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曾緊急殺人滅口 世紀大案成懸案
【看中國2014年05月09日訊】《江澤民其人》第十五章:假反腐收拾異己 (2000上半年)
未結案先滅口
到了2000年,紀檢、監察、海關、公安、檢察、法院、金融、稅務等部門協同辦案,廈門特大走私案及相關的職務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在這期間,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2001年,各級法院已對廈門特大走私案涉及的167起案件做出判決,涉及被告人269人。但在2001年7月還沒有結案時,就已有幾人被判處死刑,並已執行,其中包括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葉季諶、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船管科原科長吳宇波,還有王金挺、接培功、黃山鷹、莊銘田、李寶民和李士專等人。
這麼一個世紀大案,在沒有完全查明的情況下就槍斃十幾個從犯,事實上等於把證據消滅了,讓「遠華案」成為結不了的懸案。這其中的原因,就是因為案件牽扯到了江澤民自己身邊的人,所以江澤民迫不及待地要殺人滅口。而這種陰險的殺人滅口,卻被江澤民拿來當作自己的決心和成績在媒體上大吹特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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