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被時代遺忘了的抗戰國家元首(圖)
林森(中)與蔣介石等。(網路圖片)
他身為國民政府主席,但卻被不少人看作是「國府看印的」。他是辛亥革命的先驅、反袁護法的功臣、中華民國的締造者之一,為官處世卻奉行「不爭權攬利,不作威作福,不結黨營私」的「三不」原則。他就是林森,一個該被歷史記住的人。
林森(1868—1943),1868年2月11日,出生於福建省閩縣尚干鳳港村。林森從「一介書生到國府主席」的人生歷程,以及他成為中華民國首任參議院參議長,又連任12年國家元首的經歷,是很值得後人研究的。林森雖身居一國之尊,但向來不以貴人自居,「平民元首」的形象使很多接近、瞭解他的人都肅然起敬。他出身寒微,在教會學校裡接受了長達14年的西式教育。因對民族危亡有切膚之痛,很快踏上了共和革命的道路,且成為出類拔萃的領袖人物,對辛亥革命貢獻卓著。辛亥革命勝利後,他作為中華民國的締造者之一,當上了首任參院議長,參與了創造共和的諸多關鍵決策,與孫中山和袁世凱都共過事。袁世凱篡權及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他又輾轉奔波,致力於再造共和,並在此過程中歷經宦海浮沉,數起數落。在孫中山死後不久,林森便由「容共」轉向反共,並因此獲譽「反共先知先覺」。在抗戰時期,林森以國家和民族大義為重,不遺餘力宣傳團結抗日。
林森的經歷豐富、複雜而坎坷,而綜觀其一生,對國家和社會進步做過不少的好事。除了愛國之志終生不渝外,為官清正廉潔、不慕名利、重視教育、自律甚嚴等,也是他的優點。尤其他崇揚民主和法制的精神更值得稱道,在任參院議長時,他對孫中山和袁世凱這兩名「大總統」的決定都有過否決的記錄。尤其是他在眾目睽睽之下,曾使目空一切、趾高氣揚的袁世凱不得不在解除佩刀後才被允許進入參議院,此舉尤令人欽佩。蔣介石上臺後,林森仍未改書生本色,以國民黨監察委員的身份,數度參與彈劾蔣介石的行動,使蔣大為惱火。
作為孫中山的忠實追隨者與積極合作者,林森對孫一直是敬仰有加的。特別是在孫逝世後,他致力於為孫建造陵寢,樹碑立傳,並率先提出尊稱孫中山為「國父」的動議,無疑對弘揚孫中山的革命業績和精神遺產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林森為官處世,不喜張揚,做事低調,奉行「不爭權攬利、不作威作福、不結黨營私」的「三不」原則,講究「無為而治」。但由於這種風格,也使林森倍受冷落,在他任「國府主席」時,國民黨內很多人都不重視林森這位「一國之尊」,甚至僅僅把他看作「國府看印的」。胡適針對此情形曾有過一段評價:「林子超先生把國府主席做到了‘虛位’,以至於虛到有的人居然已經‘目中無主席’了。」但他並不是「無所作為」,該做的事他向來是當仁不讓的。林森去世時間較早,在抗戰未結束即因突遇車禍而不幸身故;而且他身後無子女,唯一的養子在30年代即死去,因此有關他的資料較少,也不易查找。
求學臺灣
在家鄉教會學校接受了14年之久的「西化」教育,林森並沒有被基督教化,而是從中吸收了中西文化的精華營養,在他心中滋生了強烈的振興中華的愛國熱情。1887年,林森在鶴齡英華書院肄業,在他面前有幾種人生選擇:一是做基督教的神職人員,當傳教士;二是到海關或洋行工作;三是參加科舉考試,走「學而優則仕」的路子。但是林森志不在這些方面,他的心早已飛向了海外,要去探索更多的知識,尋求祖國富強的道路。於是他渡海投考了臺灣的西學堂。
臺灣成為林森成年後社會生活及革命活動的起點,臺灣成為他的第二故鄉。在這裡,他度過了10多年最寶貴的青壯年時代,因此他對臺灣有一種深深的眷戀之情。
