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香港民主派首度拉布成功 倡日落條款(圖)
圖為2016年當選的眾民主派議員,當中多人已被港府以法律程序取締資格,導致立法會失去對政府法案否決權能力。(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看中國2019年4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進入立法程序,立法會法案委員會4月17日上午舉行首次會議,民主派首度「拉布」成功、拖延時間,並提出「日落條款」方式修例,與台灣進行單次移交協議。
4月17日,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為《逃犯條例》修訂舉行首次會議,由最資深的議員,民主黨涂謹申主持選主席程序。立場新聞報導,多名議員提出規程問題,期望「拉布」拖延立法時間成功。最終今日會議未能選出立法委員會正、副主席。
事實上,由於立法會目前建制派人數佔優,預料可推舉謝偉俊及陳振英出任立法委員會正、副主席,因此民主派才積極採取「拉布」行動。建制派議員在會上質疑涂謹申不具備處理規程問題的權力,但民主派議員護航,指出根據立法會2016年第一次會議記錄,「當時李慧琼曾指,主持會議的石禮謙有權執行《議事規則》,維持議會程序,即當時李慧琼亦認同主持選舉的議員亦有主席權力」。以建制派當時的論點反駁建制派。
昨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強調,修例是為了處理去年台北命案。不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其後在記者會上承認,即使台北命案可以其他方式引渡嫌犯陳同佳往台灣受審,但港府仍然堅持修改《逃犯條例》,容許「香港以外的中國地區」也可以提出引渡要求。
昨日24名泛民主派議員提出聯署建議,希望當局能夠以「日落條款」方式修例,和台灣方面達成單次移交協議,而不是堅持強推目前爭議極大的修例草案。
議員朱凱迪指出,香港政府一直並非在解決台北命案,而是將「簡單複雜化」,將引渡範圍擴大至中國大陸,並引起國際社會、商界、新聞界及香港市民憂慮。
日落條款是指「法律或合約中訂定部份或全部條文,有終止生效日期」,除了能夠緩衝部分法律條文立法,也可允許司法機構先行準備及實施相關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