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談飛:中國律師的底褲在吶喊(圖)


被南寧法院警察撕爛外褲的律師吳文述(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6月08日訊】吳文述曾經默默無聞,但被南寧法警暴虐之後露出的底褲卻一夜成名。很明顯,這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傷心的底褲,當一個男人連自己的底褲都護不住就枉為男人。更傷心的是,這個男人還叫律師

天底下三大光輝職業依次應該是:律師、教師和醫師,律師因呵護正義而塑造人的尊嚴,教師因培養思維而塑造人的靈魂,醫生因救死扶傷而塑造人的生命。記牢了,生命不是高於一切,高於一切的是人的尊嚴,與尊嚴隨行的是人的靈魂,最後才是肉身的生命。為什麼現代醫學必須以腦死亡來宣告生命終結呢?因為人的尊嚴和靈魂歸屬大腦,只要大腦還在運動,尊嚴和靈魂就在人間。

為什麼人微言輕?就是一個人身階卑微時,他的所思所想所言無論多麼光輝都無足輕重。一句話,尊嚴沒了,靈魂就是幽靈。譬如我羽某吧,本是三萬年才出的一個天才,但千言萬語還不如王思聰放個屁受寵,這是為啥?是中國哪條法律規定必須讓大夥兒去捧他嗎?沒有啊!這就是這屆人民不行的根源,在本足可以把握尊嚴時卻爭先恐後去跪下,就別怪權貴每天踩你、踢你、抽你、蹂你。

當然,要讓所有人都有我羽某這種天才般對尊嚴的持重、對靈魂的守護和對生命的感悟,哈哈,這是不現實的,也是沒必要的。但是,我很嚴肅地說,至少法律人不應該比我羽某差得太遠。這裡的法律人還是把吃黨飯的官人暫時排除在外吧,畢竟「黨性」與人性混在一起會亂性的,因為尊嚴永遠屬於人性,而黨性只有對組織的絕對忠誠(怎麼聽起來像黑幫或邪教呢?),犯賤是他們終生的職業使命。因此,本文所指的法律人專指遊走於體制邊緣的律師群體。

律師究竟是幹啥的?中國二十多萬律師,估計只有那些已經進去的和正在進去的能勉強回答。去年也是這個時候我提出這個問題,遭到了時政圈逗逗們的猛烈圍攻,他們統一認為律師就是謀生的職業。我輕輕一句「中南海都是謀生的職業,我們有啥理由去責備成噸成億的貪腐呢?」大家就啞口無言了。一旦一個人將其選擇的工作當做謀生的職業,那這個職業就必定最終禍患客戶和社會,這個人也就成了不承擔犯罪責任的職業罪犯。

在「生命高於一切」的嚇人價值觀掩蓋下,人們自然就會貫徹「生活高於一切」的人生觀,從而衍生出諸如「生活還得繼續」、「誰都得養家餬口」、「立身行事必須務實」、「實惠才是硬道理」的職業觀,最終各行各業都不再有行業差異,全都演變為以競賽抓錢為核心的山頭收費主義,這就是今天的政府、教育、醫療、律師等爛如列國的行業現狀。

如果你要去責問某個人「你為啥這樣?」共同回答都是「體制問題」,即便你最後問到七匹狼,他們回答「歷史選擇」就行了。你會發現,沒有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階層願意對當前的社會現實、體制環境和國家未來負責。但為什麼有那麼多所謂的啟蒙大師每天咆哮如雷呢?

啟蒙者的邏輯是:國家壞是因為制度壞,國家好是因為制度好,國家轉型就是用好制度替換壞制度。如果繼續問「誰來完成這個轉型呢」?啟蒙者回答:這不是哪一個人能完成的,必須啟蒙大多數醒來。如果再問「怎樣的狀態才叫大多數醒來?需要多長時間?」沒有一個人會理睬你了。這就是目前優哉游哉混吃等死的啟蒙熱潮。

今天我在微信圈看見有人轉發周孝正說的一段話:「社會責任是全民責任,沒有任何人有能力獨自承擔,也沒有任何人有理由選擇沉默,更沒有人有資格坐享其成。」這條微信還蠻受熱粉的。

