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競價19日截止收件月底前公布結果

【看中國2018年6月18日訊】離岸風電競價,將釋出約1.66GW裝置容量,經濟部能源局預估,除達德wpd申請的風場都已遴選出線,其餘開發團隊都會參與競價,6月底前將公布競價結果。

政府規劃推動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在2025年達到5.5GW,經濟部4月30日公布離岸風電遴選結果,共7家廠商10個風場獲選,將配合台電既有及新增並網量建置,總裝置容量約3.84GW,剩餘約1.66GW容量則將透過競價方式釋出,預計1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能源局預估,除了德商達德wpd所申請的風場都已經遴選出線,不會參加競價外,其餘包括丹麥商沃旭能源、上緯、麥格理、北陸電力與玉山能源等開發團隊都會參與。

臺灣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說,競價基本上會依照廠商提出的價格高低排序,價低者取得最多容量,廠商報的價格會有一個數字加上後面4個小數點而組成,通常報價一樣機會不大,但若真的出現這種狀況,會讓廠商以抽籤方式決定。

陳崇憲指出,預計月底前會召開開標會議,邀請所有投標廠商參與,公布各家投標價格,價低者得,後續就會和得標廠商簽署行政契約,規範雙方權利義務,且廠商須繳交保證金。

觀察世界各國發展離岸風電歷程,臺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江茂雄表示,各國從躉購制到競標制,至少都要經過7、8年,德國更是在去年才開始以競價制開發離岸風場,「這是為了保護國內產業」。

江茂雄認為,國內剛開始發展風電產業,若要以價格競爭,不太可能贏得了已有成熟經驗的外國開發商,他也透露,有外國開發商告訴他,國內水下基礎報價與泰國商報價差約20%,若以成本考量,國內廠商發展機會不大。

對此,臺灣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說明,先前設計遴選方式時除考量電價,也將國內產業發展議題列入考量,因此採先遴選、後競標方式,規定必須在遴選時得到60分以上廠商才能參與競標,也就是說,參與競標廠商所提計畫都已經過評選,內容也包含與國內產業合作規劃專章,以確保能帶動國內產業發展。

至於2025年後是否繼續採取與這次相同模式,李君禮保守表示,「先把這階段做好再做評估」,先達到2025年目標,看看成效如何,再繼續往前推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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