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共諜案偵結 王炳忠與共諜案關係全披露(視頻)


中國留學生周泓旭涉嫌在臺發展共諜組織,北檢今披露更多細節。(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18年1月2日訊】針對中國留學生周泓旭涉嫌「國家安全法」案,北檢今針對此案召開偵結記者會,認定中生共諜周泓旭利用王炳忠等人成立的網路公司發展共諜組織,另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今再將周男起訴,移送高院併案審理。

臺北地檢署表示,新黨青年軍幹部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3人,在今日偵結的周泓旭發展組織案上,雖是證人身份,但因另有人告發王炳忠3人涉違反國家安全法,北檢目前已將3人列為他字案被告,另案偵辦中。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全文如下︰

陸籍周姓被告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本署偵查終結並說明如下:

壹、偵查緣起

一、被告周○旭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前經本署檢察官以106年度偵字第8336、8549號(下稱前案)提起公訴,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06年度訴字第32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現由臺灣高等法院以106年度上訴字第2621號案件審理中。

二、案經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下稱調查局國安站),將扣案被告周○旭所有之隨身硬碟送交監識,經復原刪除資料,因而取得「我系統開展臺灣統派工作的做法體會(簡體字)」、「新中華兒女學會簡介」、「中華講武堂項目策劃書」、「星火T計畫」、「燎原企劃案」、「2015年終工作總結報告」、「2017年年度預算計畫」、「2017年學會年度預算」、「關於新中華兒女學會未來發展策略的思考」、「星火小組整體布局與今年規劃」、「學會五月會談紀要」、「開頭為‘敬愛的黨組織’之‘入黨志願書’(簡體字)」等電磁記錄,認被告周○旭此部分行為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侵害國家法益重大,爰另行分案偵辦,並於民國106年12月19日,由調查局國安站調查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針對與被告周○旭上開監識復原資料有高度關聯性之第三人執行搜索,並就上開監識復原資料之真實性及案關事實訊問相關證人,詳予查證。

貳、偵查結果

被告周○旭上開新查獲之行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而涉有同法第5條之1第1項之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嫌,經偵查後,認與前案有集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前案起訴效力所及,爰移請臺灣高等法院與106年度上訴字第2621號案件併案審理。

參、簡要之併案犯罪事實

周○旭(別名「甫辰」)明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目前仍處於軍事武力對峙狀態,竟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犯意,於103年4、5月間,陸續結識王○忠、林○正、侯○廷後,自103年12月起,接受國台辦之指示擔任聯繫窗口,利用並參與王○忠、林○正、侯○廷運作「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及執行「星火T計畫」之機會,協助提供所需資金,並定期匯報上開團體之工作企劃、預算案及工作成果報告,周○旭即以此方式物色我國軍方人員,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在臺發展組織,具體內容詳述如下:1、周○旭借由執行「星火T計畫」以遂行發展組織部分:(1)周○旭於104年間,利用與王○忠、林○正、侯○廷成立「星火秘密小組」之機會,周○旭擬定「星火T計畫」,借由核心小組成員對我國軍方人員之結識與人脈拓展,訂定分級獎金制度,物色我國軍方人員並深化交往,以發展組織。該計畫書具體載明:「宗旨原則:為配合完成中央整體規劃,經上級機關指示,星火小組準備實施有計畫、分步驟的以臺軍現役官兵為主的心戰行動,代號:T計畫。為了更好的實現小組對軍方思想滲透與物色發展重點對象的職能,小組對現有軍方人脈資源進行梳化整理,預計以網路資料庫挖掘、現有人脈的深化、軍武主題活動、學術研究報告四大活動為主」、「具體作法…數據挖掘:定期對全部好友或特別對象的朋友群進行瞭解分析,挖掘可能正在臺軍服役或在軍中有廣泛交友圈的新數據」、「確認立項:(獎金3000NT)經小組兩人或以上查證,確認客戶真實程度,立項建檔,研究進一步接觸方式方法」、「粉絲好友:(獎金3000NT)爭取在線上建立聯繫,成為臉書好友,進一步使其成為組員臉書的訂閱粉絲,並且經常性的按讚(70%以上),以期收到逐步導正思想理念的目的」、「互動交流:(獎金5000NT)在線上建立長期熱絡的互動關係,有定期交談(兩週至少一次,為期兩個月以上,經小組確認後核發獎金),瞭解客戶基本信息,對時局議題交換看法或對生活問題相互交流」、「相識見面:(獎金10000NT,餐飲費用可報銷)在合適的時機線下見面,深入瞭解客戶信息,與其建立感情聯繫,爭取可以和目標對象合影」、「私約談心:(條件成熟後獎金50000NT,期間各項費用可報銷)爭取與客戶單獨見面聊天,探討時局意見,傾聽生活、心理等情況,每次需提交簡要會談報告,及時瞭解進展與方向,接受小組與上級機關直接指導,為最終見面做好準備」、「小組研擬以新中華兒女學會名義自己或資助相關學者做關於臺軍不同階級、不同年齡的身份認同及統獨認知調查報告。一方面以學術為掩護,第一手瞭解臺軍當前士氣、心理等情況,另一方面以此為契機結識一些臺軍現役人員,有針對性的做思想工作」、「小組為持續完成對軍方思想滲透與物色發展重點對象的職能,必須有一個熱絡有效的以軍武為主題的朋友圈。此朋友圈需要相關活動維持日常運轉,也需要藉此鍛練相關的功能性人才。因此,本年度T計畫注重培養軍武興趣人才,完善團隊職能,為宣揚理念披上更專業有趣的外衣」、「小組在落實各項工作時加強安全保密工作,避免在不合適、不必要的場合談及工作,嚴格控制知情範圍,電話網路聯繫注意用詞,關鍵問題私下面談,確保萬無一失」等內容。

