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驚的一則教育故事(圖)
1968年,美國內華達州一個叫露絲的三歲小女孩兒告訴媽媽,她認識了禮品盒上「OPEN」的第個字母「O」她的媽媽感到非常吃驚,問她是怎麼認識的。露絲告訴媽媽說是幼兒園的薇拉小姐教的。
令人想不到的是這位母親立即一紙訴狀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幼兒園告上了法庭,她的理由令人吃驚,竟是說該幼兒園剝奪了露絲的想像力。因為他的女兒在認識「O」之前可以把「O」說成太陽、蘋果、足球、鳥蛋之類的圓形東西,然而在幼兒園教他認識「O「之後,露絲偏失去了這種想像力。這個母親要求幼兒園對這種後果負責,賠償她的女兒精神傷殘費1000美元。
她的訴狀遞交上去後,引起了整個州的軒然大波。幼兒園的人認為這位母親一定是瘋了,而其他家長也認為她有點兒小題大做,就連她的律師都不贊成她的做法。
三個月後,此案的結果出人意料—該幼兒園敗訴。因為陪審團的全部陪審員都有被這位母親在辯護時講的一個故事感動了。
那就是折斷天鵝的故事:這位母親說:「我曾到東方某個國家旅行,在一家公園裡曾見到兩隻天鵝,一隻被剪去了左邊的翅膀,被放養在較大的一片水塘裡;另一隻完好無損,被放養在一片較小的水塘裡。管理人員說,這樣能防止它們逃跑,剪去左邊翅膀的天鵝因無法保持身體平衡而無法飛行;放在小水塘裡的因沒有足夠的滑翔路程,也只能呆在水裡。當時我非常震驚,震驚東方人的聰明和智慧。可我也感到悲哀,今天我為我女兒的事來打這場官司,是因為我感到就猶如一隻幼兒園的天鵝,他們剪掉了露絲一隻想像的翅膀,過早地把她投進了那片只有26個字母的小水塘。愛迪生就是因為擁有可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才發明瞭電燈泡;牛頓就是因為擁有創新的意識,才發現了地心引力。可能露絲想像力不是很豐富,但是你不可以剝奪露絲想像的權利,因為一隻沒有翅膀的天鵝是永遠都飛不起來的。」
這段辯護詞竟成了華內達州修改《公民教育保護法》的依據,其中規定幼兒在學校必須擁有的權利:
1、玩的權利;
2、問為什麼的權利,也就是擁有想像力的權利。
一個圓圈在一個小孩子腦海中可能有千萬種答案,請不要告訴他那只是一個圓圈,別折斷它幻想的翅膀。當一隻天鵝被剪掉一隻翅膀,他便再也無法飛翔。當我們被剪掉幻想的翅膀時,便再也找不到那個充滿樂趣的創造性的天堂了。
是的,這個問題已經不只屬於我們這個年齡了我們還可以找出這樣的例子:對美國教授提出的圓圈問題,大家也許早已耳熟能詳。我們這些「獨臂」的同胞們,腦筋只會用再怎麼應付明天的考試上,而對一個圓圈可能是什麼的問題不屑置辯。是的,圓圈就是圓圈,是事實,可以論證,有理有據,考試就一定得給分。
我們的傷疤早已被撲面而來的「應試」所掩蓋,被答對了一個物理公式而得到的誇獎所撫平。但是,總該給我們一個為「晚輩」據理力爭的機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