當時臺灣巡撫劉銘傳大力進行臺灣的開發建設,積極推行富強新政,修鐵路、開煤礦、設電報、開辦新式學堂等等改革舉措,決心把臺灣建成「一隅之設施,為全國之範」。正是這些新鮮事物,吸引了林森的目光。當1887年臺灣西學堂開辦時,他就欣然前往求學。西學堂的開辦,是近代科技教育的一個創舉。學堂既有西方教師教授科學技術,同時又有中國老師,講授中國經史文字。因此這幾年的學習,培養了林森學貫中西、文理兼同的知識結構。
1890年,林森又考進了新設立的臺灣電報學堂,這是因為受「科技救國」思想的影響。1891年畢業,林森進入臺北電報局工作。由於他待人誠懇、為人穩重、辦事認真、勤奮踏實,再加上他接受了多年中西教育,英語基礎好,業務能力強,因此受到上司的讚賞和同事的肯定。林森十分敬業,這一年他回家與從小與他訂婚的鄭氏完婚,結婚後感情很好。但他在婚後三天就回去上班。新婚夫妻只有在假日才能團聚,當時閩臺之間交通便捷,汽艇一日可達。可惜鄭夫人體弱多病,婚後三年就病逝了。此後林森終身未娶,過著單身生活。後來他三弟的兒子林京過繼給他當嗣子。
甲午戰敗,腐朽無能的清政府居然割讓寶島臺灣給日本,這激起了無數愛國誌士的抗議。具有愛國熱情的林森也投入到反對割臺的抗日鬥爭中。1895年5月清政府駐臺機構開始撤往福建,林森任職的臺北電報局也在撤退之列。但是林森沒有隨著撤退福建,而是留了下來,參加鬥爭。林森投奔的是劉永福的「黑旗軍」,這是一支有名的抗日部隊。1895年秋林森回到福建,「他奔走於滬、粵及日本各地,聯絡革命志士,並與中山先生聯繫。」積極從事反清抗日的革命活動。由於他的革命行動,林森被清政府當局作為「亂黨」通緝。
1898年秋林森又一次來到第二故鄉臺灣,繼續從事秘密革命活動。他因為精通英語、又會講閩南話,口才又好,因此被臺南法院嘉義分部錄取為通譯。他以職業為掩護,從事革命活動,保護抗日誌士。在法院遇到抗日誌士被捕、受日本人審訊時,作為翻譯的他,就盡量避重就輕地翻譯,當臺灣同胞吃官司時,林森也向著自己的同胞。由此而來林森贏得了同胞們的信賴。他們也幫助林森,有一次林森奉孫中山之命要回福建從事革命活動,但手上沒有路費,正在發愁。當地台胞知道後,立即拿出50塊錢資助,林森只要了30塊。為了讓林森平安成行,這位台胞特意到碼頭送行,使林森十分感動。由於林森在臺灣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當地人十分緬懷他,林森逝世後,1947年嘉義建立一個「青芝亭」,在亭裡豎立一塊碑紀念林森。在臺灣,迄今仍有許多縣市與鄉鎮還保留「林森路」或「林森街」之名。
林森也唸唸不忘第二故鄉臺灣,直到他臨終之時,還特意囑咐蔣介石等人:務必要光復臺灣!
國民政府主席
林森成為國民政府主席,在當時的國民黨內,是眾望所歸。
在大革命時期,由於林森參加了「西山會議派」,反對國共合作,因而被國民黨中央開除黨籍。1927年6月11日,南京國民黨中央黨部宣布取消「打倒西山會議派」的口號,林森與張繼、謝持、鄒魯等也恢復了黨籍。
1928年2月,林森被選為國民政府委員,10月當選為立法院副院長,接著又選為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成為國民黨中央和政府的重要人物。但是這時的林森,全身心地投入到總理埋葬事籌委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埋頭致力於修建南京中山陵。林森對中山陵的建設十分用心,傾注了滿腔熱情,從葬事的籌備,陵園的勘定,到工程圖紙的審定,工程招標乃至工匠的確定,他都親自一一過問,認真籌劃,親自落實。在當時大小軍閥之間為了利益而進行混戰之際,林森則似乎置身於另一個世界,他在從事著似乎與戰爭狀態、烽火歲月不相稱的事情。
1931年3月2日,立法院長胡漢民被蔣介石囚禁後,林森被選為立法院長,成為國民黨中央的要員。在此之前,林森為避開政治漩渦,飄然出國,到海外進行為期8個月的視察活動。因此他是在海外旅途中被選為立法院長的。他這次出國任務是視察黨務、慰問僑胞、募捐等三項任務,走遍五大洲,歷時8個月,於1931年10月中旬滿載而歸。
