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火燒車司機酒駕或自焚 曾放話「幹一票大的」(圖)
臺灣桃檢公布鑑定報告,指桃園遊覽車火燒車司機蘇明成體內竟驗出酒精成分,經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毫克。(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7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陸客團火燒車事件有突破性進展,據臺灣桃園地檢署日前公布,駕車的司機蘇明成的血液檢出酒精值,經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毫克,已是「爛醉」程度,懷疑可能是酒駕自焚或縱火自殺。據臺灣媒體報導,檢警也查出,蘇明成生前曾對友人放話,要「幹一票大的」,疑似懷恨在心。
據臺灣警方調查,53歲的蘇明成與妻子都在中國出生,婚後來臺依親、育有3名子女。蘇明成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駕駛大客車已約20年,於2015年10月才轉到玫瑰石通運擔任遊覽車駕駛員。
《聯合報》報導,蘇明成同事及友人向檢方透露,蘇平常相當沉默寡言,與同事相處不算融洽、個性怪異,甚至與已故導遊鄭焜文也處得不好;同事和友人還說,蘇對公司和時局不滿,曾用台語放話要「幹一票大的」、「被欺負成這樣,總有一天會做驚天動地的事」等語,但當時都以為他在說笑。
《自由時報》則報導,蘇明成在6月17日至7月11日,已休了25天的長假,預計接完這團就離職。同事透露,他的每月底薪應該未達25000台幣,休長假連佣金都賺不到,懷疑他是長期累積不滿,驅使他以激烈的方式表達,但也沒理由選在國道上,拿全車人的生命來陪葬。
日前,臺灣火燒旅遊巴事件有突破性進展,桃園地檢署指,蘇明成的血液、尿液與胃容量均有酒精反應,換算成呼氣酒精測試的話,酒精濃度高達1.075毫克。
臺灣警方酒測標準,只要吐氣酒精濃度達0.25毫克就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指,「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酒駕肇事標準」,「算是已經喝到意識不清的狀況」。
按規定,旅遊巴司機出發前須通過酒測,不過,這次的酒測記錄已隨車燒燬。旅遊巴公司玫瑰石通運公司總經理林靖樺指,蘇每天出車皆由導遊幫忙進行酒測,導遊未有回報異常狀況;全公司沒有人見過蘇喝酒,對調查結果感驚訝。
加上檢方日前發現車內15處有汽油痕跡,在駕駛艙發現2個燒熔的汽油容器,也在行李艙找到有3個完好裝有汽油的膠樽,當局會循「人為自焚」方向偵辦。不過,也不排除是電線走火引燃汽油肇禍。
當局分析案情,可能司機在事發一刻全身著火,隨即失去意識,使旅遊巴在「無人操控」的狀態下行駛一段路,乘客因無法打開前、後車門逃生,結果全車遇難。
7月19日,大陸來臺觀光客搭乘遊覽車前往桃園機場途中發生火燒車意外,由於火勢猛烈,濃煙密佈車內,加上逃生門打不開,全團24位旅客,加上臺灣籍司機及導遊,共26人全部罹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