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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再請放人」破「中國無強迫失蹤」之說(圖)

 2013-10-24 21: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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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0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章若琳綜合報導)10月23日,《新快報》在報紙頭版上登大字廣告要求長沙警方釋放被捕記者陳永洲 。24日《新快報》的頭版又登「再請放人」,再次呼籲釋放記者。幾乎全世界所有的重量級英文媒體都刊登了中國《新快報》頭版圖片和這份報紙的呼籲與抗爭。

這起被認為是因言獲罪的事件起源於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揭露了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去年在華中大區涉嫌銷售造假,並羅列了大量調查結果予以佐證。證監會等監管機構不及時介入調查,長沙警方反而將質疑者送進牢房,大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氣勢。《新快報》記者被拘案引起中聯重科股價大幅下跌6.76%。

《新快報》在其官方微博稱:「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該報坦言對記者陳永洲有關中聯重科的15篇批評報導進行了認真核查,僅有一處謬誤是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其微博要求警方公示其他證據,呼籲尊重法律。

《新快報》所隸屬的廣州《羊城晚報》集團 「負責人」稱該集團「密切關注這起事件,高度關切被拘記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希望有關方面嚴格依法辦事,公平、合理、及時處理這起糾紛」。但是23日上午,中國各大主要新聞網站有關陳永洲被刑拘的消息在十餘分鐘內紛紛從首頁悄然消失,在社交媒體更是引起議論。河南廣電映像網內容主編大鵬感嘆:「十幾分鐘,該條消息已全部撤出各大媒體首頁。這是中國新聞媒體人共同的屈辱。」《東方今報》記者奚春山表示:「支持新快報依法維護記者權益。社會當今的共識底線是法制,警察為何跨省抓捕,什麼執法依據?是傳喚還是拘捕?」 地方公安機關對警權的濫用及其所試圖營造出的某種肅殺氣氛。微博上有人在組織成立「抓捕新快報陳永洲記者事件律師觀察團」,目前已有30餘名律師報名。

此事件的發生正值中國的人權狀況在日內瓦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第二次審議和質詢。 10月22日,法國、朝鮮、日本、俄羅斯、英國、美國等國就中國進一步改善其人權狀況提出了若干建議,包括:確保媒體和人權維護者可以自由行使言論自由權利;釋放所有因政治原因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人,取締「勞教」制度;確保禁止酷刑和非法獲取證據的現行法律得到執行等。

中國代表團團長吳海龍在會上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不會因為依法維護自身權利被處罰,更不存在所謂任意拘留、強迫失蹤等情況。但是《新快報》陳永洲記者被拘一案無疑等於在世界媒體前揭穿了他的欺世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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