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策獎報導:為了一紙證明(圖)
陳子秀與孫子孫女的合照(圖片來源:明慧網)
【看中國2018年7月20日訊】編者按:距離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鎮壓開始的這一天,已經19年過去了。但19年過去了,這場鎮壓依然還在持續著,許多法輪功修煉者依舊遭受著殘酷的迫害。18年前,時任《華爾街日報》的記者Ian Johnson(中文名張彥)曾在報導中說:鎮壓中動用的安全力量,是自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以來所沒有見過的,但他們並沒有因為大規模的逮捕、毆打甚至殺戮而停止,相反,抗議仍在繼續。他跟隨著一個個主人翁,見證了一群中國人的苦難與堅毅,信仰展現了驚人的力量。
時至今日,希望藉由這樣的日子帶您回顧在那樣一個嚴酷時期中國大陸所發生的一個個故事。
(看中國記者鄭雅文編譯報導)本文譯自Ian Johnson(中文名張彥)於2000年10月2日發表在《華爾街日報》上的文章,原文標題為「為了一紙證明」(Paper Chase)。張彥因為對受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報導而贏得了普利策新聞獎。本文是其獲獎作品中的一篇。原文很長,為方便讀者閱覽,以下譯文有刪節。
拖著6歲的兒子,張學玲在一個初夏的上午艱難的走向中國政府的信訪辦。記憶,猶如那熱浪一般,壓迫著她。
4個月前,她的母親陳子秀「試圖來到這裡抗議,想說明法輪大法是好的」,張女士說,「但是她在這麼做的過程中死去了,所以,現在我代表她來到了這裡。」
58歲的陳女士曾希望說服政府-取締法輪大法是不公正的,她從幾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陳女士的那次北京之旅,以被捕、酷刑和死亡結束,她的故事在本報4月份的一篇文章中有記述。5月份,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瞭解到這個事件,後來批評中國未能控制警察濫用職權。9月份,美國國務院引用了陳女士的案例,作為中國踐踏人權的最好例證。中國政府的各級官員都拒絕對陳女士之死發表評論。
但是,在這個炎熱的6月上午,陳女士32歲的女兒希望拿到她母親的死亡證明。
在中國,人死後,警察通常會應家屬的要求開具一份死亡證明。目擊者稱2月21日打死了張女士母親的那些警察,他們堅稱她是在醫院裡死於心臟病。張女士希望通過開具的死亡證明,警察將被迫承認她母親是在關押期間死亡的。從理論上講,這應該觸發內部調查,她希望藉此將殺害她母親的凶手繩之於法。
但是,張女士開始認識到,在一個由強大的共產黨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國家,不單是獲得正義如此艱難,僅僅是尋求正義都如此艱難。張女士急匆匆的向信訪辦走去,穿過像她一樣利用自己的申訴權,去糾正政府手上犯的過錯的人們。一個渾身髒兮兮的農民蹲在一捆紙前面,揮動著手中的筆,想要記起怎麼寫「沒收」。他一家人在過去的14年間,一直在試圖收回被官員非法徵用的土地。
信訪辦的入口在一個小巷內,門口被十幾個便衣警察嚴密看守著,他們手拿步話機,瞪大著眼睛。巷子入口處的安全人員問走近的上訪者,是不是法輪功的煉功人。他們把說是的那些人都打發走。不過,張女士可以坦然的說她不是,她要解決的問題只是警察濫用權力的案子。她被允許進去了。
兩小時後,她出來了,搖著頭。她說:「他們說這是一個刑事案件,需要公安局處理。」她走在充滿垃圾的運河邊上,接著說「那是我的下一站」,然後消失在一個地鐵站入口。
張學玲圓圓的臉,個子不高,很壯實,短短的頭髮,目光真誠。她是濰坊市一家商場的記帳員,已婚,有一個兒子。
三年前,她的母親,一位退休工廠的職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每天早晨,她都要花一個多小時煉法輪功。
