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加拿大護照照片和簽名有哪些新規定?
加拿大政府為了保護公民旅行文件的安全,從2015年5月9日開始將執行幾項護照申請新規定。新規定適用於所有申請加拿大護照人士。
按照新規定,護照的相片必須是申請人在6個月內拍攝的近照。而按現時的規定,申請人在12個月內拍攝的照片都有效。此外,護照申請者在拍攝護照相片時不得佩戴有色眼鏡。至於護照的簽名,從今年5月9日開始,護照第2頁將不再有數碼簽名,護照申請人在收到護照之後,必須在第3頁用手寫簽名。
這些護照的新規定,不影響2015年5月9日之前申請獲得的護照。這些護照的新規定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Aviation Organization簡稱ICAO)制訂的旅行文件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