在這次海外旅行中,林森有3個月是在瑞士避暑度假的。當時他委託人在瑞士日內瓦租房,時間3個月,而且還規定了價錢,按他的要求要在當地租到房子是很不容易的。這位朋友經過多方打聽,最後在日內瓦近郊外租到一個僅有兩小間的農舍。林森來看後卻非常滿意,他與陳耀垣一起整理房子,洗滌衣物,燒飯做菜。由於那裡只有西式餐具,而沒有中國餐具,菜燒好了,卻找不著筷子。朋友建議去駐國際聯盟的中國代表團那裡,借一些中國餐具來,卻被林森阻止了。他說:「這次順道到瑞士度假,完全是一種私人行動,和公務無關,不要驚擾到公家機構,用具不妨將就一點。」於是他們就自己用木頭削成木條備作筷子之用。有時朋友來訪,沒有床睡,就和林森擠在一張床上。第二天清晨,客人醒來之時,林森已經燒好了稀飯,等著與他共進早餐。這段海外之行的小插曲足以說明林森公私分明、生性淡泊、安於清貧的品格。
在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九一八」事變後,本來應該團結抗倭。但是1931年11月國民黨四大召開之際,國民黨內又開始了互相指責,互相拆臺的局面。以蔣介石、胡漢民、汪精衛為代表的三派勢力相持不下。胡漢民和汪精衛為了搞倒蔣介石,暫時聯合起來,共同對付蔣介石。在這種情況下,蔣介石「以退為進」,宣布下野。
在群龍無首的情況下,令各方面都能接受而又具有崇高威望的林森於1931年12月15日被推選為國府代主席。月底,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議決國民政府主席為國家元首,但不負實際政治責任。12月28日林森就正式當選為國民政府主席。
據當事人陳銘樞回憶,當蔣介石下野時,曾意「將以國府主席一職畀於右任」,但陳向蔣推薦了林森:當蔣決定下野時,曾約我到他的書齋密談。他向我提出建議國府主席一職畀於右任。我並未察覺他早已屬意于于,以為只是偶爾論及,固說:「于先生固然好,但還有一位更好的人,你為什麼沒有想到呢?此人既有清望,又沒有各方面的政治背景,完全符合粵方所提出的主席標準——年高德劭。」蔣急問:「是誰?」我答:「林子超」。他聽了恍然若有所悟似地說:「林一向愛清閑,不知道他願意不願意?」我說:「可以勸駕。」蔣立即寫了一封親筆函致林,交我面遞。林因事出意外,開始尚有顧慮,經過勸說,他答應了。
實際上當時有望成為主席的還有蔡元培先生。但蔡元培屬於學者型的人士,資歷比中華民國首任參議院議長的林森稍遜一籌;而於右任因為是蔣青睞的人選,而被粵方所拒絕。因此,最後就只有林森莫屬了,而且從公德還是私德來看,林森都是當之無愧的。
林森平生潔身自好,生活力奉簡約,樸素至極,他曾為革命到海外募集到大批捐款,卻沒有為自己添置一件足以防寒的冬衣,以致在自己的長衫下擺上縫上襯布以保暖。他青年喪妻,卻終身不續娶,無親生子女,沒有什麼家產,更無三妻四妾,這在當時的官場中是十分難能可貴的品質。林森對於自己負有責任非常清醒,他在《就職通電》中講:「森受命彷徨,不敢自逸,黽勉受命,暫度危機。值此國難灼膚,外交束手,懍失足於冰淵,謀全國之團結,急不可待,時不我與,森惴惴自將暫勉效職。」可見他深知自己所處位置的艱辛,於是表示要如履薄冰地效力。事實也確實如此,伺候國民政府面臨內外交困的局面,林森真是受命於危難之際,奮力苦撐危局。
平民品質
林森給人們的形象是:一身長袍馬褂,鶴髮童顏,銀鬚飄垂;一根手杖,一副眼鏡,儀態端正,舉止穩重。如果不是他胸披紅綬帶,佩一枚青天白日的徽章,人們是不會想到這麼一位慈祥的老者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
林森在衣著飲食方面都很樸素。他經常身著黑色或藍色大衣長袍,戴灰絨呢帽或黑色禮帽。一年四季,無論寒暑,都是一身布衣,只有厚薄之分,沒有時常變化。在飲食方面,他也很簡單,他喜歡清淡素食,幾乎菸酒不沾。尤其是在抗戰時期,更是一切從簡。據廚師訴苦說,每天只限買兩角錢的肉。初到重慶,還可買得斤把。後來物價高漲,只能買得兩個指頭這麼大的一塊。你想,叫人怎樣做菜呢?如果採購的人買回來的菜貴了,林森還要批評。
