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女性與革命婚姻(圖)
從1936年底的「西安事變」後到1941年初的「皖南事變」前,屬於第二次國共合作,在團結抗日的大旗下,許多女青年懷著擁抱自由、獻身革命的熱情奔赴延安。然而,延安女性們又將付出何種革命的代價?延安女性又將面對何種無法掌控的命運?
據《史事》一書描述,這些思想激進的知識女青年們,她們曾經是小姐或太太,但她們無限嚮往的是人人平等的社會理想。在軍事化的革命隊伍裡,她們最初無不感到歡欣鼓舞,意氣風發,自覺得已經進入了一個新世界。
背棄家庭
孫錚,被稱為「宰相府走出的大小姐」。其父孫澤余,安徽桐城人,科舉及第,官至漢中道尹,正四品;叔父孫澤公,曾留學日本,出任馮國璋政府教育次長、陸軍中將;姐夫張先舉乃是雍正王朝軍機大臣張廷玉之後。抗戰爆發後,孫錚從北平第二女子中學回老家奔喪,借讀安慶女子中學。她參加中共地下黨組織,1943年7月輾轉到達延安。同時,她拒絕了家庭提供資金讓她出國留學的機會。「大家庭有什麼留戀的,連批評自我批評都沒有!我不能要這些金銀財寶!我要堅決走抗日的路!」
閻明詩,原在成都華西壩金陵女子大學讀書,是時任新生活運動總會總幹事兼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少將參謀閻寶航的千金。她離開成都來到武漢,尋找到八路軍駐武漢辦事處,要求到延安去參加革命。她脫下一腳上那雙進口的捷克皮鞋,因為它和革命者的身份不相稱,又去理了一個露耳朵的短髮,像個假小子。
孟於,十五六歲的妙齡少女,原在中華女子中學初中讀書。她生來一副好嗓子,積極參加學校進步師生組織的「抗日救亡宣傳隊」,經常到街頭、茶館、集鎮去唱歌演講。她遭到父親嚴厲的訓斥責罵,沒出嫁的姑娘怎麼到大街上唱《丈夫去當兵》,成何體統?……孟於再也忍受不了舊家庭和社會的束縛,1939年7月山西民族革命大學來成都招生,她毅然報考並被錄取。出發前她給家「我們到我們嚮往的地方去了,請不要找我們……」半年後,她和夥伴們終於從宜川轉赴延安。
溫聯琛,化名夏沙,時年只有14歲,是復旦大學教務長兼政治系主任溫崇信的獨生女。抗戰爆發後,其父溫崇信出任國民政府江蘇省太倉縣、昆山縣縣長,安徽省第三行政區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受抗戰的革命宣傳影響,「在武漢時,夏沙曾從家裡偷跑出來,準備到延安,在鄭州被父親的朋友從火車上把她攔截下來。到重慶,夏沙還要去延安,父親不同意,但鎖不住她,只好買機票讓她去西安」。
據統計,1939年7月延安中國女子大學成立時有學員近500人,出身多為小資產階級的知識份子,亦有極少數的女工、農婦和家庭婦女。最大的41歲(1人),最小的14歲(2人),最大部分的年齡在20歲左右,覆蓋全國21個省。其中:
知識份子佔80%以上,工人佔10%,農民佔6%,其他4%。
大學程度的10%,中學程度的70%,其他為特別班的程度。
初到延安
初到延安的她們,感覺一切都是那麼新鮮神奇。城裡的招待所或南門外的西北旅社,食宿全部免費。這時的延安古城還沒有遭到日本飛機轟炸,城內一派和平景象。過集體軍事化生活,是革命女青年體驗革命的新奇的開始。
編入革命的隊伍,穿上統一的制服,這些叛逆的女青年就開始了革命者的生涯。這些生長在村鎮大家庭或城市殷實人家的知識女青年,首先改變的是身體,集體軍事化生活煉就了她們青春健美的颯爽英姿。她們走在延安的街上,覺得手是自由的,腳是自由的,感覺到哪裡都是自己的了,再也沒有了曾經在那個中產階級舊家庭裡所受到的種種約束。一群群的青年男女,他們個人或幾人的唱歌跳舞,毫不拘泥,毫不顧慮。曾經叛逆的鬥爭和長途跋涉的艱難,都兌換成了對於延安「革命聖地」的熱情崇拜和萬丈豪情。她們盡情享受著叛逆、解放、革命帶來的無限暢美的最初體驗。
剛到延安時,偶爾還能吃到大米、白面、豬肉,以後只能吃到小米、高粱米。一度給養供應不上,只能靠粗糙的黑豆過活。她們認為在精神上,卻是最富有、最快樂的一群,她們唱歌直唱得地動山搖。這一段時期,被稱為「兩年紅色浪漫的戰時共產主義集體生活」。
