過大學的,他們明知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不文明的,他們為什麼還要繼續干?難道他們的領導不應該承擔責任嗎?這樣的審判是一次假審判,所以,他們擔心我們在法庭見證這樣的假審判。
感謝浦志強律師接受本臺的採訪。
現年42歲的於其一原先是溫州市工業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今年4月8日,被「雙規」的於其一被送入溫州市當地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家屬因發現死者身上有傷而懷疑是刑訊逼供致死。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浙江省公安廳指定衢州市公安局對此事立案調查。經過公檢察機關4個多月的調查,衢州市檢察院9月4日對辦理於其一雙規案的程文傑等6名幹部以故意傷害罪提出起訴。
(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