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身孕5個月持准生證 被責令引產(圖)
【看中國2015年05月20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日前,貴州省荔波縣一名懷孕5個月的女教師,持有安徽省二胎准生證,卻被認定不符合貴州當地政策被要求引產。荔波縣教育局與荔波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還聯合下發「關於責令終止妊娠」通知。事件曝光後,網上掀起質疑浪潮。5月18日,貴州省衛計委回應稱,責令懷孕教師終止妊娠通知無效。
2015年2月17日,覃誼在安徽省屯溪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辦理了二孩生育證。(網路圖片)
大陸媒體19日報導,荔波縣民族高級中學教師覃誼與貴陽機場職工蒙紹平,於2015年2月10日登記結婚。覃誼與丈夫的戶籍所在地分別為安徽黃山和貴州荔波。2015年2月17日,覃誼在安徽省屯溪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辦理了二孩生育證。
覃誼表示,她與丈夫蒙紹平均為再婚,之前她育有一孩子,而丈夫則是收養了一個孩子。
5月12日,覃誼收到荔波縣教育局和縣計生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責令終止妊娠的通知》,責令她在5月31日前,自行到醫院做終止妊娠手術,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開除公職處分。
據覃誼透露,她在交准生證的時候,就諮詢過了,說可以生的,省裡還說在哪邊生都可以的。
但貴州省荔波縣教育局紀檢組組長吳冬梅聲稱,覃誼雖然在安徽辦理了生育證,但因她的工作在貴州,就得按照貴州省計畫生育條例管制條例是不能再生。如果不做手術,非要這個孩子,下一步面臨的就是計委這一方面的卸職處理。
可是,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67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生育規定懷孕後,不聽勸告,不終止妊娠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由所在單位按月預征夫妻標準工資各30%的社會撫養費;其他各類人員分別按照其社會撫養費應徵金額的50%預征。在經過檢索,除「罰款」的規定外,貴州省的計生條例並沒有「不符合規定妊娠的,應當及時終止妊娠」的要求。
每一次引產新聞的曝出,都刺痛大陸網友的敏感神經。覃誼的消息傳出後,同樣引髮網路上的極大關注。很多網友質疑:強制引產,真的合法嗎?
北京律師李方平、湖南律師陳平凡、深圳律師龐琨,針對2012年,陝西安康市鎮坪縣曾家鎮婦女馮建梅因無錢繳納4萬元生二胎的罰款,腹內胎兒已經7個多月,被強制引產事件發表評論說,「強制引產」式計生執法模式無法無據,侵犯孕婦的人身權利,且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暴力計生,而無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現狀。
李方平指出,目前,在基層計生違法行政中不時出現濫用職權、非法拘禁、侮辱等違法犯罪行為,部分行為甚至涉嫌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而在某些場合,還會有公安警察協同配合,對情緒激動的家屬採取控制措施。
是否是在輿論的壓力下尚且不知,5月18日,貴州省衛生計生委對此回應稱,已向荔波縣衛生計生部門瞭解核實有關情況,同時與安徽省衛生計生委進行了溝通。覃誼生育行為可適用《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規定,荔波縣教育局與衛計局聯合下發的要求覃誼終止妊娠的通知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