她們很快就被整合成為革命隊伍裡的一分子,參加「戰時青年訓練班」,接受集體軍事化生活的磨煉。每天早晨跑步操練、臨時安排的夜行軍和野外拉練,以及幫廚、修路、運糧、背柴,甚至開挖窯洞等體力勞動,使她們飯量大增。她們也居然吃得下三碗大米飯,這是她們空前未有的飯量。每逢勞動日,女同學像男同學一樣踴躍地參加勞作。
文章稱,用軍事化的方式來鍛練她們的目的,是為了無產階級的革命鬥爭。她們必須拋棄傳統閨秀和仕女的羞澀感,學會理直氣壯、斬釘截鐵,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在大庭廣眾之下,走上前臺,發表言論,激起眾怒或擁護。
革命婚姻
1939年7月20日,中國女子大學在楊家嶺中央大禮堂舉行正式開學典禮,王明擔任校長。號稱創辦中國女子大學,是革命的需要,抗戰的需要,婦女自求解放的需要。「全國婦女起來之日,就是抗戰勝利之時。」1941年8月,中國女子大學接受命令,與陝北公學、澤東青年幹部學校合併組建延安大學。女大突然停辦,這既是精簡機構,也是中共高層內部毛澤東與王明權力鬥爭的結果。
這些女學員在軍事化、供給制集體生活中,磨煉出一副颯爽的英姿後,就面臨著革命婚姻的命運。
在男女比例曾經30:1、18:1、8:1的延安革命隊伍裡,一個女青年不想結婚似乎是不可能的。面對這樣的組織,女青年們很難再有什麼選擇的權利和可能。結婚要組織安排,是革命需要。然而革命隊伍裡的男人「愛了的時候,那種方式,將是十分粗糙,十分激烈,而成為帶一點原始性的悲劇。」
延續蘇區簡單的婚姻條例,確定男女婚姻「以自由為原則」,雖然「實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但同時規定「確定離婚自由,凡男女雙方同意離婚的,即行離婚,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亦即行離婚」。這就為解除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也為革命婚姻關係的解除提供了方便。
1938年8月,來到延安採訪的陳學昭,看到這樣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當初,她不愛他。晚上,他賴在她的床上不肯走。經過組織出面,她不得不接受革命婚姻。不久後的一天,陳學昭看到一個勤務員背著鋪蓋幫她搬家,便問她「那你到什麼地方去呢?」她不好意思地回答:「為了工作的需要,我搬到……」她就這樣地與他結婚了。七個月後,陳學昭又遇見了她,依然是前面一個勤務員背著鋪蓋,後面的她,眼睛哭得紅紅的,垂頭喪氣地走著。
「你搬家了?」陳學昭問。她沒有回答……原來他們離婚了。她肚子大大的,懷著已經5個月的身孕。
據說,他已經厭倦了她:「媽的……滾出去!看你這個大肚子!我不要你了,我要討個比你更洋氣的洋包子!」他命令勤務員把她的鋪蓋拿出去,叫她快快滾蛋。
她沒有任何方式方法可以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更不可能奢談去懲罰他。她只能獨自咀嚼著革命婚姻的苦果。
對生理現象的無知,與幾乎沒有什麼避孕措施,很多離開父母、叛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裡糊塗地懷了孕。延安的小米飯、南瓜湯、鹽水煮土豆,妊娠以後難以下嚥。有的孕婦反應嚴重,吃多少吐多少,吐完了食物吐胃液,吐完了胃液吐膽汁。經過幾個月的折騰,即使是矯健的年輕女戰士,也會變成病號。胎兒的營養全靠母親自身儲備,十月懷胎,待嬰兒呱呱墜地,做母親的臼牙開始搖動脫落,臉上出現皺紋,腦筋反應遲鈍,達不到一個戰士的素質要求了。
生產時,對這些戰爭環境中的知識女青年來說,有時甚至是生死考驗。有的就直接在窯洞宿舍裡生產,延安醫療條件最好的中央醫院婦產科護理情況也極差,如陶鑄的夫人曾志抬進病房後大出血沒人管,一個護士也碰不到……