(2)又周○旭為達成發展組織之目的,於「星火小組整體布局與今年規劃」中載明:「統一戰線1.臺軍的思想爭取,臺軍的爭取工作主要通過兩個途徑實現:挖出來:通過線上交流與線下活動相結合以結交關鍵部門人員。打進去:鼓勵培養青年認同者報考軍校」、「中華講武堂:由新中華兒女學會主辦以軍武題材為主的系列活動,聘請現役軍方人員擔任講師,同時吸引相關領域愛好者一方面公開建立與軍方人士的聯繫,另一方面積極鼓勵認同者報考軍校」等內容,復依照上開「星火T計畫」、「星火小組整體布局與今年規劃」內容,透過林○正、侯○廷物色我國軍方人員之軍階、服役單位、身份背景等資料,林○正即以書面方式,將其國軍友人彭○○、蘇○○、羅○○、丁○○、王○○(上開5人之年籍資料及服役單位均詳卷)之資料提供予周○旭;侯○廷則將其國軍友人邱○○(年籍資料及服役單位均詳卷)之個人資料及合照提供予周○旭,由周○旭取得上開我國軍人之身份資料並匯整後,將之列在「星火T計畫」之「現有人脈的深化」項目下,以此作為執行「星火T計畫」之成果內容。又周泓旭於「2015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署名甫辰)」中載明:「未來工作方向:建議我方適時協調大陸對臺相關部門,從順暢統派工作力量指揮機制的角度出發,召開統派工作協調會,深入研究當前統派發展面臨的困難與挑戰…將新中華兒女四人核心決策小組模式制度化、常態化、固定化。建議舉辦核心小組集體的受戒儀式,以思想層麵團結大家,促進合作,也為具體的各個平臺分工合作賦予更高層次的精神意義。並以此為契機,充分賦予核心小組在島內發展組織,開展獨立鬥爭的自主性」、「從中央對台大規模政治、軍事鬥爭的戰略高度出發,培養一支「平時可用、戰時管用」的統派核心力量,確保反獨促統鬥爭的實質進展」;復於「2017年學會年度預算」中載明:「紅隊籌備計畫:為籌備組建聽黨指揮、戰時管用的紅隊,需要恢復原有的青年打槍隊活動,以培養併肩作戰的戰友情,並酌情配合短途參訪行程,強化軍事教育與政治意識,活動費用50000/半年,全年所需10萬」等語,以發展組織達成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目的。

2、周○旭借由參與「燎原新聞網」之活動以遂行發展組織部分:

(1)周○旭自104年起,借由王○忠成立及運作「燎原新聞網」之機會,以臺北市○○區○○○路○段○號○樓為據點,擔任「燎原新聞網」之顧問並參與經營,協助行銷事宜,以「燎原新聞網」作為其發展組織之平臺,宣揚及落實「星火T計畫」之執行,藉此強化組織發展,並持續於105年9月30日,以電子郵件向「燎原新聞網」之文字編輯陳○俊收取「燎原新聞網成果報告」及「燎原新聞網工作分配」等資料。

(2)周○旭並於「2015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署名甫辰)」中具體載明:「燎原網站目前由國台辦全額支持,截至2015年底,啟用資金實到20萬美金,因王父保管不慎遺失2萬,目前可用資金有18萬美金左右。但初期網站公司建設營運所需(含房屋購置頭期款)約400萬新台幣,故綽綽有餘。國台辦一再許諾,今後三年每年資助1500-1600萬新台幣由王使用(無需報賬),其他所需(聯繫廣告商贊助)可另行申請。但在傳遞方式上只願意由王本人親自赴京當面領取,而且每次有4本的上限,且不願做任何其他方式的改變。未來隨著選舉的迫近,以及明年綠營上臺執政,可能會有潛在的風險」、「年底預計由王成立燎原網路媒體公司,對外宣稱是由王向王父的中華文教代天協會信徒募捐獲得啟動基金。計畫在實際運作中盡量避免賬面開支,使其外在看起來沒有太大的資金量。公司選址為臺北市○○○路○段○○○號之○樓臨街的住商兩用的居民住宅」、「青年寫手團隊:目前由遠山(侯○廷)全權負責,固定每週投稿的有5位左右,另有10人左右的青年寫手不定期配合。其工作主要是生產網站所需文章報導。此團隊側重寫作、演講能力訓練,重點在培養能寫能戰,思想過硬的統派青年」等語,以「燎原新聞網」之運作內容,作為其於104年間發展組織之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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