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非正常死亡如何善後
【看中國2014年05月11日訊】官員非正常死亡,並不是特例,但非正常死亡的原因總是相似。比如,自殺的原因要麼因為「工作壓力大」,要麼是「抑鬱症困擾」,官方似乎早已養成了一套完整的應對流程。只是,這樣的解釋未必能服眾,甚至可以說,官員非正常死亡的原因越是千篇一律,公眾對官員的死因猜測越是謠言四起,人們不憚以最惡的意圖去揣度官員的非正常死亡,到最後,官員的正常死亡都可能被妖魔化、非正常化。那麼,面對官員的非正常死亡,官方究竟該怎樣做,才能完美善後、服膺眾心呢?
官員自殺善後的捂蓋子思維
在中國人的詞典裡,死亡,總是讓人避諱的詞語。尤其是死亡的當事人是官員,死亡的方式又是非正常的時候,官方對此更是諱莫如深。在媒體公開報導的官員自殺事件中,大多數官員的自殺原因常常只是寥寥數語,很多並未查清便再無下文。搜狐就曾總結,官員自殺善後,官方通常遵循「四字訣」。
快:偵破、發布、火化,一氣呵成。官員非正常死亡後,官方的善後工作一定是快字當先。2013年2月17日上午11時,時任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的柯建國從辦公樓墜亡。據介紹,柯建國的遺體於墜樓當日即被火化,18日便在殯儀館設了靈堂。這樣的速度在類似事件的善後過程中屢屢出現。2011年7月11日上午,時任邯鄲市邯山區區長張海忠在辦公室內死亡,7月12日下午就舉行了張忠海的遺體告別儀式,遺體被火化。這一引起廣泛關注的區長疑被割喉事件,在官員身亡第二天就得出偵查結果:「因精神疾患自殺身亡」。
穩:封鎖消息,統一口徑。在官員自殺事件發生後,官方一般都會封鎖幾乎所有消息渠道,相關部門會統一口徑,除了新聞通稿,不露一字,對官員評價,一般是千篇一律的「工作認真、為人和善」等褒義詞。2011年,河北邯鄲市邯山區區長張海忠「自殺」事件後,當地新聞發布會僅進行了10分鐘後就匆匆結束。負責發布的官員在服務員「掩護」下,急匆匆離開,拒絕記者提問。
防:安撫家屬,防守媒體。官員自殺後,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嚴格限制媒體與家屬的接觸也是政府部門的「必修課」。以柯建國的葬禮為例,參加葬禮的人群多為政府人員,一旦陌生人出入,便用警惕的眼神打量,言語謹慎。見記者來到靈堂,便趕緊把記者攆出去,邊走邊說「請講些人性」。而在張海忠葬禮上,記者試圖向張海忠之子求證「抑鬱疾病」一說時,也被一名穿條紋襯衫的中年男子打斷。
靜:官方對官員非正常死亡事件保持沉默。官員的死亡,往往讓官方感到尷尬、無奈,因此官方對很多官員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處理過程大多「靜悄悄」。專門研究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學者齊杏發曾撰文稱:由於種種原因,官員自殺常常不被披露,經媒體報導的自殺官員,往往限於領導幹部等範圍。如2003年媒體只公開報導了數起官員自殺事件,但據中紀委特別研究員王華超透露,僅2003年上半年,中國就有6526名幹部失蹤,8371名貪官外逃,1252人自殺。
之所以對官員非正常死亡官方習慣採用「四字訣」,根子依舊還是「捂蓋子」思維在作怪。面對突發應急事件,官方本能地希望能控制住態勢,於是摀住蓋子隱瞞真相,說話模棱兩可,對希望獲得真相的媒體與公眾嚴防死守,並迅速給出所謂的答案,這既為接下來的處理行動留下空間,又能通過拖、防、靜等手法,用時間去埋沒真相。
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陳舊的應對思維。但現實也證明,它確實是多年來官方行之有效的緊急事件應對手段。官方這類屢試不爽的思路人們毫不陌生:先隱瞞、再否認、再含糊其辭、直至拖延到不了了之——這一整套事故處理手法,多年反覆在各地上演,其最終結果,就是媒體與公眾對披露公共事件的真相,往往無能為力。也就是說,幾乎每一次,相關方面捂蓋子隱瞞真相的策略都在不同程度上獲得了成功,都為其善後處理保留了迴旋空間。也正是因為這些反覆上演的成功案例,才讓相關部門明白了其中的好處。
自殺真相不該成禁忌
摀住了蓋子,遮住了真相,給自己留下了迴旋空間,卻未必能遮住猜測與流言。甚至可以說,正是因為凡事「捂」字當頭,不能及時獲得真相的公眾,才可能浮想聯翩,才會依靠小道消息去獲取所謂「內幕」,疑問、困惑、謠言四起。可以說,對官員非正常死亡,越是對其避而不談,各種流言蜚語小道消息,越會大行其道;官方的權威發言越是三緘其口,揣測質疑過度闡釋越會沸沸揚揚。
在一個開放的輿論空間,官員非正常死亡事件,不應該成為某種禁忌。要真正消弭流言與猜測,就必須打破禁忌,依靠信息公開,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下。比如,官員非正常自殺,到底是因為身體、精神、工作壓力等原因,還是確有腐敗、失職等問題,就必須仔細調查清楚,放在台面上給公眾交代。若逝者是無辜的,調查結論就應該還其清白;若官員是有責的,雖然人已身亡在法律上不能再追究,但釐清其中責任仍有助於讓在生的責任人罰當其罪,避免相關責任人產生僥倖心理。
官場上曾有一種說法:由於潛規則和集體腐敗的存在,被反腐調查的關鍵人物常常或自覺或聽人勸「丟車保帥」,選擇自殺,一了百了,不僅不再被追究任何責任,以往問題一筆勾銷,家人和腐敗群體還可得以保全。
因此,要避免官員自殺成為一種不正常的生態,甚至成為部分官員規避風險的選擇,對這類事件公共部門就必須及時介入、詳盡調查,該公布的公布,該追責的追責,官員才不會死得不明不白,公眾才不會不明真相。事實上,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一旦發生公職人員自殺事件,政府和媒體往往將之作為重點事件深入挖掘,務必給社會一個完整真實的交代。比如,2003年香港特區警務處助理處長張之琛自殺後,特區政府立即展開深入調查,並公布遺書等佐證材料,使民眾充分瞭解其自殺的原因。媒體則從臨床心理學角度闡釋張之琛自殺的原因,體現了人本主義的情懷。
只有當官員自殺事件不再成為禁忌,權力運行的所有過程都能拿到陽光下去晾晒,公眾對官員自殺事件才會秉持理性的態度,那些清白的官員才能得到公平的名聲,那些抱有僥倖心理的官員才能放棄「丟卒保車」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