賀子珍,自從1928年5月與毛澤東結婚以來,井岡山上,長征途中,陝北延安,她「生孩子實在生怕了,十年生了九胎,現在肚子裡又懷孕了」。她的身體健康狀況越來越差,以至於在抗大學習期間竟然暈倒在廁所裡。後來她執意離開毛澤東,離開延安去蘇聯治病時,年方28歲。
賀子珍的孩子生下來後,就送給當地老鄉,這對一個母親的情感來說,無異於一種酷刑。「你行行好,餵些稀飯米湯……我,我實在沒辦法帶她呀……」賀子珍說罷淚如泉湧。而毛澤東對孩子則閉口不談,這讓賀子珍更加難過。賀子珍覺得毛澤東罵她的話對她刺激最大的就是:「你政治上落後」,「你政治上不進步」。賀子珍懷有10胎,生了6個孩子,但只存活4個,其中三個孩子給了當地農民不知音信,只有李敏一人在蘇聯陪同賀子珍。
關於賀子珍在長征中的一次生產,相關的記述是血腥而淒慘的:
「產房」是一間用單層磚砌成的破舊房子,裡面空無一物,沒有床,沒有鍋,也沒有灶。……主人已經不在。賀子珍只能躺在擔架上分娩。同志們張羅著想燒點熱水,可是沒有柴禾,水井也不知在哪裡……
……當時什麼東西也沒有,只有警衛員吳吉清背著一個臉盆,是一物多用的寶貝,洗臉、洗腳、打飯、裝菜、遮雨,輪番使用它。臉盆現在攤上了第六種用處。賀子珍十一點鐘左右生下了孩子。第二天早上,用這個臉盆去打飯時,盆沿上還有血斑哩。沒有現成的小孩衣服,就用舊的洗臉手巾把嬰兒包起來……
賀子珍生下了這個女孩後,擔架員便把她從房裡抬出來上路了。賀子珍的擔架上、衣褲上,還殘留著揩抹不掉的斑斑血跡。
既沒有給孩子取個名字,也沒有留下任何將來辨認之物,賀子珍只掏出四個光洋,就把孩子交給了毛澤民的妻子錢希均。當地老百姓為躲「兵災」,已經走得是十室十空,錢希均和毛澤東的警衛員吳吉清找了很久,才找到一個瞎老婆婆,勉強把孩子送了出去……
遺棄孩子
當時延安條件困難,不是生下小孩就有托兒所。許多母親為了給孩子一點營養,要自己養羊、放羊才能擠出羊奶給孩子吃。要到房後邊揀煤核,才能燒起小爐灶給孩子做飯。「當初奔向延安的知識女青年們,都是懷抱著一腔救亡報國,改造社會的崇高理想和革命熱忱,可以說,她們誰也不會想到自己叛逆了舊家庭和舊社會,來到革命隊伍裡還要回到窯洞,回到家庭,去帶孩子。」
然而,革命對於革命者來說,總是第一位的。於是,就出現了將孩子送給老鄉臨時撫養或永久撫養的事情。可是,陝北老鄉們家裡的條件之簡陋,又往往是出乎想像的。
1941年3月,韋熒在中央醫院生育後,身體非常虛弱。她與艾青商量後,決定把孩子暫時托放在附近的一個老鄉家,準備等自己出院後再接回來。一個月後,他們去接孩子時,「推開門,發現主人不在,再看炕上,嬰兒身邊放著一碗小米湯,碗裡還趴著一隻蒼蠅。……孩子骨瘦如柴,顯然是缺少營養的緣故。不幾日,這個孩子終於夭折了」。這是韋熒與艾青婚姻中的第一個孩子。
石瀾在搶救運動中生下孩子,令她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後又被迫丟棄孩子。「1943年我生了第一個兒子以後,用乳汁哺育了將近一個月,當嬰兒第一次向我發出天使般的微笑時,我是多麼地陶醉啊!但就是在這時,上級卻通知我,要我把嬰兒送給別人,而且聯繫好了,送給王家坪附近的一戶農民。因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須隨他同行。這是大局,我別無選擇。當我把自己的幼兒,從懷中用雙手托起交給一個陌生農婦時,我的心都要碎了。我這個年僅26歲的小母親支撐不住自己的身體,昏倒在農婦的家門前。」
作者最後表述稱,人類性別的存在是一種客觀事實,兩性之間從身體到精神心理上有差異是常態;相反,漠視差異的存在,簡單追求男女的絕對平等,勢必造成對女性肉體和精神的傷害。「給予不同發展需要的人,以同等發展的機會。」這是20世紀中國女性,包括革命隊伍裡的女性,前仆後繼,浴血奮鬥,付出慘重代價後能夠到達的新見識,也是我們用以考察革命隊伍裡女性命運的一個坐標底線。
參考資料:
《革命代價:延安女性無法掌控的命運》
陳小雅《中國「丈夫」──毛澤東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