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省部級高官同日被捕 繆瑞林罪名罕見(圖)
江蘇前副省長繆瑞林被雙開。其諸多罪名中,包括「兩會期間嚴重破壞會風會紀」,這種表述被視為罕見。(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5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5月14日,中共黨媒公布了三名涉嫌受賄落馬的省部級官員被逮捕的決定。三人分別為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邢雲,江蘇省政府原副省長繆瑞林,陝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錢引安。其中繆瑞林罪名最為罕見。
報導稱,三人涉嫌受賄案由中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已對三人作出逮捕決定。
2018年10月,中紀委公布了邢雲落馬的消息。中共中央紀委網站4月29日消息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邢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通報特別提到,邢云「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肆無忌憚進行權錢交易」。這一表述,被指比其他落馬官員收受禮金的表述更為嚴厲。
邢雲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內蒙古自治區落馬的第六名省部級官員。至落馬時,他已退休近三年時間。
公開資料顯示,出生於1952年的邢雲,長期在內蒙古任職,歷任多個重要崗位。他曾任伊克昭盟盟委書記、鄂爾多斯市委書記、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2012年,邢雲轉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6年初卸任。
4月29日,就在邢雲被宣布開除黨籍的同一天,呼倫貝爾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邢雲的妹妹、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燕菊進行逮捕。兄妹二人先後落馬,哥哥被指「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妹妹「亦官亦商」。
江蘇省原副省長繆瑞林在2018年11月15日被查,中共中紀委4月28日宣布對其涉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立案調查,並對其進行「雙開」處分。
通報稱,「繆瑞林道德淪喪,生活腐化,貪圖享樂,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等」 通報並提到,繆瑞林毫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參加中國兩會期間嚴重破壞會風會紀,造成惡劣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被指「參加全國兩會期間嚴重破壞會風會紀」的,繆瑞林是第一人。
1964年11月出生的繆瑞林,是江蘇如東人,仕途一直未離開江蘇省,曾任宿遷市長、市委書記,2013年1月任江蘇副省長,躋身副部級。2013年12月,繆瑞林調任南京代市長;2018年1月,又被調任副省長。
據報導,繆瑞林曾與宿遷前市委書記仇和共事近兩年。2004年3月,繆瑞林從江蘇省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的職位調任宿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成為時任宿遷市委書記仇和的「副手」。
而錢引安於2018年11月1日被宣布遭受調查。他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陝西省被查處的第五隻副省級「老虎」。當地政府相關人士透露,錢引安此次被查與秦嶺北麓違規建別墅問題有關聯。
資料顯示,錢引安出生於1964年,陝西西安人,長期在陝西從政,先後任職西安市副市長,寶雞市長,寶雞市委書記等職。2017年進入陝西省委常委班子,任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成為省部級官員。
報導說,正是在錢引安履職長安區期間,秦嶺北麓長安轄區內出現了「秦嶺山水」等多個別墅項目。
據稱,習近平曾先後六次對秦嶺違規建別墅、環保生態問題做出批示,均遭到當地官員抵制。