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30日訊】佛山的鐘女士再婚生子,卻收到一紙「罰單」,被要求徵收社會撫養費26萬多元。她認為這是違法行政,將佛山市禪城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以下簡稱禪城計生局)訴諸法院。不過,禪城計生局經過調查,發現鐘女士的再婚對象居然是公公介紹的,還是前夫的舅舅,明顯是假借結婚騙取生育指標。昨日,佛山禪城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將擇日宣判。
為生二胎與前夫舅舅結婚?
女子:再婚生子合法為何被罰
鐘女士訴稱,2010年3月,她以性格不合為由,與前夫彭某辦理了離婚登記,婚生女兒由彭某撫養。隨後鐘女士與現任丈夫李某石辦理了結婚登記。2013年1月,鐘女士產下一名男嬰。正當鐘女士準備辦理孩子的戶口手續時,卻收到了禪城計生局寄來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要求其支付26萬多元社會撫養費。
鐘女士認為,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19條第二項,「再婚夫婦,一方婚前已生育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可再生一胎子女」,自己與現任丈夫只生了一個孩子,完全符合相關規定,為什麼還要徵收社會撫養費?
鐘女士一紙訴狀,將禪城計生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並支付所有訴訟費。
計生局:女子是假結婚騙生育指標
誰才是鐘女士的真正丈夫?庭上,鐘女士提交了相關證據,包括自己與前任丈夫的離婚證、離婚協議以及與現任丈夫的結婚證,證明自己是合法離異再婚。
然而,禪城計生局出示了記錄時間為2012年10月11日的調查筆錄,被調查人正是鐘女士的現任丈夫李某石。
調查報告顯示,李某石只知道妻子姓鐘,不知道名字,只見過幾次面,從來沒有同居,更不知道妻子懷孕。調查報告同時指出,禪城計生局此前就接到群眾舉報,說鐘女士與李某石假結婚,目的是騙取再生育一胎的指標,鐘女士實際一直與前任丈夫生活在一起。
鐘女士代理律師當即提出異議,認為記載內容不實,簽名不是李某石本人。
隨後,禪城計生局又出示了材料,包括佛山市婦幼保健院入院記錄及續頁、住院病案首頁、出院記錄、分娩記錄、產前檢查記錄表共7頁。證明2012年10月,鐘女士已懷孕6個月。但在佛山市婦幼保健院再次生育過程中無李某石作為丈夫的醫療記錄,反而以前夫彭某作為聯繫人,且登記的地址與鐘女士地址一致。
鐘女士律師則反駁稱,分娩的時候,鐘女士與李某石發生矛盾,遂請前夫幫忙。
該案未當庭宣判。
律師說法
法律漏洞應由立法解決
計生部門不應濫用職權
資深行政法律師梅春來認為,公民經合法登記的婚姻關係受法律保護。依現行《婚姻法》,認定婚姻關係存續與否,並不以是否同居、有無共同生活為前提。另依職權法定原則,計生部門並無權就此認定結(離)婚證是否有效,可行的辦法是由計生部門發函至民政部門,並提請其依相關法律規定解決。
那麼,如上述做法確被證實是為逃避計生國策,又是否會造成不利的法律後果、社會效果?梅春來稱,法律漏洞是立法應該解決的問題,行政機關首先不能逾越職權法定原則。與一宗計生違法行為的危害性相比,濫用職權的危害性顯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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