在住宿方面,林森也很簡單,他喜歡清靜、自然。據其下屬、曾居國民黨內要職的張群回憶描述:「其南京成賢街故居,十分狹窄。移駐洛陽期間,居處尤為簡陋。迨抵重慶以後,初住李子灞,後住歌樂山林園,均只普通房屋。」這與一些國民黨內高官住公館形成了鮮明對比。
在行方面,林森更是不講究。他喜歡輕車簡從,習慣獨來獨往,除司機外,平時不喜隨帶侍從。有一次,林森出席一個重要的集會,他的座車路經一個路口,因未懸通行證,前座沒有隨從,汽車又這麼老舊,警衛人員就予攔阻,不許前進。這時林公把手杖伸出車外,輕輕向警衛人員身上一點。警衛這才警覺到車裡坐的是誰,離開敬禮放行。他還經常隨意停下車來,自己一個人走下車與旁邊的人閑談;有時一個人走在街頭,與市民聊天,或者在田間地頭與農民拉話,瞭解民情民意,那些與他說過話的人,怎麼也想不到這個長鬚飄飄、衣著樸素的老人家就是國家元首。
有人這樣描述過國民政府遷都洛陽辦公時林森在街上與市民接觸的情景:那時洛陽市上,常見這位老人,長髯飄拂,御黑大氅,不帶隨從,散步街頭,和民眾商民隨時接近,親詢民間疾苦。有一次,他親赴商店購買汽油,跟商人論價還值。他說:「國府日常所付汽油價錢不少,所以順便親自向商家查詢藉知究竟。」他有個同鄉在河南大學任教,一日薄暮,有個長髯老人,入室呼名。恰巧這教授不在,家裡人應見如儀。老人落坐小憩,臨行留下名片說:「沒有事,我散步過此,聽說你們在這裡,順便瞧瞧」。這家人一看,赫然元首也,再想請他小坐奉茶時,他已悠然自去了。
林森作為國家元首,不僅具有親民的作風,而且在遵守國家法律法紀方面也沒有以元首自居,以勢壓人,越權辦事。相反是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使人對他產生由衷的敬意。
有一次,林森的住宅進行翻修,工作人員一時疏忽,在翻修時沒有及時領取房屋建築執照。因為按照中華民國政府的規定,凡是修建房屋必須到所在地區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允可執照,方能進行施工。因此南京公務局辦事人員也在未經查明主人是誰的情況下,就照一般通知寄發一封信,告知房屋主人。在信封上直接寫了「林森」收。當時接收信函的國府文官處官員認為這樣直呼其名,是對主席的「大不敬」,應當糾正。於是當即決定查詢事實經過,並將情況通報公務局上級領導,要其親自向林森主席致歉。作為主管官員宋希尚局長覺得自己應對此事負責,表示願意去向林森主席道歉。於是他誠惶誠恐來到主席官邸時,林森親自迎接,並要人送來茶水招待,還沒等宋開口,林森就先主動把自己改造房屋建築的情形,簡要作了說明,並為沒有及時辦理執照而有違規章制度,表示歉意。
他說:「事前以為小小工程,不知道也要領建築執照,致有違背規章,自當即日補辦手續。」對於在信封上直呼自己名字一事,林森微微一笑道:「此小事也,余本為南京市民之一,應與一般市民受同等看待。」接著,又順口說:「今後如為考慮到‘主席’身份起見,遇到類似的事情,在通知上,不妨改寫‘子超’而不直書‘林森’亦可。」最後,他還建議:「公務局公務太忙,為避免疏忽起見,似可在一般性通知信封上,預先印好‘先生’或‘女士’或‘君’字樣,這樣不但可對受件人的尊敬亦省卻書寫人的時間與精力。」整個談話過程,本來宋是來向主席道歉的,結果是堂堂國府主席向自己解釋道歉,而且說話語氣和藹婉轉,態度慈祥親切,好像和家人閑談一樣,絕對沒有官場上上級對待下級那種居高臨下的霸道姿態,這使這位局長十分感動。作為一個國民黨員,林森也經常參加黨內活動,出席會議。由於他身兼數職,有時實在出席不了,他都「親筆請假,決不疏忽,雖在嚴寒酷暑,無故絕不缺席,而每當會議散會之際,區分部書記未退出會場以前,(林森)主席決不先走。謙謙君子,其重法崇禮,有為常人所難能者。」正因為如此,在林森逝世時,當時國人均對他表示讚嘆:「主席貴為元首,其衣其食其住其行,又僅與平民等,抑且亦較儉於平民,布袍大褂,安步當車,素食淡飯,陋室自居,此種精神豈一般平民所能及耶?」
