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房東允許搬入 懷8個月身孕華女深夜被趕出(圖)
【看中國2018年7月11日訊】紐約華裔鄭女士已懷有8個月身孕。其舅公上月搬離布碌侖所住出租屋到外州照顧孫輩前,告訴鄭女士夫妻二人可繼續住在他的租屋內。鄭女士一家在未得到房東的許可下搬入舅公的出租屋。數日後,房東叫來警察將他們一家趕了出去……律師解釋,她們未經房東許可的確不能搬入,但同時,房東也不能武力把她們趕出去。
未經房東允許搬入 華女一家深夜被攆出出租房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華裔鄭女士的舅公2004年起就一直租住在布碌侖一套兩室一廳的單元內。最近因為要到外州照顧孫輩,於6月24日搬出。走前他告訴鄭女士,她夫妻二人可繼續住在他的租屋內。當時舅公還將他在2004年入住時交納的一個月押金的收據給了她,但她並不清楚舅公與房東是否簽有租約。
6月25日,在未與房東溝通和徵得同意下,鄭女士和丈夫、父母及哥哥搬入了舅公的租屋。
據悉,7月1日,鄭女士應房東弟媳等人的要求繳納了1000元的月租,但隨後這筆錢很快被退了回來,房東的弟媳說她無法做主,須鄭女士和房東陳女士親自溝通。
據鄭女士講述,7月3日晚10時30分左右,房東陳女士前來當面告訴鄭女士,不同意她一家人在此居住,隨後還叫來警察驅趕他們。
而鄭女士夫妻在搬到舅公的租屋前已將自己的租屋退掉了,因事發突然且是深夜,他們一家人在簡單收拾了行李後,找了很久才在一家旅館住下暫時棲身。
孕婦/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鄭女士之後向一華人組織求助,會長致電房東陳女士進行溝通,希望對方念及鄭女士懷有8個月的身孕以及近來高溫,允許她一家再住一兩個星期,以便他們有時間找到新住處再搬走。但陳女士拒絕了這一請求。
律師解答
對此,專業房地產律師黃真表示,鄭女士的舅公之前與房東所簽租約上寫明誰可在此居住,那麼就只有租約上列明者可住,其他人未經房東允許不可自行入住。
另外,還要看由誰來支付租金。假如鄭女士在舅公搬離不在期間由她交房租(例如由她本人直接開支票給房東,或以現金方式交租)而房東開有收據接受她的房租,那麼形成事實的租約關係,鄭女士也可在裡面租住。
但該案例中,鄭女士雖然有應房東弟媳等人的要求繳納了月租,但隨後這筆錢很快被退了回來,那麼並沒有形成事實租約。
黃律師還表示,即使鄭女士不能在舅公的租屋居住,但房東也不可以通過武力方式將她趕出,只能通過法律程序趕人,且只能以租客(即其舅公)違約提起訴訟,要求租客將租屋清空。
黃真律師最後表示,即便房東無權武力驅趕,但鄭女士也不能以懷有8個月身孕成為她留在裡面繼續居住的理由。即使訴至法庭,一般法官會根據租客的情況,例如家中有小孩,若馬上被驅趕,小孩不能馬上找到學校上學等,會酌情延長租客居住的時間,但這並不意味著她一家人就可以住在舅公的租屋內。
趕出孕婦租客 房東行為違法
但假如一直就租住在那,因為妻子懷孕被房東趕出,房東行為是否違法?
一對華裔小夫妻在加州租房,2015年妻子懷孕,沒想到房東知道後竟對她們下逐客令。小夫妻跟房東商量表示不想搬家,房東便開始以房租漲價為由想逼迫小夫妻搬出去。小夫妻同意了新房租,可房東還是要求他們搬走,最終妻子挺著九個月大肚子無奈搬出。
房東的這種行為,在美國合法嗎?
律師馬瑞洛(Joel Marrero)表示:「那是違法的行為,如果房東只是因為租客懷孕或想要孩子,便不同意出租房子。聯邦法律規定,房東不可以歧視房客或申請者,特別是因為他們有未成年的孩子或將有孩子誕生。」
美國「公平住房」法律規定,房東不可以因為房客的種族、性別、年齡、膚色、收入、宗教信仰、身體疾病等原因拒絕出租房屋。「根據聯邦法律,房東不可以歧視殘障房客等的租房申請者,」馬瑞洛說:「比如,一個使用輪椅者來申請租房,房東說不行、沒房子了、我不想租給你,那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