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2月13日訊】中共最高法院近日發布新規,對在法院周邊實施「靜坐圍堵、散發材料、呼喊口號、打立橫幅」的行為亮出紅燈。有評論認為,新規再度縮窄了中國民眾批評抗議的渠道。
據《德國之聲》報導,中共最高法院近日向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等司法機構印發了《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其中對所謂「危害人民法院機關安全或者擾亂辦公秩序的行為」亮出紅燈。新規稱「對於在人民法院周邊實施靜坐圍堵、散發材料、呼喊口號、打立橫幅等行為的人,人民法院應當商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報導引述長年密切關注上訪者命運的公共問題學者、維權行動觀察者艾曉明教授表示,中國公民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前往法院門前靜坐圍堵、散發材料、呼喊口號、打立橫幅的主要原因有二個:第一、案件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但是民眾沒有合法渠道旁聽,這種情況下,在法院外的聲援行動就是一種抗議的表達方式;第二、許多訪民的冤情長期得不到解決,沒有人、沒有地方傾聽他們的聲音,因此他們希望在一些廣受關注案件審理的場合使自己的個案得到關注。
艾曉明認為,民眾到法庭現場表達抗議實際上是追求社會公正的一種形式。然而新出臺的規定一律禁止這些形式,令公民很難再找到其它表達和批評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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