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受損房業主受壓 被迫接受賠償方案(圖)


左圖:2015年8月30日,接近爆炸現場的住宅大樓,外牆仍受損未修繕。右圖:有居民投訴政府人員未經同意,撬門進入屋內進行修繕或評估損失。(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9月05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據中共官媒報導,截止9月4日下午3時,天津爆炸事故共造成160人死亡,仍然有13人失蹤。事故發生至今超過3週時間,當局在8月底回購受損房屋的方案,受影響的居民拒絕接受,但當局利用各種手段施壓,破損房業主被迫接受賠償方案。

有房屋因爆炸而受損的業主在微博上表示,當局在8月底公布了回購方案後,表示至9月3日前簽字同意的都能得到2萬元獎勵,但由於沒有具體的條文列出,業主都不願意簽字。然而及後當局就利用手段,特別是針對公務員、國企員工等進行施壓,放言不簽字就會被開除或失去進升前途,迫得為數不少的業主最後同意方案。
   
據官方9月4日微博消息,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損住宅處置協議共簽約9400戶。9月3日24時以前簽約的住戶將獲2萬元獎勵,超過這個時間簽約的,不再享受這一獎勵政策。

有業主在微博上表示:這就是我們所接受的評估,窗戶沒上去,門四敞大開,然後每家電視都是定位都是50元,無論你的多麼高大;雨一直下是哭訴是傷感對這樣一個官欺民的社會,各種被逼迫簽字,拿著單位來要挾,你是要工作,還是要不一定最後合理的房子,這就是海港城大爆炸後對受災居民的處理。

有業主質疑:連回購價格都沒確定就讓我們簽字,當初不說公開,透明麼?取信於民就是這態度麼?

還有業主表示要觀望幾天,在網上留言說,現在凡是出頭代表的業主,都被重點關照約談,市政那次被抓進去的打得慘也不愛說話了。我們不能慫恿任何人代表大家去承擔最可怕的壓力和風險。但政府目前傳出來的政策又實在無法接受。只能等過幾天是否有轉機。

據悉,天津市曾將房價超過市場指導價的定為非普通住宅,交易稅費約佔成交價的10%—11%左右;如是普通住宅交易稅費僅3%左右。因市場指導價過低,二手房買賣中介合同都和備案合同不一樣。一百多萬的房子少評三五十萬常見。有業主說,政府回購方案模糊其詞,打算鑽空子以合同備案價為基礎,災民同意就會大虧。

對於賠償責任主要由政府還是涉事企業負責?至今當局沒有明確的說法。《德國財經網》早前曾的估算,天津爆炸的經濟損失高達73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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