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絕冀中星起訴廣東警方不公開信息(圖)
冀中星不滿廣東警方沒有交代其毆打致殘案的調查進展。
【看中國2013年10月27日訊】中國山東訪民冀中星就其在東莞被毆打致殘一案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廣東警方公布調查進展,但被廣州市中級法院拒絕立案。
冀中星此前委託律師劉曉原向廣東省公安廳申請信息公開被拒,繼而向廣州市中級法院行政起訴省公安廳。
北京《京華時報》星期天(10月27日)報導,廣州中院認為冀中星申請公開的是刑事案件偵查進展,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因此拒絕立案。
冀中星7月在北京首都機場航站樓內引爆炸彈,本月15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他已經提出上訴。
劉曉原律師星期天在其微博上表示,他只接到廣州中院立案庭法官電話通知不予立案,但對方沒有解釋原因。
劉曉原還說,東莞警方在其追問下證實已在9月份對冀中星毆打致殘案刑事立案,但拒絕出具《立案決定書》。
《京華時報》引述劉曉原說,他將到廣州領取法院拒絕立案的裁定書。
冀中星在向廣州中院遞交的行政訴狀中稱,他在2005年6月28日晚於東莞駕摩托車載客途中,遭到當地治安隊員攔截毆打,導致雙下肢癱瘓,八年來四處上訪仍得不到解決。
冀中星於今年7月22日帶著爆炸裝置,自山東省鄄城縣居住地乘長途汽車獨自前往北京,同日傍晚來到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二層國際旅客到達B出口,炸彈在與警員交涉期間爆炸。
冀中星在爆炸中失去了左手,另有一名民警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