大多數醒來,全民責任,人人共擔,……,這些模糊而又讓每個人都沒有壓力的術語,特別受聽。捫心自問,大多數醒來和全民責任,你信嗎?我真的不信。即便是今天的美國也沒有半數醒來,每次大選的投票率也難過半,更別說美國建國之初了。你們知道為什麼美國一開始只給有產男人選票的原因嗎?別以為選票就是擁有權利的高貴,而是要勇於承擔責任的使命。承擔啥責任?就是承擔為那些尚不足履行使命的弱勢階層文明先行的重任。也就是說,一個國家的文明進步,必須先有一批又一批的先行者勇於前行,才會有後來者勇於跟進,直到最終整體國民素質發生質變。記住啦,國民素質不是靠一紙制度就完成了教化,而是靠一批批總是站在時代前列的文明先驅用行為藝術熏染的結果,轉型之前如此,轉型過程如此,轉型之後還是如此,沒有例外。為什麼學生一定要上學校去聽老師講課,為啥不直接買幾箱書籍回去自己教化?也是一個道理。

誰應該是站在時代前列肩負文明先行的使命呢?肯定不是沂蒙山區的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也絕不是腳手架上累得哈戳戳的搬磚工,更不是黑煤窯生死難卜的苦命漢,而這些基本就佔了差不多半數了。有個姓熊的公知說「民主先驅的使命就是喚醒大多數」是多麼自欺欺人。如果讓他們用血肉之軀站在時代前列,請問,楊絳先生死得瞑目嗎?莫言先生不做噩夢嗎?周孝正還好意思為人師表嗎?他們不站在時代前列還好,真的站在時代前列的話,啟蒙大師還想去開制憲會議嗎?可能一磚頭就把你砸回恐龍時代。

站在時代前列只可能是離文明最近的群體,這樣才可能推動國家的文明轉型,這個道理好像不需要多講吧。所謂離文明最近,就是至少在專業素養上或精神意識上離自由平等最近,這個群體有且只有以律師為代表的知識份子階層。

律師這個特殊群體,是一個國家的法律代言人,是度量公平的精確砝碼,是守候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無論作為原告還是被告代理人,律師都是幫助委託人贏得光鮮輸得服氣的社會穩壓器,讓人與人之間的非理性衝突變得理性而平靜,這就叫文明。但是,這得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法律必須有效存在,正義必須有效就位,公平必須有效感知。如果一切都與之相反,律師作為個體維權就失去了代理意義。此時,律師的首要職業使命不是熱衷於代理個體業務,而應該是全身心投入到扶持國家正義的浪潮中去。

第一次大陸會議以著名律師帕克利特·亨利為代表發出了「不自由毋寧死」的呼聲,並以此激活了十三州無數熱血義士競相奔向獨立戰爭的滾滾烽煙中去,傑弗遜、亞當斯、麥迪遜和漢密爾頓這些聞名遐邇的大律師當仁不讓地肩負起了美利堅立國開國建國的脊樑使命,獨立宣言、費城制憲、權利法案、聯邦黨人文集等開創現代政治文明的鴻篇巨製均是大律師們由生命寫成的文明政治交響曲。自此之後,以法律人為開路先鋒吹響了歐洲大地以及世界各國現代民主轉型的號角。今天我們凡是能叫得響的傑出政治家幾乎無一不是法政人士,戈爾巴喬夫、曼德拉、昂山素姬和臺灣連續三屆總統均出身法政人,如果再看看韓國的《辯護人》,就知道律師群體在大韓民國轉型過程中無所畏懼的脊樑勇氣。

今天的中國,僅憑日年倍增的訪民就知道中國律師群體在蹉跎自己的職業使命,不但不能幫助弱勢小民呵護正義,連自己的尊嚴也被踐踏的蕩然無存,怪誰?怪大多數沒有醒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二十多萬律師的大多數都一直忙於陪護黨法犯賤,黨官和幫凶不把你們當人看也就不易外了,就連從不示人的底褲都陪你們蒙羞。

長褲已經撕爛,底褲開始吶喊,如果繼續犯賤,那就很危險了。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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