張女士起初支持她媽媽煉功,後來去年(指1999年)7月政府禁止了法輪功,張學玲開始反對了。但是,隨著去年年底鎮壓變得更加殘酷,警察抓捕了成千上萬的煉功人,張女士在她的一生中第一次開始質疑政府。北京聲稱法輪功創始人李先生在煉功人身上發了財,但是張女士認識的煉功人只是花了幾元錢買了書和教功錄像帶。她母親的功友都是一群祥和的人,並不拒絕現代醫學,不是什麼自殺或迷信的狂熱分子。
她心中的這些疑問沒對人講過,直到2月21日那天。當她的母親陳女士2月份想要去北京的時候,警察沒有任何指控就關押了她。官員要求她放棄自己的信仰。據監獄中的犯人和家屬說,她拒絕了,被打的昏迷不醒,於2月21日死亡。
地方官員告訴張女士說,她母親是死於心臟病。在陳女士被打死的第二天,張女士和哥哥被允許看到了遺體,傷痕纍纍,焦頭爛額。醫院出具了自然死亡的報告。
張女士和哥哥找不到一個願意接他們案子的律師。張女士不能讓母親就這樣死的不明不白。她說:「我感到不對勁,他們在隱瞞一些事情。」
她致信國務院和當地媒體,要求得到她母親的死亡證明,但沒有回音,警方也不給開。張女士算下來,截止到4月下旬她被以「歪曲事實,擾亂社會秩序」為由監禁15天之前,她已經被警方在過去幾週內多次審訊,共被審問了107個小時。
對她的拘留是一個轉折點。張女士說:「當與普通犯人關在一起的時候,終於見識了我母親所遭受的不公對待。我決定要儘可能學習,並用官方使用的語言來挑戰當局。」
釋放後,她全力投入為母親申冤。她買來了法律手冊,學會如何提出正式請求,如何上訴。她的丈夫,一個木匠,自始至終在支持她。
上訴讓張學玲得以緊密接觸了法輪大法修煉者,他們私下的聯繫網給她提供了方便,當地修煉者很高興把她接到自己家裡。他們還告訴她到哪裡能找到上訴的辦公室,這些都是政府不會公布在電話本裡的。
她的努力集中在拿到死亡證明上面。不過她在警察局和火葬場都碰了壁。她現在決定通過更正式的渠道,提出書面申請。
5月份的大多數時間,她都奔走在家鄉的公安局的辦公室之間。區辦公室的官員告訴她,他們不能出具死亡證明,她應該向上級申訴。那個上級部門又把她支回了區辦公室。
感到沮喪的張女士決定6月初繞過濰坊市官員,向省會濟南的官員上訴。她現在的目標是省級檢察院。
但是與公安系統聯繫密切的檢察院告訴她,需要提起民事訴訟。當她試圖找律師的時候,他們告訴她,司法部已經給所有律師發出了指令,讓他們不要接與法輪功有關的案子。再次陷入困境的她,直奔北京的信訪辦。
因此,在6月份那個炎熱的一天,張女士走出地鐵,奔向公安局。這是6月19日上午,她趕到的時候發現接待時間已經結束。
張女士深吸了一口氣,決定在放棄之前再試一個地方。附近是全國婦聯的信訪辦。她懷疑他們是否有足夠的職權,但她還是抓住了兒子的手,走了進去。不過婦聯信訪辦還是讓她去找公安局。
張女士領著兒子,又走入了酷暑,她誓言要重返公安局。下午2點,背著睡著了的兒子,她走進了公安局沒有標記的大門。一小時後,她手裡拿到了一個公安局封好的信封,她懷疑裡面裝著命令當地公安局出具死亡證明的信。她說:「我不知道,或許我終於可以有一個答案了。」
兩天後她回到濰坊,來到了當地公安局。當一名官員打開信的時候,她瞥了一眼,上面簡單的命令:「書面處理」。也就是給予書面答覆。張女士欣喜若狂。
但是後來,很多天過去了,沒有回覆。她一次又一次重返公安局,直到終於有個人告訴她,警方是不會出具死亡證明的。她開始意識到她大概永遠也不會見到母親的死亡證明。
這次經歷改變了她:她曾經同意政府說的,最重要的是維穩;她現在要支持公民為了正義而進行的反抗。她開始寫下自己的想法,她寫道:上訪過程「讓我見到了被不公平對待的人,聽說了發生在他們身上荒謬的事情。除了被公安帶走的法輪功修煉者以外,不到10%的其他上訪人員上訪問題有望解決。大多數人都是空手返回。」
到了8月底,她仍然沒有收到當地公安局的回覆。她又重返了北京,希望至少勾銷自己15天的刑拘記錄。她記得當時在監獄的時候,唯一對她好的人就是被關押在那裡的法輪功修煉者。在最近幾週,她已經開始自己學習法輪功。
她說:「我過去是唯物主義者,相信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通過辛勤勞動而獲得。但是法輪大法更有道理。他最根本上是三個準則:真、善、忍。如果我們按這個去做,生活是不是會有更深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