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01日訊】中國為什麼不適宜開徵遺產稅
幾天前,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透露,徵收遺產稅,已被寫入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草稿。據《新版草案》,遺產稅起征點為80萬,80萬至1000萬以上,稅率分別為20%、30%、40%、50%。據此測算,500萬、1000萬和3000萬的遺產分別應納稅84萬、209萬和1034萬。(南方日報)這一新聞立即引發了關於遺產稅的爭議,「遺產稅」這一回真的要來了嗎?
遺產稅為何窮人嫌富人也不愛?
據中國青年報曾經的一份關於是否開徵富人遺產稅的調查顯示,11203名被調查者中,佔比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適合開徵」,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認為「目前適合開徵」。在當前對貧富分化討論激烈的時點,這個結果無疑令人深思。
首先遺產稅的目的是要殺富濟貧,然而按照「草案」80萬的起征標準,在大中城市,辛苦一輩子才買一套房的工薪階層也都屬於富人了?與其它國家比較而言,美國的遺產稅起征點是500萬美元,即3059萬;英國是40萬英鎊,約近400萬人民幣;德國子女繼承是40萬歐元,約330餘萬人民幣。顯然,80萬起征點過低,以北京上海為例,隨便一套像樣點的房子,哪套不超過二三百萬?
更何況真正需要繳納高稅負的高收入階層,具備更加強烈的避稅慾望和更加豐富的避稅手段,他們比一般的窮人更懂得如何將自己的財富隱藏起來或轉移出去,遺產稅不大可能對他們發揮太大調節作用。只會重蹈工薪階層成為個人所得稅納稅主力的覆轍。相反,真正受到影響的,將是那些依靠自己的能力合法致富的人士。想一想,除了遺產稅,中國目前凡涉及調節個人財產、收入的稅收,能收的只是拿著死工資的工薪階層。那些抱怨遺產稅是「劫貧不劫富」的,原因就在於此。
財富持有者的信息不透明
徵收遺產稅的一大基本要求是,國家對公民個人的婚姻家庭情況,房產,金融資產,公司股權,知識產權,人壽保險,家庭信託,境外財產情況、個人移民情況等等都要全國聯網。而國內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財產登記制度,存款也不是真正的實名制,有多少財產和現金無處可查,與遺產稅密切相關的收入監控體系仍是空白,難以對富人群體的財產進行有效的核算和監控。
別的社會群體先不說,首先要搞清楚官員的家產就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貪官污吏事發之後才發現都是家財萬貫,但是事先有誰知道。有人寄希望遺產稅起到反腐敗的作用,假設國家已經開徵遺產稅了,貪官們巨額財產會交稅嗎?看看官員財產申報制的命運就知道了。儘管媒體呼籲已久,這項可稱得上是「國際慣例」的制度卻是千呼萬喚不出來。如果本應公開的官員財產都不能查清楚,又如何去查別人的家產呢?
征遺產稅的成本太高
信息不完備是幾乎所有國家開徵遺產稅所面對的共同難題。即便在實施遺產稅二百年後的美國也同樣被這個問題所困擾。在美國,由於信息不完備問題的存在,所以遺產稅成為最複雜的稅種:僅遺產稅納稅申報填寫說明書就有20多頁,納稅報表有40多頁,兩者合計多達60頁以上,正確填寫往往需要一個月時間,所以大多數納稅人都聘請專業人員來完成納稅申報。複雜的稅制大大提高了徵稅成本,資料顯示,美國1998年遺產稅收入為230億美元,而徵稅成本卻高達480億美元,徵稅成本高於稅收收入多達250億美元。
也正是基於遺產稅的成本與收益的不對稱,所以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受供給學派減稅主張的影響,美國要求廢除遺產稅的呼聲一直不斷。與美國相比,由於由於缺乏個人財產的信息透明,中國征遺產稅的成本會更高,從而就會帶來徵收成本過高而稅收收入太低的矛盾。
再加上我國稅收征管成本本來就比較高。從國際上看,美國的稅收征管成本為0.58%,新加坡為 0.95%,澳大利亞為1.07%。即使飽受詬病的日本和英國,也分別只有1.13%和1.76%。而我國的稅收征管成本則是世界罕見的5%到6%。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國要完成遺產的核實、評估和徵收工作,其所需的經費投人可想而知,最後的結果極有可能是「入不敷出」。
遺產稅在世界各國的冷遇
統計世界各國的遺產稅徵收情況,大體是一個萎縮的趨勢,而不是在擴張。香港已經從2006年2月11日起將正式取消遺產稅。歐洲的義大利、瑞典也已取消遺產稅。印度、馬來西亞、紐西蘭及澳大利亞也已先後取消這個稅種。而美國在布希上任後,也宣布了1.6萬億美元的減稅計畫,其中包括計畫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遺產稅。為什麼有如此長久歷史的遺產稅,會在眾多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已經停止徵收或是準備停止?
遺產稅遇冷,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理由,但所以成為全球趨勢,一個關鍵的原因就在這個稅種非但不能「殺富濟貧」,反而會促使富豪千方百計採取各種避稅技巧,或將收入轉移境外,以離岸信託基金的特別方式來逃避遺產稅,形成稅收道德風險。這樣看來,遺產稅的取消是全球趨勢,究其原因就是這個羅賓漢式稅種不僅無法劫富濟貧,反而會導致「外富內貧」。
不征遺產稅才是明智的抉擇
僅僅觀察一下國內近年掀起的富人移民潮,我們幾乎可以立即就遺產稅問題進行如下斷言:假如在上學、看病、購房、養老等等基本生活保障都無法保證的現階段,一旦開徵遺產稅就會導致新一波更為迅猛的富人移民潮,減少國內民間投資,加劇民間資產外流,並對社會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交同樣的遺產稅,買更好的社會福利保障,這豈不是一個正常人會做出的最明智的選擇嗎?
在國外,遺產稅徵收都是以完備的社會福利體系為重要前提,只有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百姓生活需求均能獲得完備保障之後,遺產稅開徵所面對的現實阻力才會減小。而當前中國的養老模式基本上都是子女養老,政府的福利還只能幅射少數人。那樣一來,徵收遺產稅就會對老年人傷害最大。因為他們手中的房產常常是讓子女盡孝的底牌,但現在,子女有理由逼他們提前打出這張牌。
總體來說,在中國,目前徵收遺產稅的條件相當不成熟,除了稅基確立難度大,財富持有者信息不透明,同時,遺產稅是人死後才能徵收的,然而現在七、八十歲的人群中其實並沒有什麼遺產,而真正有遺產的是那些四、五十歲的市場經濟的「弄潮兒」,如果開徵了遺產稅,卻要等二三十年才會有大批的「遺產」可征,政策滯後不說,恐怕不少人都要麼轉移了財產,要麼移民了。(文/風青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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