「無為而治」的風格
林森的思想品格中,既有道家淡泊名利的一面,也有傳統儒家積極明志的另一面。他登上國府主席的座位,並不是懷著君臨天下的心情去爭奪權位。因此,他的政治作風就帶有很強的「無為而治」的色彩。本來1931年6月15日國民政府明令公布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關於「國民政府主席」的內容規定「國府主席對內外代表國民政府;國府主席兼中華民國陸海空軍總司令;國民政府、五院院長、副院長、陸海空軍副司令及直隸於國民政府之各院部會長,以國民政府主席之提請,由國民政府依法任免之。」如果按照此規定,國民政府主席是總攬政權、軍權,位高權重的位置。但是,1931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央政治改革案》規定:「國民政府主席不負實際責任。」也就是說,這樣一來,林森出任的是明文規定沒有實際權力的國家元首,這在中國政治史上是破天荒的。對於這樣一個虛位,林森卻能夠安然處之,可見其「無為而治」的政治作風與處世態度。
不少紀念文章都記載林森有「三好」和「三不」:即好佛、好古玩、好客;不再娶、不治私產、不殺生而素食。也許說明瞭林森在「無為而治」作風下對待生活的情懷。
由於是虛位元首,林森盡量恪守「國民政府主席不負實際責任」的明文規定。盡量不問細事,不干擾閣僚的工作。以致在他就任主席一個多月後,行政院的那些官員才記起來應該去參謁一下林主席;而林森得知汪精衛正率領全體閣員前來拜訪時,他卻有意迴避了。對此,胡適於1934年評價說:「如果國府主席是一個不明大體而個性特別堅強的人,如果他不甘心做一個僅僅畫諾的主席,那麼,十幾年前北京唱過的‘府院之爭’一幕戲,還是不容易避免的,我們試回想那兩年前黨政軍合為一體的國府主席的地位,就可以明白林主席的謙退無為是有重大的歷史意義的了。」
林森與蔣介石,在性格上一柔一剛,因此能夠互相配合,長期共事而能安然無恙,這當然主要是因為林森的通情達理。抗日戰爭時期,林森曾對蔣介石說:「你盡可以專心致志於抗建大計的部署,領導全面抗戰的進行」;而融洽民情,鼓舞士氣等內政可由他來做。林森從來不把自己當作元首,在公開場合都把領導抗戰的功勞歸於蔣介石,從來不妨礙蔣介石行使實際上的最高領導權,從而保證了他們之間長達十多年的合作,也使抗戰期間最高領導層基本穩定團結。
林森在政治上不爭權奪利、不逾矩,而且對待普通百姓也與世無爭,與民無擾。在重慶期間,國府依山而建,「山上種有菜蔬雜糧等物,仍准農人出入府禁,按時耕作,所以與民無爭。」
林森在官場不結黨營私。對親友之事、政事方面的請託,他都一律拒絕。對自己從美國留學歸來的唯一嗣子也不安排在身邊工作,而是讓他上抗戰前線。遇有同鄉來求職,寧可自己掏腰包予以資助,而不為之介紹工作。他擔任國民政府主席後不久,就對文官長魏懷提出要求:「我只要你做到兩個條件:第一,你不要薦人。第二,你最好是不見客。」對此,胡適評價說:「這是有意的無為。若沒有這種有意的無為,單有一個恬退的主席,而難保他的屬吏不興風作浪、攬權干政,造成一個府院鬥爭的局面。」
林森之所以要有意無為,不僅是他的修養性格使然,也是有他的深謀遠慮的。他曾對親友說:「你要知道,我的地位,譬如神龕中的神主,受人敬仰而不失其威儀,自然能保持廟堂之肅穆,與家宅之安康;若一旦神主‘顯靈’,則舉室彷徨,怪異百出。其所造成阢隍不安之現象,有非另靈異暫短時期所能補救。故神主千萬不可‘顯靈’。」林森正是對自己的地位保持了清醒的認識,所以能夠既在廟裡,卻又能夠盡量不「顯靈」,以示超然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