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看中國2013年11月17日訊】被劉雲山幫習近平領導的黨國宣傳機器事先鉚足了勁虛張聲勢了一番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完全沒有納入實際意義上的政治體制改革內容是預料之中的,會後的"公報"中唯一令外界感覺好奇的內容不過是"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公報出臺之後,筆者關注到的外界媒體之質疑的典型內容之一是"由於國安委成立的消息是在此次三中全會閉幕後發出,那它究竟是一個黨內機構還是一個政府機構?"
比提出上述疑問的媒體更缺乏常識的是維基百科中文版,搶在此次三中全會公報發出的同一天就編造出一個全新詞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具體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安委")是於2013年11月12日,經由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的組織……但具體職能和責任還未向公眾披露。"
有樣學樣的"互動百科"也在同一時間推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詞條中的解釋是"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明明知道是中共中央的全體會議上決定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那麼這個機構的全稱自然應該是"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怎麼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就和"中央政法委"的全稱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綜治委"的全稱是"中共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一個道理。
當然,為了這個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對外活動,特別是對美交往的方便,日後的中共政權有可能會讓這個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也打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招牌,就如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對外交流時要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招牌一樣,但這個"可能"即使是已經在習近平等中共決策者的內部會議上已有共識,也必須因為是要增設一個"國家機構"而先要有一個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建議",然後再由全國人大會議"立法(修法)"才能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法律程序",雖然月球人都知道所謂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過是中共一黨專制的一塊遮羞布而已,但在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同一份全會公報內容中也才又強調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可見習近平真得還是沒有利令智昏到公開用"黨的中央全會決定"取代全國人大會議向國家憲法裡補充內容的地步。
如果習近平已經認為這個正式對內對外掛牌營業的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很有必要像中共中央軍委委員會一樣,對外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招牌,那麼從規格上講因為沒有可能會像"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對外打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招牌一樣----只是假裝成一個"國務院行政機構",那麼它就只能如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對外打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招牌一樣,被假裝成"國家(政權)機構",而不是本文開頭所引述的外界質疑聲中所說的"政府(行政)機構",國家機構之一的國務院下屬的各部委才是所謂的"政府機構",如果肯定會由習近平挂帥的國家安全委員會被列為"政府機構"之內,豈不意味著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成了習近平的上級了?
共產黨中國的現行憲法第三章是"國家機構",第一至七節分別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以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可見未來如果會有一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招牌面世,其前提應該是把現行憲法的第三章裡增加一個專節,而修改憲法還不是據說一見習近平都不敢冒然就坐的張德江主持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現行憲法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當然,如果習近平計畫令國家安全委員會與中央軍事委員會成為平級機構並認為有必要對外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的招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其他成員肯定都會同意,全國人大會議上的"修憲"過程肯定也會高票通過,但在這個"可能會有"的過程完成之前,在中國大陸上還只有一個"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存在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和不存在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法委員會"是一個道理。
中共此屆三全全會"公報"面世之後,比筆者前文所引述的維基百科和互動百科更為"前衛"的百度百科更為搞笑,不但和前述兩個"百科"爭先恐後地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詞條,甚至連會徽都幫已經被內定宣布兼任該委員會之"委員長"的習近平設計好了,詞條內容中更是照炒境外媒體中的"權威內幕消息" 內容,楞說"(在共產黨中國的)常設機構中,該委員會將繼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之後,成為中國第5大國家機構。"
中共中央和全國政協怎麼會是"國家機構"?此其一。其二,眾所周知,在沒有"國家安全委員會"之前,或者乾脆說也沒有那個在江澤民時代就已經成立並一直是與"中共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合署辦公"的"中共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之前,中共政權的所謂五大中央領導機構(內部的說法是"五大班子"或者"五套領導班子")應該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中央軍委,比如像給鄧小平等人治喪等的公告內容都是這五大機構並列齊名。
那麼如今在中共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基礎上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其實就是把所謂"議事協調機構"變成黨中央下屬的"常設機構",而這個常設機構是如同中央軍委一樣被定性為某一領域的"領導機構"還是被定義為"職能機構",不久之後即見分曉,中共政權對"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定義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對"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員會"的定義則是"是中共中央委員會下屬的常設機構。它既是政法部門,又是黨委的重要職能部門……"兩者之間當然是很不一樣的。
因為過去的中共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中央政法委的上級的角色,所以如今的國家安全委員會被定義為這個領域的"最高領導機構"的可能性較大,但即使這樣它也不會成為中央軍事委員會的上級,更不會取代中央軍事委員會。未來從精兵簡政和防止政出多門的角度出發,習近平一時心血來潮下令撤消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將其職能全部並入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可能性不是沒有。
在此前提下,這個委員會可能就沒有必要經歷一場修改憲法的麻煩對外打出一個"國家機構"的招牌了。此其一。其二,即使是前面分析的可能全部都成為現實,那麼國家安全委員會也不過是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平起平坐,屆時一定要把國務院、全國人大及全國政協等並稱為中共幾大機構的話,就應該是六大機構而不是五大機構,即: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中央軍事委員會和國家安全委員會。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